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漆生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21557发布日期:2019-02-19 19:26阅读:321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漆生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水漆生产装置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水漆生产装置。



背景技术:

水漆就是以水为稀释剂的涂料。具有节能环保、不燃不爆、超低排放、低碳健康等特点,并且漆膜丰满、柔韧性好、耐水、耐磨、耐老化、耐黄变、使用方便,可广泛使用在木器、金属、工业涂装、塑料、玻璃、建筑表面等多种材质上。水漆是逐步替代油漆的更新换代产品,推行水性化涂装是中国涂装领域的一次革命。

传统的装置使用过程中,水性树脂原材料中存在颗粒状杂质,这些杂质对水漆成品的性能由很大的影响,需要过滤掉,但是一般只经过一道过滤,过滤效果不佳且效率不高;传统的装置使用时涉及粉末物料的混合以及各种化学反应,因此经常会产生粉尘和废气,排到工作环境中会危害工作者的身体健康;传统的装置不便于拆卸清洗,同时遭到外力的碰撞,使该装置内部的构件容易损坏。

故,为进一步提高该装置水漆生产的质量和除去装置内部废气,需要提供一种水漆生产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是常规技术中水漆过滤效果差和内部废气污染环境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水漆生产装置,相比于常规技术,可以进一步提高该装置的过滤效果,提高内部生产水漆的质量,同时还可以净化装置内部的废气。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水漆生产装置,包括底座、设备主体和第二过滤箱,所述底座的底端通过若干减震弹簧与底板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底座顶端的一侧设有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顶部的一侧设有废气处理箱,所述废气处理箱的一侧设有排气管,所述设备主体的顶部与顶盖的底部螺纹连接,所述顶盖的顶端设有加料口,所述设备主体顶部的一侧通过圆管与抽水泵的输入端相通,所述抽水泵的输出端通过第二连接管与螺纹接头的一侧螺纹连接,所述螺纹接头的另一侧通过第一连接管与第一过滤箱顶部的一侧相通,所述第一过滤箱的内壁与第一螺旋过滤网的边侧接触连接,所述第一过滤箱的底部与第一过滤箱底盖的顶部螺纹连接,所述第一过滤箱底盖的中部通过圆筒与第二过滤箱顶盖的中部相通,所述第二过滤箱顶盖的底部与第二过滤箱的顶部螺纹连接,所述第二过滤箱底部的一侧设有出料口,所述第二过滤箱顶部的两侧通过滑头分别与框架的两侧滑动连接,所述框架的顶部通过若干震动弹簧与震动皿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震动皿的两侧均设有震动电机,所述震动皿的底部设有网筛,所述网筛的底部设有第二过滤网,且第二过滤网的边侧与第二过滤箱的内部接触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设备主体的一侧设有第一开关,所述设备主体、抽水泵和两个震动电机均通过第一开关与外接电源电性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废气处理箱的内部由抽气泵和空气净化器组合而成,所述废气处理箱的一侧设有第二开关,所述抽气泵和空气净化器均通过第二开关与外接电源电性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顶盖底部的边缘、第一过滤箱底盖顶部的边缘和第二过滤箱顶盖底部的边缘均设有密封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两个所述震动电机的外部均设有保护罩。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可以获得包括以下技术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水漆生产装置,该装置的一侧设有两道过滤设施,且第二到过滤设施的顶部设有震动网筛,使装置内部的杂质处理的更加彻底,且可以进一步提升该装置的过滤速度。

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水漆生产装置,该装置的一侧设有废气处理箱,对装置内部的废气进行处理,防止装置产生的粉尘和化学气体危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水漆生产装置,该装置均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进行连接,便于装置的拆卸清洗,同时该装置的底部设有减震弹簧,当由外力碰撞时,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防止装置内部构件因撞击而发生损坏,进一步保护装置的安全。

