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自动的固相萃取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682715发布日期:2022-09-30 18:35阅读:96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自动的固相萃取仪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固相萃取仪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全自动的固相萃取仪。


背景技术:

2.固相萃取技术是一种把液固萃取和液相色谱结合起来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凭借其高效、可靠等优点,已经成为一种样品前处理的有效手段,较常用的方法是使液体样品溶液通过吸附剂,保留其中被测物质,再选用适当强度溶剂冲去杂质,然后用少量溶剂迅速洗脱被测物质,从而达到快速分离净化与浓缩的目的。也可选择性吸附干扰杂质,而让被测物质流出;或同时吸附杂质和被测物质,再使用合适的溶剂选择性洗脱被测物质。广泛的应用在医药、食品、环保、商检、农药残留等领域。目前,在科研领域中广泛使用的固相萃取仪主要有手动、半自动、全自动等三种型号的固相萃取装置。其中,手动固相萃取装置凭借其操作过程简单等优点,目前仍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固相萃取装置。
3.然而现有的固相萃取仪仍然存在一些不方便的地方,如现有的萃取仪在实验过程中需要很高的精度与准确度,要保证试管内溶液液面与水平方向平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很有可能因为使用平台的不平整造成器材的倾斜。而且现有的试管架的孔洞尺寸是固定的,当需要更换不同容量的试管时,必须得将整个试管架拆卸下来更换,操作麻烦,且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全自动的固相萃取仪,其特征在于;
5.平衡底座,所述平衡底座的底部四角分别设置有调节组件,所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电子水平仪,所述电子水平仪电性连接有控制调节组件升降的控制器;
6.摆放组件,所述摆放组件包括设置于平衡底座顶部的支撑板、设置于支撑板顶部四角的支撑杆和设置于支撑杆顶部的放置板,所述放置板的顶部设置有多个放置孔,所述放置孔的内部放置有试管,所述放置板的顶部分别设置有多个位于放置孔一侧并且将试管夹紧的夹紧组件;
7.升降组件,所述升降组件分别设置于平衡底座的顶部并且位于放置板的两侧,所述升降组件带动投料组件升降;
8.投料组件,所述投料组件设置于升降组件之间并且位于放置板的上方。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特征是:所述平衡底座的底部设置有收纳槽,所述电子水平仪设置于收纳槽的内部,所述平衡底座的侧壁设置有将收纳槽密封的防水板。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特征是:所述调节组件为电动伸缩杆制成,所述调节组件的顶部设置有与平衡底座连接的连接头,所述调节组件的底部设置有防滑垫。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特征是:所述平衡底座的顶部相对设置有限位槽,所述支撑板的两侧分别设置有伸入限位槽内部并可沿着限位槽移动的限位条。
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特征是:所述支撑板的侧壁设置有把手,所述把手的外周包绕设置有柔性套,所述支撑板的顶部设置有缓冲垫。
1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特征是:所述夹紧组件包括设置于放置板顶部的微型气缸和设置于微型气缸输出端的夹板,所述放置板的顶部设置有与夹板相对的防滑板。
1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特征是:所述升降组件包括设置与平衡底座顶部的导向、设置于导向杆顶部的安装板和设置于安装板顶部的垂直气缸。
1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特征是:所述投料组件包括设置于导向杆外周并可沿着导向杆轴向移动的活动板、设置于活动板顶部的投料机构,所述投料机构包括投料管、投料管顶部的储料仓和设置于储料仓顶部的进料管,所述储料仓的内部设置有电磁阀。
1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特征是:所述垂直气缸的输出端设置有联轴器,所述联轴器的另一端设置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底部设置有与活动板的顶部连接的安装。
1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特征是:所述活动板的顶部设置有多个通孔,所述投料管分别插入通孔的内部并且其底端从通孔中伸出。
