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医药化工VOCs综合治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593868发布日期:2022-12-17 12:59阅读: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医药化工VOCs综合治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一种医药化工vocs综合治理装置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药化工废气处理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医药化工vocs综合治理装置。


背景技术:

2.医疗化工在生产使用时,会产生大量的废气,但是医疗化工vocs废气组分较为复杂,如存在二氯甲烷、乙酸酯类、dmf、正丁醇、甲醇、丙酮等混合废气,处理工艺较为复杂,通常不采用焚烧工艺时较难实现达标排放处理,针对实际现况,我们研发了一套适合医药vocs的处理工艺,能够实现医药化工类企业改造项目vocs废气深度处理目的,最终达到行业类国标及地标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3.(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医药化工vocs综合治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医疗化工vocs废气组分较为复杂,如存在二氯甲烷、乙酸酯类、dmf、正丁醇、甲醇、丙酮等混合废气,处理工艺较为复杂,通常不采用焚烧工艺时较难实现达标排放处理的问题。
5.(二)技术方案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医药化工vocs综合治理装置,包括主体机构和综合治理机构,所述综合治理机构位于主体机构上端的左端,所述主体机构包括固定底座、支撑脚、冷凝器一、防护外壳一、防护外壳二、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树脂再生吸附装置和排气筒,所述支撑脚固定安装在固定底座的下端,所述冷凝器一固定安装在固定底座上端的左端,所述防护外壳一固定安装在冷凝器一的右侧,所述防护外壳二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的右侧,所述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二的右侧,所述树脂再生吸附装置固定安装在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的右侧,所述排气筒固定安装在树脂再生吸附装置的右侧。
7.优选的,所述综合治理机构包括鼓风机、吸风管、出风管、连接管一、冷凝器二、制冷机组、循环管、连接管二、吸收网一、吸收网二、除雾装置、连接管三、连接管四和连接管五,所述鼓风机固定安装在固定底座上端的左端,所述鼓风机位于冷凝器一的左侧,所述吸风管固定安装在鼓风机的左端,所述出风管固定安装在鼓风机的右端,出风管便于增加废气在治理装置内的空气流动,增加废气的治理效率。
8.优选的,所述吸风管固定安装在鼓风机的进风端,所述出风管固定连接鼓风机的出风端与冷凝器一的进风端,所述连接管一固定安装在冷凝器一的右端,所述冷凝器二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的内部,所述制冷机组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内部的下端,所述循环管固定安装在制冷机组的上端,便于对废气混合后有效地冷凝下低沸的有机气体。
9.优选的,所述冷凝器二固定安装在循环管的上端,所述连接管一固定连接冷凝器
一与冷凝器二,节约后续vocs废气处理成本,确保vocs废气处理可达标性。
10.优选的,所述连接管二固定安装在冷凝器一的上端,所述连接管二的右端延伸至防护外壳一的内部,所述吸收网一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的内端,多重吸收,废气治理的效果好。
11.优选的,所述吸收网二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的右侧,所述除雾装置固定安装在吸收网二的右端,所述连接管三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的右端,连接管三便于将废气从除雾装置内流通至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内。
12.优选的,所述连接管三固定连接除雾装置与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所述连接管四固定安装在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的右端,所述连接管四固定连接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与树脂再生吸附装置,便于连通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与树脂再生吸附装置。
13.优选的,所述连接管五固定安装在树脂再生吸附装置的右端,所述连接管五固定连接树脂再生吸附装置与排气筒,便于治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同排出。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5.1、该医药化工vocs综合治理装置,深冷系统的结合使用,即将所有废气混合,同时进入-60℃的深冷换热设备,能够有效地冷凝下低沸的有机气体(如:二氯甲烷等),转化为液态可回收组分,节约后续vocs废气处理成本,确保vocs废气处理可达标性;
16.2、该医药化工vocs综合治理装置,创新性提出活性炭再生吸附与树脂再生吸附的联用工艺,活性炭再生吸附主要吸附大分子有机废气与实现二氯甲烷的预处理,树脂再生吸附在末端进行二氯甲烷的终端处理,最终实现达标排放的目标;