当然,实施本实用新型的任一产品必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水漆生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水漆生产装置第二过滤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水漆生产装置震动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减震弹簧;2、底板;3、底座;4、设备主体;5、废气处理箱;6、排气管;7、顶盖;8、加料口;9、抽水泵;10、螺纹接头;11、出料口;12、第一连接管;13、第一过滤箱;14、第一螺旋过滤网;15、第一过滤箱底盖;16、第二过滤箱顶盖;17、第二连接管;18、圆筒;19、第二过滤箱;20、第二过滤网;21、震动电机;22、震动皿;23、震动弹簧;24、网筛;25、框架;26、滑头。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借此对本实用新型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水漆生产装置,包括底座3、设备主体4和第二过滤箱19,底座3的底端通过若干减震弹簧1与底板2的顶端固定连接,底座3顶端的一侧设有设备主体4,设备主体4顶部的一侧设有废气处理箱5,废气处理箱5的一侧设有排气管6,设备主体4的顶部与顶盖7的底部螺纹连接,顶盖7的顶端设有加料口8,设备主体4顶部的一侧通过圆管与抽水泵9的输入端相通,抽水泵9的输出端通过第二连接管17与螺纹接头10的一侧螺纹连接,螺纹接头10的另一侧通过第一连接管12与第一过滤箱13顶部的一侧相通,第一过滤箱13的内壁与第一螺旋过滤网14的边侧接触连接,第一过滤箱13的底部与第一过滤箱底盖15的顶部螺纹连接,第一过滤箱底盖15的中部通过圆筒18与第二过滤箱顶盖16的中部相通,第二过滤箱顶盖16的底部与第二过滤箱19的顶部螺纹连接,第二过滤箱19底部的一侧设有出料口11,第二过滤箱19顶部的两侧通过滑头26分别与框架25的两侧滑动连接,框架25的顶部通过若干震动弹簧23与震动皿22的底部固定连接,震动皿22的两侧均设有震动电机21,震动皿22的底部设有网筛24,网筛24的底部设有第二过滤网20,且第二过滤网20的边侧与第二过滤箱19的内部接触连接。

优选的,设备主体4的一侧设有第一开关,设备主体4、抽水泵9和两个震动电机21均通过第一开关与外接电源电性连接,通过第一开关控制设备主体4、抽水泵9和两个震动电机21的通断电。

优选的,废气处理箱5的内部由抽气泵和空气净化器组合而成,废气处理箱5的一侧设有第二开关,抽气泵和空气净化器均通过第二开关与外接电源电性连接,抽气泵将装置内部的废气抽出来通过空气净化器进行过滤,通过通过第二开关控制抽气泵和空气净化器的通断电。

优选的,顶盖7底部的边缘、第一过滤箱底盖15顶部的边缘和第二过滤箱顶盖16底部的边缘均设有密封垫,防止装置发生从顶盖7的底部、第一过滤箱底盖15的顶部和第二过滤箱顶盖16的底部发生水漆泄露。

优选的,两个震动电机21的外部均设有保护罩,防止两个震动电机21碰到装置内部的水漆二损坏。

具体工作时,本实用新型中的一种水漆生产装置,使用前,将装置连接上外接电源,通过第一开关使设备主体4、抽水泵9和两个震动电机21进入工作,将原料从加料口8加入设备主体4的内部进行加工,然后在抽水泵9的作用下通过第一连接管12进入第一过滤箱13的内部,经过第一螺旋过滤网14过滤后,经过圆筒18进入第二过滤箱19的内部,在第二过滤箱19的内部首先进入震动皿22的内部经过网筛24震动筛选进入第二螺旋过滤网20,最后从第二过滤箱19底部的出料口11排出装置,同时废气处理箱5内部的抽气泵将装置内部产生的废气抽出来,过滤后经排气管6排出装置外部。

如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组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会用不同名词来称呼同一个组件。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组件的方式,而是以组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如在通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大致”是指在可接收的误差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一定误差范围内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基本达到所述技术效果。此外,“耦接”一词在此包含任何直接及间接的电性耦接手段。因此,若文中描述一第一装置耦接于一第二装置,则代表所述第一装置可直接电性耦接于所述第二装置,或通过其他装置或耦接手段间接地电性耦接至所述第二装置。说明书后续描述为实施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然所述描述乃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般原则为目的,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当视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者为准。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商品或者系统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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