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工用气液相物料混合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26521发布日期:2018-10-23 16:14阅读:30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混料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化工用气液相物料混合装置。



背景技术:

在化工工业中存在着大量的气液反应,这就需要用到液相、气相物料混合设备。在液相和气相混合过程中,流体在传输过程中为了使液相物料在进入塔器时,能够达到分散分布的状态,通常会采用分布器、喷射器等方法,但当气液两相同时存在时,特别是气相量较小时,将气相物料混入液相物料时,需要具有较高的输送压力,且直接将气液两相通入分布器和传统的喷嘴喷射器很难混合均匀,这就使得其气液之间的混合效果不好,不能实现气液的充分混合,即气液物料之间的化学反应时间长、效率低,原料消耗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化工用气液相物料混合装置,通过进气管的巧妙设计,能使气相物料和液相物料在混合筒内充分混合。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化工用气液相物料混合装置,包括混合筒和进气管,混合筒的顶部设置有筒盖,筒盖上设置有进液管,混合筒的底部设置有向内的凸起,该凸起与混合筒的侧壁形成集液环道,混合筒的底部对应集液环道处设置有排料管,混合筒内靠近顶部的位置设置有布液盘,布液盘上均匀分布有布液孔,所述进气管由混合筒底部的凸起处伸入混合筒内部设置,进气管的顶端封闭,且布液盘对应进气管的位置未设置布液孔,进气管位于混合筒内的管体上由上至下设置有多组吹气孔,每组吹气孔包括沿进气管圆周均匀分布的四个长条形吹气孔,所述吹气孔的长度相同,且吹气孔的宽度由上至下逐渐减小。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化工用气液相物料混合装置的进一步优化:所述混合筒还包括至少 3个支腿,支腿的上端与混合筒的侧壁固定连接,支腿的底部设置有支脚。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化工用气液相物料混合装置的进一步优化:所述混合筒的底部对称设置有两个排料管,排料管上设置有截止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化工用气液相物料混合装置的进一步优化:所述进气管位于混合筒内的管体上由上至下设置有10组吹气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化工用气液相物料混合装置的进一步优化:位于最下方吹气孔宽度为位于最上方吹气孔宽度的1/10。

有益效果

一、本实用新型的气液相物料混合装置将进气管穿设在混合筒内部,并在进气管的圆周面上开设有四个吹气孔,形成立体吹气效果,能使气相物料和液相物料在混合筒中得到充分混合;

二、本实用新型进气管上的吹气孔尺寸由上至下逐渐减小,使得吹气量由下至上逐渐增大,气相的流速逐渐减小,液相物料从布液盘落下时可与大量气相物料充分接触,随着液相的下落再与流速较大的气相物料接触并被扰动,使气相物料和液相物料得到充分混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混合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1、混合筒,2、进气管,3、筒盖,4、进液管,5、凸起,6、排料管,7、布液盘,8、布液孔,9、吹气孔,10、支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化工用气液相物料混合装置,包括混合筒1和进气管2,混合筒1的顶部设置有筒盖3,筒盖3上设置有进液管4,混合筒1包括至少3个支腿10,支腿10的上端与混合筒1的侧壁固定连接,支腿10的底部设置有支脚。混合筒1的底部设置有向内的凸起5,该凸起5与混合筒1的侧壁形成集液环道,混合筒1的底部对应集液环道处设置有两个排料管6,排料管6上设置有截止阀,混合筒1内靠近顶部的位置设置有布液盘7,布液盘 7上均匀分布有布液孔8,所述进气管2由混合筒1底部的凸起5处伸入混合筒1内部设置,进气管2的顶端封闭,进气管2的尾端置于混合筒1外部并与气相物料源连接,且布液盘7 对应进气管2的位置(进气管2正上方的位置)未设置布液孔8,进气管2位于混合筒1内的管体上由上至下设置有10组吹气孔9,每组吹气孔9包括沿进气管2圆周均匀分布的四个长条形吹气孔9,所述吹气孔9的长度相同,且吹气孔9的宽度由上至下逐渐减小,位于最下方吹气孔9宽度为位于最上方吹气孔9宽度的1/10。

本实用新型物料混合装置的结构原理为:进气管穿设在混合筒内部,并在进气管的圆周面上开设有四个吹气孔,形成立体吹气效果,液相物料从筒盖的进液管进入混合筒内,经过布液盘后,从布液盘的布液孔流下,与吹气孔吹出的气相物料接触,由于进气管上的吹气孔尺寸由上至下逐渐减小,使得吹气量由下至上逐渐增大,气相的流速逐渐减小,液相物料从布液盘落下时可与大量气相物料充分接触,随着液相的下落再与流速较大的气相物料接触并被扰动,使气相物料和液相物料得到充分混合,混合后的物料由排料管排出。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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