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镜排烟吸烟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69758发布日期:2021-04-14 01:10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腹腔镜排烟吸烟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腹腔镜手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腹腔镜排烟吸烟过滤装置。


背景技术:

2.腹腔镜手术使用单、双极电凝、超声刀等止血设备过程中,会产生烟雾、气凝雾及各种有害气体,这些烟气未及时吸除会造成镜面雾化,视野清晰度差,妨碍了手术的顺利进行,还延长手术时间;手术烟雾中含有非活性颗粒、有害的化学成分、活性病毒、活性细胞、血源性传播病原体等多种成分,如果这些烟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易造成手术室空气污染,还会损害手术人员健康。
3.其中氰化氢在手术烟雾中的浓度高达10mg/l,是一种有毒的无色气体,容易被肺、胃肠、皮肤吸收,苯在手术烟雾中浓度高达71μg/m3,超过了规定的参数值,这些化学成分很容易引起头痛、头晕、流泪、咳嗽等症状。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过滤到烟雾中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提出一种腹腔镜排烟吸烟过滤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6.腹腔镜排烟吸烟过滤装置,包括穿刺器,穿刺器前端设有穿刺针,穿刺器的顶部设有组织液出口,组织液出口连接三通阀的第一端;所述穿刺器右侧设有排烟口,排烟口经过过滤组件连接到三通阀的第二端,三通阀的第三端连接到负压吸引器。
7.优选地,所述过滤组件包括圆柱状壳体,圆柱状壳体中间设有隔离网,隔离网左侧填充海绵,所述隔离网右侧填充活性炭颗粒物。
8.优选地,所述隔离网左侧上方设有注入口。
9.优选地,所述排烟口处安装控制阀,控制阀通过第二软管连接三通阀的第二端,所述第二软管上设有单向阀。
10.优选地,组织液出口通过第一软管连接到三通阀的第一端。
11.优选地,三通阀的第三端通过第三软管连接到负压吸引器。
12.优选地,所述过滤组件左侧为进口,右侧为出口。
13.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得到以下有益效果:
14.本实用新型可以排出体内烟雾,保持清晰的手术野,缩短手术时间,烟雾通过吸引器进入过滤瓶内,烟雾经过湿式海绵对二氧化碳的浓度降低,活性炭颗粒物对烟雾中氰化氢和苯吸附,降低苯和氰化氢在烟雾中的浓度,防止烟雾污染空气,保障了手术工作者的身体健康。
15.安装单向阀防止其他管路液体进入到排烟管体中,通过负压吸引器排烟吸烟速度快,过滤效果好,整个结构组合简单,能够适用于手术临床中。
附图说明
16.图1是过滤装置结构示意图。
17.图2是过滤组件结构图。
18.图中:
19.图中:1、穿刺针;2、穿刺器;3、控制阀;4、第一软管;5、组织液出口;6、排烟口;7、过滤组件,8、单向阀,9、三通阀,10、负压吸引器,11、第二软管,12、第三软管。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21.如图1

2所示,腹腔镜排烟吸烟过滤装置,包括穿刺器2,穿刺器2前端设有穿刺针1,穿刺器2的顶部设有组织液出口5,组织液出口5连接三通阀9的第一端;所述穿刺器2右侧设有排烟口6,排烟口6经过过滤组件7连接到三通阀的第二端,三通阀的第三端连接到负压吸引器10。所述过滤组件7包括圆柱状壳体71,圆柱状壳体71中间设有隔离网72,隔离网72左侧填充海绵74,所述隔离网72右侧填充活性炭颗粒物73。所述隔离网72左侧上方设有注入口77。所述排烟口6处安装控制阀3,控制阀3通过第二软管11连接三通阀的第二端,所述第二软管11上设有单向阀8。组织液出口5通过第一软管4连接到三通阀9的第一端。三通阀的第三端通过第三软管12连接到负压吸引器10。所述过滤组件7左侧为进口75,右侧为出口76。
22.实施例1:
23.本实用新型具有烟雾过滤功能,使用时穿刺器2通过穿刺针1穿刺到腹腔中,手术中穿刺器2后端的组织液出口5通过第一软管4连接到三通阀9的第一端,穿刺器2右侧排烟口6处安装控制阀3,控制阀3通过第二软管11连接三通阀的第二端,通阀的第三端通过第三软管12连接到负压吸引器10;其中在第二软管11上串联一个过滤组件7和单向阀8,过滤组件7的左侧为进口75,右侧为出口76,单向阀8设置方向为左进右出单向排烟。
24.排烟过滤具体工作时,旋拧三通阀,使得排烟口、负压吸引器导通,关闭组织液出口5一路,在负压作用下,烟雾沿着第二软管11首先进入过滤组件的填充海绵74的腔体内,填充海绵74采用湿式,这样可以让水分与二氧化碳结合,烟雾继续进入到活性炭颗粒物73腔体内,这样活性炭可以吸附烟雾中的苯和氰化氢,降低烟雾中的苯和氰化氢浓度,符合正常的指标,其中单向阀是防止烟雾倒逆。
25.上述实施例中:填充海绵74的腔体上方设有注入口77,可以注入水,然后通过盖体封住。
26.吸取组织液工作原理:关闭排烟口处的控制阀3,旋转三通阀,使得组织液出口5、三通阀9和负压吸引器连通,这样在负压作用下,吸收组织液。
27.以上所述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前提下,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属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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