17.3、该医药化工vocs综合治理装置,该套装置占地位置较小,实用性高,操作简单,安全性好,特别适用于老企业因场地受限,无法增设焚烧装置的改造类vocs废气处理项目。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剖面结构示意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局部立体细节结构示意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局部剖面细节结构示意图;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综合治理机构局部细节放大结构示意图一;
23.图6为本实用新型综合治理机构局部细节放大结构示意图二。
24.图中:1、主体机构;101、固定底座;102、支撑脚;103、冷凝器一;104、防护外壳一;105、防护外壳二;106、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107、树脂再生吸附装置;108、排气筒;2、综合治理机构;201、鼓风机;202、吸风管;203、出风管;204、连接管一;205、冷凝器二;206、制冷机组;207、循环管;208、连接管二;209、吸收网一;210、吸收网二;211、除雾装置;212、连接管三;213、连接管四;214、连接管五。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请参阅图1-图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医药化工vocs综合治理装置,包括主体机构1和综合治理机构2,综合治理机构2位于主体机构1上端的左端,主体机构1包括固定底座101、支撑脚102、冷凝器一103、防护外壳一104、防护外壳二105、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106、树脂再生吸附装置107和排气筒108,支撑脚102固定安装在固定底座101的下端,冷凝器一103固定安装在固定底座101上端的左端,防护外壳一104固定安装在冷凝器一103的右侧,防护外壳二105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104的右侧,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106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二105的右侧,树脂再生吸附装置107固定安装在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106的右侧,排气筒108固定安装在树脂再生吸附装置107的右侧。
27.综合治理机构2包括鼓风机201、吸风管202、出风管203、连接管一204、冷凝器二205、制冷机组206、循环管207、连接管二208、吸收网一209、吸收网二210、除雾装置211、连接管三212、连接管四213和连接管五214,鼓风机201固定安装在固定底座101上端的左端,鼓风机201位于冷凝器一103的左侧,吸风管202固定安装在鼓风机201的左端,出风管203固定安装在鼓风机201的右端,吸风管202固定安装在鼓风机201的进风端,出风管203固定连接鼓风机201的出风端与冷凝器一103的进风端,连接管一204固定安装在冷凝器一103的右端,冷凝器二205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104的内部,制冷机组206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104内部的下端,循环管207固定安装在制冷机组206的上端,启动鼓风机201,鼓风机201通过吸风管202将医药化工废气吸入出风管203内排进冷凝器一103,冷凝器一103将废气通过、连接管一204注入冷凝器二205内,启动制冷机组206对冷凝器二205内废气进行深冷换热,冷凝低沸有机气体后,废气通过连接管二208排进防护外壳一104内,废气通过吸收网一209与吸收网二210,吸收废气中的有害物质。
28.冷凝器二205固定安装在循环管207的上端,连接管一204固定连接冷凝器一103与冷凝器二205,连接管二208固定安装在冷凝器一103的上端,连接管二208的右端延伸至防护外壳一104的内部,吸收网一209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104的内端,吸收网二210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104的右侧,除雾装置211固定安装在吸收网二210的右端,连接管三212固定安装在防护外壳一104的右端,连接管三212固定连接除雾装置211与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106,连接管四213固定安装在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106的右端,连接管四213固定连接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106与树脂再生吸附装置107,连接管五214固定安装在树脂再生吸附装置107的右端,连接管五214固定连接树脂再生吸附装置107与排气筒108,进入除雾装置211内通过连接管三212进入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106进行活性炭吸附流程,在通过连接管四213进入树脂再生吸附装置107进行树脂吸附流程,废气治理完毕后通过连接管五214进入排气筒108内排出。
29.工作原理:在使用时,启动鼓风机201,鼓风机201通过吸风管202将医药化工废气吸入出风管203内排进冷凝器一103,冷凝器一103将废气通过、连接管一204注入冷凝器二205内,启动制冷机组206对冷凝器二205内废气进行深冷换热,冷凝低沸有机气体后,废气通过连接管二208排进防护外壳一104内,废气通过吸收网一209与吸收网二210,吸收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再进入除雾装置211内通过连接管三212进入活性炭再生吸附装置106进行活性炭吸附流程,在通过连接管四213进入树脂再生吸附装置107进行树脂吸附流程,废气治理完毕后通过连接管五214进入排气筒108内排出。
30.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内容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的简单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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