1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9.1、该种全自动的固相萃取仪在进行调整过程中,通过电子水平仪实时监控摆放后放置板的水平度,并且将水平数据传输至控制器,通过控制器控制各个调节组件升降,直至电子水平仪检测达到水平,有效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20.2、该种全自动的固相萃取仪在进行使用过程中,通过夹紧组件对放置孔的试管进行夹持,使得试管稳定不会晃动,并且可以夹持不同粗细的试管,适用范围更广。
附图说明
2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它的附图。
22.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的示意图;
23.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示意图;
24.图3为本实用新型平衡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25.图4为本实用新型摆放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6.图5为本实用新型图4中a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27.图中,100、平衡底座;110、限位槽;120、收纳槽;121、电子水平仪;122、防水板;130、连接头;140、调节组件;141、防滑垫;200、摆放组件;210、支撑板;211、限位条;212、把手;220、支撑杆;230、放置板;231、放置孔;232、防滑板;240、夹紧组件;241、微型气缸;242、夹板;250、试管;300、升降组件;310、导向杆;311、联轴器;312、连接杆;320、安装板;330、垂直气缸;400、投料组件;410、活动板;420、投料机构;421、投料管;422、储料仓;423、进料管。
28.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2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
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0.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述)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31.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32.实施例1:
33.结合图1-5,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平衡底座100的底部四角分别设置有调节组件140,所述平衡底座100的底部设置有电子水平仪121,所述电子水平仪121电性连接有控制调节组件140升降的控制器,所述摆放组件200包括设置于平衡底座100顶部的支撑板210、设置于支撑板210顶部四角的支撑杆220和设置于支撑杆220顶部的放置板230,所述放置板230的顶部设置有多个放置孔231,所述放置孔231的内部放置有试管250,所述放置板230的顶部分别设置有多个位于放置孔231一侧并且将试管250夹紧的夹紧组件240,所述升降组件300分别设置于平衡底座100的顶部并且位于放置板230的两侧,所述升降组件300带动投料组件400升降,所述投料组件400设置于升降组件300之间并且位于放置板230的上方;
34.所述电子水平仪121设置于收纳槽120的内部,所述平衡底座100的侧壁设置有将收纳槽120密封的防水板122;
35.所述调节组件140的顶部设置有与平衡底座100连接的连接头130,所述调节组件140的底部设置有防滑垫141;
36.所述升降组件300包括设置与平衡底座100顶部的导向、设置于导向杆310顶部的安装板320和设置于安装板320顶部的垂直气缸330;
37.所述投料组件400包括设置于导向杆310外周并可沿着导向杆310轴向移动的活动板410、设置于活动板410顶部的投料机构420,所述投料机构420包括投料管421、投料管421顶部的储料仓422和设置于储料仓422顶部的进料管423,所述储料仓422的内部设置有电磁阀;
38.所述垂直气缸330的输出端设置有联轴器311,所述联轴器311的另一端设置有连接杆312,所述连接杆312的底部设置有与活动板410的顶部连接的安装;
39.所述活动板410的顶部设置有多个通孔,所述投料管421分别插入通孔的内部并且其底端从通孔中伸出;
40.在通过电子水平仪121实时监控摆放后放置板230的水平度,并且将水平数据传输至控制器,通过控制器控制各个调节组件140升降,直至电子水平仪121检测达到水平,达到自动调节放置板230平衡的目的。
41.实施例2:
42.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所述支撑板210的两侧分别设置有伸入限位槽110内部并可沿着限位槽110移动的限位条211;
43.所述支撑板210的侧壁设置有把手212,所述把手212的外周包绕设置有柔性套,所述支撑板210的顶部设置有缓冲垫;
44.所述夹紧组件240包括设置于放置板230顶部的微型气缸241和设置于微型气缸241输出端的夹板242,所述放置板230的顶部设置有与夹板242相对的防滑板232,通过夹紧组件240对放置孔231的试管250进行夹持,使得试管250稳定不会晃动,并且可以夹持不同粗细的试管250,适用范围更广。
45.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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