单向轴承绞切肉两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73953发布日期:2018-09-18 20:54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机械设备领域,具体而言,涉及单向轴承绞切肉两用机构。



背景技术:

绞切肉机由于具有结合了绞肉和切肉两种功能,使用较为便捷,市面上多有应用,但是传统的绞切肉机其转换机构较为复杂,甚至需要手动离合挂挡,操作不便且占用空间较大。因此,市面上针对绞切肉机的研发设计不断被改进。如专利号为CN206082747U,名称为《一种多功能绞肉机》的专利文件中,公开了一种多功能绞肉机,包括进料组件、绞肉机组、切片机组、电机、减速箱,减速箱的减速箱主板上有三个安装孔,电机轴穿过下部的一个安装孔与齿轮A啮合连接,绞肉机组中绞肉输出轴穿过减速箱主板上部左侧安装孔与绞肉单向轴承固定连接,切片机组中的切片输出轴穿过减速箱主板上部右侧安装孔与切片单向轴承固定连接,齿轮B同时与绞肉单向轴承、切片单向轴承齿轮啮合连接,齿轮B与齿轮C齿轮啮合连接,齿轮C与齿轮A安装在同一根中间双联齿轮轴上。该方案用单向轴承代替老式的离心挂挡式方法,节省了离合挂挡所需的空间,缩小了机器体积,工作时简单方便;结构紧凑,安全可靠。但是其电机仍然使用一般的齿轮机构传递动力,并不密封的齿轮需要定期进行维护润滑,同时其切片刀组直接设置在外壳内,清洗维护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一般的绞切肉机的传动结构复杂,占用面积较大,使用维护不便的问题,提供单向轴承绞切肉两用机构。

单向轴承绞切肉两用机构,包括减速电机,所述减速电机连接有输出轴,所述输出轴一侧连接有绞肉单向轴承,所述绞肉单向轴承连接有绞肉机构,输出轴另一侧连接有切肉单向轴承,所述切肉单向轴承连接有切肉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绞肉单向轴承和切肉单向轴承外均套有轴承套。

进一步地,所述减速电机为双曲面减速电机。

进一步地,所述切肉单向轴承连接有传动齿轮,所述切肉机构与传动齿轮对接。

进一步地,所述切肉机构上设置有提手。

进一步地,所述减速电机固定于一安装座上。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绞肉单向轴承和切肉单向轴承与输出轴直接连接在同一直线上,传动机构简单高效,便于维护。

2、双曲面减速电机和单向轴承的密封程度高,稳定性强。

3、切肉机构为可拆卸设计,便于维护更换。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单向轴承绞切肉两用机构的结构爆炸图。

附图标识:

1-减速电机,2-输出轴,3-绞肉单向轴承,4-绞肉机构,5-切肉单向轴承,6-切肉机构,7-轴承套,8-传动齿轮,9-提手,10-安装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解决一般的绞切肉机的传动结构复杂,占用面积较大,使用维护不便的问题,提供单向轴承绞切肉两用机构。

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的单向轴承绞切肉两用机构,包括减速电机1,所述减速电机1连接有输出轴2,所述输出轴2一侧连接有绞肉单向轴承3,所述绞肉单向轴承3连接有绞肉机构4,输出轴2另一侧连接有切肉单向轴承5,所述切肉单向轴承5连接有切肉机构6。由于输出轴2和绞肉单向轴承3和切肉单向轴承5直接连接,传动机构简单高效,通过控制减速电机1的转动方向,即可选择运行绞肉机构4或切肉机构6,无需手动切换。另外由于减速电机1具有降低转速,增加转矩的特性,可保证绞肉机构4和切肉机构6获得足够的动力。

所述绞肉单向轴承3和切肉单向轴承5外均套有轴承套7。轴承套7可保护内部的单向轴承,提高密封性,以便降低维护难度。

所述减速电机1为双曲面减速电机。双曲面减速电机传动比大、结构紧凑、密封性好,且可多级组合,扩展性强。

所述切肉单向轴承5连接有传动齿轮8,所述切肉机构6与传动齿轮8对接。由于切肉机构6通过对接传动齿轮8进而获得切肉单向轴承5输出的动力,切肉机构6没有与传动机构固定连接,可方便地拆卸。

所述切肉机构6上设置有提手9。提手9方便了工作人员取出切肉机构6,并可避免手部与切肉机构6上的刀片接触,提高安全性。

所述减速电机1固定于一安装座10上。安装座10可增加机构整体的稳定性,方便将机构整体固定在支架或外壳上。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即凡依本申请范围所作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涵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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