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位器自动喷油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25647发布日期:2020-02-14 16:53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限位器自动喷油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自动化领域,尤其涉及限位器自动喷油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大多数工厂为了防止铆钉生锈采用人工刷油方式,不仅有人工成本,而且还有耗材费用(刷子、油脂盒等),还有漏刷油、油量不均匀导致的铆钉生锈的质量风险,手工刷油有油污,影响产品外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问题是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减少耗材费用,降低铆钉生锈的质量问题发生,使用气缸和注油阀自动在铆钉两个面上注油,通过移载气缸,实现先注油后将油点均匀吹开,实现自动喷油的功能,不需要人工操作,提高产品质量,避免产品漏涂油的风险。

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具体如下:

限位器自动喷油机构,包括固定支架、第一气缸、注油嘴、移载气缸、线性滑轨、吹气头,所述第一气缸固定在竖直钣金顶部位置,第一气缸轴端螺纹连接有方形板一,所述方形板一下方固定有第一平台,第一平台左侧设置有所述注油嘴,右侧设置有吹气头,第一平台下方固定有第二平台,第二平台下方固定有方形板二,所述竖直钣金上安装有滑轨,所述方形板一、方形板二与所述竖直钣金滑轨接触一侧设置有滑槽一,所述滑槽一与滑轨配合滑动,所述竖直钣金底部与所述固定支架底部一侧活动连接,固定支架下方设置有滑槽二,滑槽二与底板上的线性滑轨配合,固定支架另一侧固定有方块,所述方块通过内六角螺栓固定在所述底板上,移载气缸轴端连接方块,移载气缸固定在底板前端,通过移载气缸运动可移动固定支架。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线性滑轨为两个,提高所述固定支架在水平方向上的运动稳定性。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滑轨底部距离所述固定支架底部有一段距离。

进一步的将技术方案,所述底板后方设置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可限制所述固定支架的移动距离。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固定支架为u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通过固定支架连接第一气缸,第一气缸控制注油嘴和吹气头的上下动作,移载气缸连接到固定支架上,通过线性滑轨实现第一气缸左右移动,确保先注油后吹气,注油嘴自动在铆钉两个面上注油,通过移载气缸,实现先注油后将油点均匀吹开,实现自动喷油的功能,不需要人工操作,提高产品质量,避免产品漏涂油的风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限位器自动喷油机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a部放大图;

图中;1-固定支架;2-第一气缸;3-注油嘴;4-移载气缸;5-线性滑轨;6-吹气头;7-竖直钣金;8-方块;9-第一平台;10;第二平台;11-限位块;12-底板;15-活动连接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限位器自动喷油机构,包括固定支架1、第一气缸2、注油嘴3、移载气缸4、线性滑轨5、吹气头6,所述第一气缸2固定在竖直钣金7顶部位置,第一气缸2轴端螺纹连接有方形板一,所述方形板一下方固定有第一平台9,第一平台9左侧设置有所述注油嘴3,右侧设置有吹气头6,第一平台9下方设置有第二平台10,第二平台10下方设置有方形板二,所述竖直钣金7上安装有滑轨,所述方形板一、方形板二与所述竖直钣金7滑轨接触一侧设置有滑槽一,所述滑槽一与滑轨配合滑动,所述竖直钣金7底部与所述固定支架1底部一侧连接设有活动连接处15,固定支架1下方设置有滑槽二,滑槽二与底板12上的线性滑轨4配合滑动,固定支架1另一侧固定有方块8,所述方块8通过内六角螺栓固定在所述底板12上,移载气缸4轴端连接方块8,移载气缸4固定在底板12前端,通过移载气缸4运动可移动固定支架1,进一步的,所述线性滑轨5为两个,提高所述固定支架1在水平方向上的运动稳定性,进一步的,所述滑轨底部距离所述固定支架1底部有一段距离,防止第一气缸2在向下的运动过程中第二平台10接触到固定支架1顶部造成碰撞,进一步的所述底板12后方设置有限位块11,所述限位块11可限制所述固定支架1水平方向上移动的距离,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支架1为u型结构,具体使用时;第一气缸2工作,向下运动时同步带动方形板一、第一平台9运动,所述注油嘴3上下闭合在产品上下面滴油,通过移载气缸4,将有油的产品移载到吹油装置下,吹气头6通过第一气缸2闭合,将两面的油脂均匀吹开,使得油脂均匀吸附在产品上,从而达到自动喷油的效果。

上述设备运动距离均由行程开关、缓冲块控制,通过自动设备,减少了多余的浪费,包括人工成本,耗材成本等,限位器自动喷油机构解决了限位器铆钉生锈的现象,降低了产品的不良率,提高的产品质量,节约了生产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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