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板絮凝池的活性污泥就地回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998930发布日期:2021-12-15 07:19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隔板絮凝池的活性污泥就地回用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水处理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隔板絮凝池的活性污泥就地回用装置。


背景技术:

2.现源水水质呈低浊特性的处理方式,一般采用投加黏土、强化混凝、滤池活性污泥回用、废水活性污泥回用,搅拌澄清池、高密度沉淀池的活性污泥回用技术。其中,投加黏土方式存在处理成本高,投加均匀性差;强化混凝方式存在处理药剂使用成本高;滤池活性污泥回用、废水活性污泥回用,分别存在回用设施建设成本高,活性污泥回用水源呈间歇性、含泥量变化大,致使回用稳定性低;搅拌澄清池、高密度沉淀池应用特点先需检测污泥活性,将失去活性的污泥外排、活性污泥回用,管理难度高。
3.隔板絮凝池回用方式:定时将底部沉降的污泥外排,至回收水工艺末端采用间歇性回用方式,活性污泥水不能持续回用。
4.公开(公告)号:cn106045253a,开(公告)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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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提供污泥分离回收利用装置,包括污泥分离装置、污泥搅拌装置和污水罐,污泥分离装置一端与污泥搅拌装置相连,污泥分离装置另一端与污水罐相连。污水中会伴随有一些污泥的存在,污泥会对污水的生物降解过程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将污水污泥进行有效的分离,并将分离后的污泥进行处理后应用于其他领域。
5.公开(公告)号:cn204224402u,开(公告)日: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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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提供的一种污泥回用系统,包括所述废水处理池、振动筛,污泥储存槽、注浆泵,混合器、流量計、流浆箱、止回阀;所述废水处理池与所述振动筛连接,所述振动筛过滤后引入所述污泥储存槽。所述污泥储存槽和所述混合器之间安装所述注浆泵,用直径50mm管子连接。所述注浆泵与混合器之间连接英制6分管子。所述混合器和所述流浆箱之间安装所述流量计、所述混合器下方安装排污管。各阀门后边加所述止回阀。
6.公开(公告)号:cn108689492a,开(公告)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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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开了一种剩余污泥回用工艺,包括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和沉淀池,其特征在于,在调节池和厌氧池之间加的一根回流管用阀门控制回流水量,在调节池用水泵进水过程中,将部分水回流入调节池,回流水通入调节池搅拌,沉淀池的污泥回流,在沉淀池中沉积的污泥通过回流管回流,在厌氧池和调节池之间形成分支,用阀门调节,分别将污泥回流入厌氧池和调节池进行二次厌氧。通过上述,使原本剩余无法排放的污泥得以回用,增加了厌氧时间,提高了生化能力。
7.总之,以上公开技术的技术方案以及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产生的有益效果均与本实用新型不相同,针对本实用新型更多的技术特征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有益效果,以上公开技术文件均不存在技术启示。


技术实现要素:

