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净化模组,包括:
多孔结构件,用于提供多孔结构的表面,所述表面至少部分具有光催化功能区,所述多孔结构件其具有平均孔径大于等于0.1mm的孔ⅰ和/或平均孔径小于0.1mm的孔ⅱ,所述孔ⅰ和/或孔ⅱ为通孔或沉孔;
具有发光体的光源组件,用于在工作状态下向所述光催化功能区提供照射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孔结构件其形成有具有空腔的中空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净化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孔结构件和/或中空结构具有轴对称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净化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结构与所述多孔结构以共同的对称轴各自成对称。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所述的净化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组件其发光体设置于中空结构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功能区还包括形成于该区域的光催化剂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净化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层为至少包括二氧化钛的光催化剂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组件的发光体为至少用于提供紫外光的发光体。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净化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组件的发光体为至少用于提供波长位于0.01~0.40微米波段紫外光的发光体。
10.净化系统,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净化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