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离子交换树脂柱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22699发布日期:2019-10-19 03:44阅读:500来源:国知局
一种离子交换树脂柱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废酸处理设备,具体涉及一种离子交换树脂柱设备。



背景技术:

化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废硫酸。传统废硫酸处理方法是浓缩法、高温裂解法、中和处理法;各种处理方法都有它的弊端。浓缩法存在4个问题:

1、废硫酸浓缩对设备材质要求高,通常采用钛制常压蒸发或搪瓷减压薄膜蒸发器,设备投资较大;

2、蒸汽、水、电消耗量大,运行费用高;

3、操作复杂,维修困难且费用高;

4、废硫酸处理量小,蒸发管道极易堵塞,运行不太稳定。

高温裂解法的缺点是投资大、能耗高;另外,由于废硫酸中的F-、Cl-及金属离子(特别是Na+)容易造成设备和管道的腐蚀及堵塞,因此高温裂解法不太适合处理氟、氯及金属盐含量很高的废硫酸。中和处理工艺中废硫酸与石灰石反应生成的石膏(CaSO4·2H2O)副产品质量较差,难以满足相关行业的使用要求,并且石膏产物大多为粒径小于10μm的微晶体,导致后续的沉降、过滤和脱水等过程都极为困难,这种微细石膏晶体的回收和堆放都将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采用离子交换树脂柱设备处理废酸相比于浓缩法、高温裂解法、中和处理法的优点是工艺流程短,易操作;能耗低;常温处理,设备和管道的使用寿命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易操作、能耗低、常温处理、使用寿命长的离子交换树脂柱设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离子交换树脂柱设备,包括筒体,所述筒体上下两端为密封结构,内壁整体衬有橡胶层;所述筒体外表面设有铭牌,底端设有底板,所述底板与筒体外部连接处设有对其进行固定的筋板;所述筒体顶部设有平盖,所述平盖与筒体通过连接件进行连接;所述平盖中部设有压缩空气管及入料管,所述入料管连接筒体内部入料分配器;所述筒体内底部设有底部分配器、细孔平板及筛网,所述底部分配器连接反冲洗水管。

进一步的,所述筛网为三层,分别为60、20、10目。

进一步的,所述筒体为立式圆筒形结构,采用钢板焊接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橡胶层用于防止酸碱液体浸蚀筒体。

作为优选,所述连接件为法兰。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相比于浓缩法、高温裂解法、中和处理法处理废酸,其具有简单易操作、节能、环保、工艺流程短,能耗低;常温处理,设备和管道的使用寿命长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的一种离子交换树脂柱设备,包括筒体3,所述筒体3上下两端为密封结构,内壁整体衬有橡胶层;所述筒体3外表面设有铭牌4,底端设有底板1,所述底板1与筒体3外部连接处设有对其进行固定的筋板2;所述筒体3顶部设有平盖6,所述平盖6与筒体3通过连接件5进行连接;所述平盖6中部设有压缩空气管及入料管,所述入料管连接内部筒体3入料分配器;所述筒体3内底部设有底部分配器、细孔平板及筛网,所述底部分配器连接反冲洗水管。

进一步的,所述筛网为三层,分别为60、20、10目。

进一步的,所述筒体3为立式圆筒形结构,采用钢板焊接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橡胶层用于防止酸碱液体浸蚀筒体3。

作为优选,所述连接件5为法兰。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为:

a)准备

将树脂与水混合一起倾入树脂柱中,借助水的浮力使树脂自然沉积,在筒体3均匀堆积,密度一致。在准备使用前,先将水排净,通过压缩空气管通入压缩空气,压出余水,并将树脂压成“床”。再生后的树脂亦要用无离子水浸泡,使用前排水和通压缩空气。

b)入料

注入废硫酸,逆流以1BV/h的流速进入2方废硫酸。

c)正常运行

控制一定的入料速度,使流出的硫酸符合指标规定。入料流量速度的数值,视所处理原料的质量及所要求的脱色效果而定。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树脂吸附积聚的杂质较多,流出硫酸的杂质逐渐升高,当达到限定数值时,即停用该柱而转用其他备用树脂柱。

d)再生

处理完废酸的树脂柱要进行水洗,然后用压缩空气压出余水;再通入一级碱液及二级碱液对树脂柱再生,再生完的柱子内再依次通入水及压缩空气,压空余水。

本实用新型树脂柱为立式圆筒形结构,两端密封,能承受一定的压力。相比于浓缩法、高温裂解法、中和处理法处理废酸,其具有简单易操作、节能、环保、工艺流程短,能耗低;常温处理,设备和管道的使用寿命长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中未做详细描述的内容均为现有技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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