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96953发布日期:2021-04-16 11:58阅读:84来源:国知局
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药物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


背景技术:

2.干细胞是一类具有无限的或者永生的自我更新能力的细胞、能够产生至少一种类型的、高度分化的子代细胞。多年来对干细胞的定义不断进行修正,并从不同的层面上来进行定义。目前大多数生物学家和医学家认为干细胞是来自于胚胎、胎儿或成人体内具有在一定条件下无限制自我更新与增殖分化能力的一类细胞,能够产生表现型与基因型和自己完全相同的子细胞,也能产生组成机体组织、器官的已特化的细胞,同时还能分化为祖细胞。
3.人体生病时,有一部分的病因源自于干细胞,而对于干细胞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多数情况只能依靠药物治疗,一些干细胞药物进行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多种原料进行混合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提供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包括混合罐,混合罐的上部设有第二固定板,第二固定板的中部转动连接搅拌轴的上部,搅拌轴的下部设有搅拌杆,所述混合罐的左侧设有固定座,固定座的左端固定连接第一固定板的下端,所述第一固定板的左侧设有第三固定板,第三固定板的左侧转动连接转轴的上下两侧,转轴的下端设有第一转动盘,第一转动盘的下部设有第一转动杆,第一转动杆的中部转动连接第一支撑杆的左端,第一支撑杆的右端转动连接第一推杆的左端,第一推杆的右端设有推板,所述转轴的上端设有第二转动盘,第二转动盘的上部设有第二转动杆,第二转动杆的中部转动连接第二支撑杆的左端,第二支撑杆的右端转动连接第二推杆的左端,第二推杆的右端设有第四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的右侧上部设有擦板,第一固定板的右侧下部设有承接板。
6.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第一转动杆的轴心和第二转动杆的轴心相对于转轴的轴心对称。
7.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固定板的前侧设有第二驱动电机,第二驱动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第三带轮,第三带轮通过第二皮带连接第四带轮,第四带轮固定连接转轴的中部。
8.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擦板的中部设有擦口。
9.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四固定板的上部设有第五固定板,第五固定板的右端转动连接转动座的上端,转动座的中部设有导向杆,导向杆的前后两侧滑动连接夹紧板。
10.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导向杆的前后两端设有限位板,限位板与夹紧板之间设有弹簧。
11.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固定座的中部设有第一驱动电机,第一驱动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第一带轮,第一带轮通过第一皮带连接第二带轮,第二带轮固定连接搅拌轴的上端。
12.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混合罐的外侧设有支撑腿,支撑腿的下端设有垫板。
13.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混合罐的底部设有卸料口。
14.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之处:1、设置擦板将药物切割成小颗粒状,提高固体药物与液体药物混合的效果;2、通过第四固定板和推板的左右移动,使得固体药物可以间歇性的倒入混合罐中,从而使得固体药物可以充分的与液体药物混合,提高了混合的效果;3、整个混合的过程中,混合罐中的药物始终处于搅拌的状态,液体药物的不同位置浓度相同,提高了整体药物的均一性。
附图说明
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6.图1为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的主视图。
18.图3为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中混合罐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图3的主视图。
20.图5为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中第一固定板的结构示意图。
21.图6为图5的主视图。
22.图7为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中第四固定板的结构示意图。
23.图8为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中擦板的结构示意图。
24.图中:1、垫板;2、支撑腿;3、混合罐;4、固定座;5、第一固定板;6、第一驱动电机;7、第一带轮;8、第一皮带;9、第二带轮;10、搅拌轴;11、第二固定板;12、搅拌杆;13、卸料口;14、第三固定板;15、转轴;16、第四带轮;17、第二皮带;18、第二转动盘;19、第二转动杆;20、第二支撑杆;21、第二推杆;22、第三带轮;23、第二驱动电机;24、承接板;25、擦板;26、第四固定板;27、第一转动杆;28、第一支撑杆;29、第一推杆;30、推板;31、第五固定板;32、转动座;33、夹紧板;34、擦口;35、导向杆;36、弹簧;37、限位板;38、第一转动盘。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
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6.实施例一请参阅图1

