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配套用小型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88878发布日期:2018-10-02 18:42阅读:37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粮食加工机械设备,特别涉及一种组合配套用小型米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粮食加工设备大都是采用每个加工环节单独一个机械的方式进行加工,整套加工设备由多个单机构成,无法组合成一体,也 无法满足一次性由谷到米的加工流程,同时整套设备造价高、占地大,且人工操作复杂,只能适应大规模粮食加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组合配套用小型米机,是与离心甩式砻谷配套的碾米加工机械,将砻谷和碾米组装为一体,结构紧凑、拆卸方便,适合公共食堂和家庭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组合配套用小型米机,包括动力传动机构、米机壳体、米机铁辊、米机筛体、出米咀和风选排糠机构,所述米机壳体为一整体铸造零件,包括支撑米机铁辊的轴承位、进料斗、进料室、碾米室、以及排糠口,所述米机壳体内设有米机铁辊,所述米机铁辊上加工有米机带轮安装平面、具有推料功能的矩形螺纹、具有碾米功能的焊接辊头,在米机铁辊的米机带轮安装平面上安装米机带轮,米机带轮与动力传动机构连接,米机铁辊的辊头位于碾米室内,辊头外套设有米机筛体,碾米室与出米咀连通,米机铁辊的矩形螺纹段位于进料室内,进料室上设有进料斗。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米机铁辊通过两向心轴承支撑固定在米机壳体内支承孔上,并用中间隔套和孔用、轴用弹性挡圈定位。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在碾米室与进料室的交接处以及整个进料室内部套接有米机内衬套,米机内衬套由螺栓从壳体外固定。米机内衬套可用于控制进料室间隙,同时可减轻糙米对米机壳体的磨损。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碾米室与调压机构相连,调压机构用于调节碾米室内的压力。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进料斗配有进料控制板,进料控制板水平插在进料斗中,通过调节控制板进入进料斗的多少,就可以调节进料口的开口大小。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排糠口位于碾米室下方,排糠口通过连接管连接至风选排糠机构。

本实用新型组合配套用小型米机,是与离心甩式砻谷配套的碾米加工机械,将砻谷和碾米组装为一体,结构紧凑、拆卸方便、经济实用,维护使用方便,适合公共食堂和家庭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组合配套用小型米机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米机带轮 ,2、米机壳体,3、进料控制板,4、米机铁辊5、米机内衬套,6、米机筛体,7、调压机构,8、出米咀,9、连接管,10、排糠风机。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由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组合配套用小型米机,包括动力传动机构、米机壳体2、米机铁辊4、米机筛体6、调压机构7、出米咀8和排糠风机10,所述米机壳体2为一整体铸造零件,壳体的机脚用螺栓固定于机架上,米机壳体2包括支撑米机铁辊的轴承位、进料斗、进料室、碾米室、以及排糠口,所述排糠口位于碾米室下方,排糠口通过连接管9连接至排糠风机10,米机壳体内设有米机铁辊4,所述米机铁辊4加工有米机带轮安装平面、具有推料功能的矩形螺纹、具有碾米功能的方钢焊接辊头,在米机铁辊4的米机带轮安装平面上安装米机带轮1,米机带轮1与动力传动机构相连,米机铁辊的辊头位于碾米室内,辊头外套设有米机筛体6,先将米机筛体6先放入碾米室,再将组装后的调压机构7和出米咀8装在筛体外用两螺母固定在碾米室,米机铁辊的矩形螺纹段位于进料室,进料室上设有进料斗,所述进料斗配有进料控制板3,进料控制板3水平插在进料斗中,通过调节控制板进入进料斗的多少,就可以调节进料口的开口大小。

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米机铁辊4通过两向心轴承支撑固定在米机壳体内支承孔上,并用中间隔套和孔用、轴用弹性挡圈定位。

在上述实施例中,在碾米室与进料室的交接处以及整个进料室内部套接有米机内衬套5,米机内衬套5由螺栓从壳体外固定。米机内衬套5可用于控制进料室(即进料斗下方空间)间隙,同时可减轻糙米对米机壳体的磨损。

本实施例工作时,经砻谷和分离处理后的糙米通过调整好的进料斗进料,在米机铁辊4的矩形螺纹和米机内衬套5相互作用的推动下,进入碾米室的米机筛体6和焊接辊头间,调压机构7给碾米室适当增压,米机铁辊4通过米机带轮1传递的动力,在高速旋转的焊接辊头与筛框的作用下完成碾米过程,筛体内经碾白的大米由出米咀排8出,米糠经筛体过滤后由排糠风机10排出,从而完成进料、推料、碾米、筛选和排糠的全部过程。

本说明书中未作详细描述的内容,属于本专业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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