8.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隔板絮凝池的活性污泥
就地回用装置,解决回用活性污泥含量不稳定、不能持续回用的问题,同时可降低混凝剂投加单耗;具有结构简单,易于管理调控的优势。
9.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10.隔板絮凝池的活性污泥就地回用装置,包括回泥管道、增压泵;
11.所述回泥管道进口端与重力排泥装置的末层活泥排泥支管连接连通,回泥管道出口端与隔板絮凝池内的最上游前端隔板的入口处连通投加;
12.所述回泥管道上安装有增压泵。
13.进一步地,所述回泥管道上安装有流量计。
14.进一步地,所述隔板絮凝池内部自前至后依次设置有至少三层隔板,隔板两两之间的距离自前至后依次递增。
15.进一步地,所述隔板相互交错设置。
16.进一步地,所述隔板絮凝池最下游区域构成活性污泥沉降区、失效污泥沉降区;
17.所述重力排泥装置包括排泥支管、排泥总管,隔板的前方和后方均设置排泥支管,所有的排泥支管连通至排泥总管;其中与活性污泥沉降区连通的排泥支管称为末层活泥排泥支管。
18.进一步地,所述隔板絮凝池出口与沉淀池连通。
19.进一步地,所述隔板絮凝池入口与混合池连通。
20.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1.在相同混凝药剂投加量基础上,收集隔板絮凝池内活性污泥水,就地回收絮凝池前端再利用,提高矾花絮凝的桥联、网捕效果;絮凝池内回用的活性污泥水量稳定,适合持续运行,易于管理。
附图说明
22.图1为本实用新型隔板絮凝池的活性污泥就地回用装置的俯视平面结构示意图。
23.图中:排泥总管1、回泥管道2、活性污泥沉降区3、失效污泥沉降区4、混合池5、隔板絮凝池6、沉淀池7、增压泵8、末层活泥排泥支管9、流量计10。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5.实施例1:
26.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27.隔板絮凝池的活性污泥就地回用装置,利用该沉降区重力排泥支管,在隔板絮凝池内活性污泥沉降区持续收集活性污泥水体,回用至絮凝池前端,就地实现回收再利用。活性污泥水回用量可通过计量和调频进行调控,利用活性污泥水提高工艺絮凝的网捕、桥联效果。
28.隔板絮凝池的活性污泥就地回用装置,包括回泥管道2、增压泵8;所述回泥管道进
口端与重力排泥装置的末层活泥排泥支管9连接连通,回泥管道出口端与隔板絮凝池6内的最前端隔板的入口处连通投加,便于取样检测;所述回泥管道上安装有增压泵8。
29.进一步地,所述回泥管道上安装有流量计10。
30.进一步地,所述隔板絮凝池内部自前至后依次设置有至少三层隔板,隔板两两之间的距离自前至后依次递增。所述隔板相互交错设置。
31.进一步地,所述隔板絮凝池底部构成活性污泥沉降区3、失效污泥沉降区4;所述重力排泥装置包括排泥支管、排泥总管1,隔板的前方和后方均设置排泥支管,所有的排泥支管连通至排泥总管;其中与活性污泥沉降区连通的排泥支管称为末层活泥排泥支管。
32.进一步地,所述隔板絮凝池出口与沉淀池7连通。所述隔板絮凝池入口端与混合池5连通。
33.因隔板絮凝池体中水力推动作用将失效污泥推至末端污泥沉降区4;利用活性污泥集聚区3内的重力排泥装置排泥支管9,对该区域沉降部分的活性污泥水进行收集,通过新增的活性污泥水回用技术装置(含回用管线、变频机增压泵、流量计、池内前端投加点),实现就地回收再利用,以提高水体的絮凝效果。
34.实施例2:
35.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36.隔板絮凝池的活性污泥就地回用装置,包括回泥管道2、增压泵8;所述回泥管道进口端与重力排泥装置的末层活泥排泥支管9连接连通,回泥管道出口端与隔板絮凝池6内的最前端隔板的入口处连通投加,便于取样检测;所述回泥管道上安装有增压泵8。
37.进一步地,所述回泥管道上安装有流量计10。
38.进一步地,所述隔板絮凝池内部自前至后依次设置有至少三层隔板,隔板两两之间的距离自前至后依次递增。所述隔板相互交错设置。
39.进一步地,所述隔板絮凝池底部构成活性污泥沉降区3、失效污泥沉降区4;所述重力排泥装置包括排泥支管、排泥总管1,隔板的前方和后方均设置排泥支管,所有的排泥支管连通至排泥总管;其中与活性污泥沉降区连通的排泥支管称为末层活泥排泥支管。
40.实施例3:
41.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42.隔板絮凝池的活性污泥就地回用装置,包括回泥管道2、增压泵8;所述回泥管道进口端与重力排泥装置的末层活泥排泥支管9连接连通,回泥管道出口端与隔板絮凝池6内的最前端隔板的入口处连通投加,便于取样检测;所述回泥管道上安装有增压泵8。
43.进一步地,所述回泥管道上安装有流量计10。
44.虽然以上所有的实施例均使用图1,但作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不用给出单独的图纸来表示,只要实施例中缺少的零部件或者结构特征在图纸中拿掉即可。这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清楚的。当然部件或结构特征越多的实施例,只是最优实施例,部件越少的实施例为基本实施例,但是也能实现基本的本实用新型目的,所以所有这些变形实施例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45.本技术中凡是没有展开论述的零部件本身、本技术中的各零部件连接方式均属于本技术领域的公知技术,不再赘述。比如焊接、丝扣式连接等。
46.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多个”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术语

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均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相连”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7.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前”、“后”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单元必须具有特定的方向、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8.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具体实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实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4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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