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防沉淀结构的干强剂反应釜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32018发布日期:2019-10-22 20:43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专利针对传统干强剂反应釜存在原料沉淀、混合不均及搅拌盲区等问题,创新性设计导气通道与出风孔结构,利用高压气体流动防止沉淀;在搅拌叶片边缘加装贴合内壁的网片,消除搅拌盲区;同步设置螺旋导温管与多点温度传感器,实现精准温控,显著提升搅拌均匀性与生产效率。
关键词:防沉淀结构,干强剂反应釜

本实用新型属于干强剂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防沉淀结构的干强剂反应釜机构。



背景技术:

在干强剂的加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反应釜结构,其主要是将原料在反应釜中充分搅拌混合,最终获得产品,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原料的混合不均匀,反应温度不均匀,容易出现原料沉淀的情况,从而会影响加工的质量与加工的效率,而且传统技术的反应釜在搅拌时也会存在搅拌盲区,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适用性强的具有防沉淀结构的干强剂反应釜机构。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具有防沉淀结构的干强剂反应釜机构,包括罐体,设置在所述罐体顶部的搅拌电机,在所述罐体内设置有与所述搅拌电机相连接的搅拌轴杆,在所述罐体的侧壁顶部固定有进料口,在所述罐体的底壁上固定有出料口,在所述出料口上设置有控制闸阀,在所述罐体的侧壁内设置有导气通道,在所述罐体的顶壁上均匀固定有与所述导气通道相连通的出风孔,在所述罐体的外壁上固定有与所述导气通道相连通的高压气体连接端子,在所述罐体的顶壁上设置有排气管,在所述排气管上设置有单向气阀,在所述搅拌轴杆上设置有搅拌叶片,在所述搅拌叶片的侧边沿和底边沿上均固定有网片,所述网片贴合在所述罐体的内壁和底壁上,在所述罐体的侧壁上固定有螺旋导温管,在所述罐体的侧壁上固定有与所述螺旋导温管相连接的加热蒸汽进入接口和蒸汽排出接口。

在所述搅拌叶片的上部固定有空腔,在所述空腔内固定有加热块和蓄电池,所述蓄电池通过控制开关与所述加热块相连接。

在所述罐体的内腔上部、下部和中部均固定有温度传感器,在所述罐体的外壁上固定有温度指示计。

在所述罐体的外壁包裹固定有保温层,在所述罐体的内壁上均匀镶嵌有导热柱杆,所述导热柱杆的外侧端处于所述螺旋导温管内。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不但可以有效的实现搅拌,而且设置有出风孔和导气通道,从而可以有效的防止在罐体内的底壁上出现沉淀,有利于提高搅拌的质量与搅拌的效率,同时在搅拌叶片的边沿固定有网片,从而可以较少搅拌的盲区,保证搅拌的均匀性,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1,一种具有防沉淀结构的干强剂反应釜机构,包括罐体1,设置在所述罐体顶部的搅拌电机2,在所述罐体内设置有与所述搅拌电机相连接的搅拌轴杆3,在所述罐体的侧壁顶部固定有进料口4,在所述罐体的底壁上固定有出料口5,在所述出料口上设置有控制闸阀6,在所述罐体的侧壁内设置有导气通道7,在所述罐体的顶壁上均匀固定有与所述导气通道相连通的出风孔8,在所述罐体的外壁上固定有与所述导气通道相连通的高压气体连接端子9,在所述罐体的顶壁上设置有排气管10,在所述排气管上设置有单向气阀11,在所述搅拌轴杆上设置有搅拌叶片12,在所述搅拌叶片的侧边沿和底边沿上均固定有网片13,所述网片贴合在所述罐体的内壁和底壁上,在所述罐体的侧壁上固定有螺旋导温管14,在所述罐体1的侧壁上固定有与所述螺旋导温管14相连接的加热蒸汽进入接口15和蒸汽排出接口16。

在所述搅拌叶片的上部固定有空腔17,在所述空腔内固定有加热块18和蓄电池19,所述蓄电池通过控制开关20与所述加热块相连接。本实施例中,在空腔的内壁和控制开关的表面包裹有密封橡胶圈。

在所述罐体的内腔上部、下部和中部均固定有温度传感器21,在所述罐体的外壁上固定有温度指示计22。

在所述罐体的外壁包裹固定有保温层23,在所述罐体的内壁上均匀镶嵌有导热柱杆24,所述导热柱杆的外侧端处于所述螺旋导温管内。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不但可以有效的实现搅拌,而且设置有出风孔和导气通道,从而可以有效的防止在罐体内的底壁上出现沉淀,有利于提高搅拌的质量与搅拌的效率,同时在搅拌叶片的边沿固定有网片,从而可以较少搅拌的盲区,保证搅拌的均匀性,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留言:0条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