图8,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包括混合罐3,所述混合罐3的外侧设有支撑腿2,支撑腿2的下端设有垫板1,混合罐3的上部设有第二固定板11,第二固定板11的中部转动连接搅拌轴10的上部,固定座4的中部设有第一驱动电机6,第一驱动电机6的输出轴固定连接第一带轮7,第一带轮7通过第一皮带8连接第二带轮9,第二带轮9固定连接搅拌轴10的上端。搅拌轴10的下部设有搅拌杆12,所述混合罐3的左侧设有固定座4,固定座4的左端固定连接第一固定板5的下端。
27.所述第一固定板5的左侧设有第三固定板14,第三固定板14的左侧转动连接转轴15的上下两侧,第一固定板5的前侧设有第二驱动电机23,第二驱动电机23的输出轴固定连接第三带轮22,第三带轮22通过第二皮带17连接第四带轮16,第四带轮16固定连接转轴15的中部,转轴15的下端设有第一转动盘38,第一转动盘38的下部设有第一转动杆27,第一转动杆27的中部转动连接第一支撑杆28的左端,第一支撑杆28的右端转动连接第一推杆29的左端,第一推杆29的右端设有推板30,所述转轴15的上端设有第二转动盘18,第二转动盘18的上部设有第二转动杆19,第一转动杆27的轴心和第二转动杆19的轴心相对于转轴15的轴心对称,第二转动杆19的中部转动连接第二支撑杆20的左端,第二支撑杆20的右端转动连接第二推杆21的左端,第二推杆21的右端设有第四固定板26。
28.所述第一固定板5的右侧上部设有擦板25,擦板25的中部设有擦口34,擦口34向左上方倾斜设置,第一固定板5的右侧下部设有承接板24。所述第四固定板26的上部设有第五固定板31,第五固定板31的右端转动连接转动座32的上端,转动座32的中部设有导向杆35,导向杆35的前后两侧滑动连接夹紧板33,导向杆35的前后两端设有限位板37,限位板37与夹紧板33之间设有弹簧36。
29.实施例二请参阅图3,本实施例的其它内容与实施例一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混合罐3的底部设有卸料口13。为了便于将混合完成的药物进行排出的操作,可以在混合罐3的下部设置卸料口13,并且可以在卸料口13处设置节流阀,从而实现控制卸料口13通断的效果。
30.本发明在实施过程中,首先将夹紧板33向前后两侧分开,从而使得两个夹紧板33打开,此时将需要进行混合的药材中固体状态的药材固定在两个夹紧板33之间,并且可以将多种药材同时都夹紧在两个夹紧板33之间,同时将药物中的液体部分直接倒入混合罐3中,此时整个装置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可以进行药物混合的操作。
31.启动第一驱动电机6,第一驱动电机6的输出轴通过第一带轮7、第一皮带8和第二带轮9带动搅拌轴10转动,搅拌轴10带动搅拌杆12转动,从而使得混合罐3中的液体药物不断的混合,同时启动第二驱动电机23,第二驱动电机23的输出轴通过第三带轮22、第二皮带17和第四带轮16带动转轴15转动,转轴15同时带动第一转动盘38和第二转动盘18同步转动,并且由于第一转动杆27和第二转动杆19的轴心相对于转轴15的轴心对称,因此当第一转动杆27在第一转动盘38上向右移动时,第二转动杆19在第二转动盘18上向左移动,从而使得第一转动杆27和第二转动杆19的移动方向是相反的,从而使得第四固定板26和推板30的左右移动方向是相反的,当第四固定板26向右侧移动时,药物的底部与擦板25上的擦口34接触,此时转动座32转动到与第四固定板26贴合的状态,从而使得药材的底部与擦口34
相对位移,擦口34将药材切割成小颗粒落在承接板24上,当第四固定板26向左侧移动时,转动座32逆时针转动,从而使得药材与擦口34脱离,并且此时推板30向右侧移动,从而使得承接板24上的药材被推入混合罐3中进行混合,从而使得随着装置的不断运行,间歇性的向混合罐3中投入小颗粒状的药材,从而提高了混合效果,当整体的药物混合完成之后,可以关闭第一驱动电机6和第二驱动电机23打开卸料口13,将完成混合的药物从卸料口13排出。
32.本发明适用于一种干细胞药物生产用混合设备,通过设置擦板25将药物切割成小颗粒状,提高固体药物与液体药物混合的效果,并且通过第四固定板26和推板30的左右移动,使得固体药物可以间歇性的倒入混合罐3中,从而使得固体药物可以充分的与液体药物混合,提高了混合的效果,整个混合的过程中,混合罐3中的药物始终处于搅拌的状态,液体药物的不同位置浓度相同,提高了整体药物的均一性。
33.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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