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破碎机械,特别涉及一种移动鄂式破碎站。
背景技术:
1、砂石骨料作为我国用量最大、不可或缺的基本原材料。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的稳步提升带来了其价格的快速提升巨大的砂石市场需求催生了生产设备的强劲需求。目前是利用履带移动颚式破碎站破碎石料以满足生产需求。但现有履带移动颚式破碎站的整体布局不合理,运输与安装投产时间拉长,转运时拆解安装部位较多,造成过高的运营成本。而且部分带移动颚式破碎站的侧面配置油站油箱,容易导致重心偏移而振动增大。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移动鄂式破碎站,结构布局合理,无需拆解运输,便于进行快速转移使用。
2、一种移动鄂式破碎站,包括机架、履带总成、给料系统、颚破总成、动力系统和皮带输送总成,机架包括头部、尾部以及位于头部与尾部之间的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部,履带总成安装于第一安装部的相对两侧,给料系统安装于头部,颚破总成安装于第一安装部,动力系统安装于第二安装部,机架内设有物料通道,物料通道从头部延伸至尾部,皮带输送总成安装在物料通道内,给料系统和颚破总成的出料口与皮带输送总成对应设置。
3、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上述给料系统包括给料机、主料斗和分料斗,所述给料机设置在所述主料斗内,所述分料斗安装于所述头部靠近所述第一安装部的一侧,所述给料机的预筛口与所述分料斗的进料口相连,所述分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对应设置,所述主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颚破总成的进料口相连。
4、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上述给料系统还包括折叠油缸,所述折叠油缸连接于所述头部,所述折叠油缸用于驱使所述主料斗翻转折叠。
5、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上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液压系统,所述液压系统安装于所述头部,所述液压系统连接所述履带总成以及所述折叠油缸。
6、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上述皮带输送总成包括主输送机构和出土输送机构,所述主输送机构从所述头部延伸至所述尾部,所述颚破总成和所述分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主输送机构对应设置,所述出土输送机构安装于所述头部的侧面,所述分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出土输送机构对应设置。
7、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上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电气系统,所述电气系统安装于所述第二安装部的侧面,所述电气系统通过所述机架内部设置的电线连接所述给料系统、所述颚破总成、所述动力系统和所述皮带输送总成。
8、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上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喷淋系统,所述喷淋系统安装在所述机架上,所述喷淋系统包括水泵总成、第一喷淋管路和第二喷淋管路,所述水泵总成与所述第一喷淋管路、所述第二喷淋管路连接,所述第一喷淋管路的出水口设置于所述颚破总成的进料口上方,所述第二喷淋管路的出水口设置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的出料端上方。
9、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上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磁选系统,所述磁选系统安装于所述尾部,所述磁选系统设置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的上方,所述磁选系统用于磁力吸附铁件。
10、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上述第一安装部设有第一扶手走台,所述颚破总成的两侧均设有所述第一扶手走台;所述第二安装部设有第二扶手走台,所述动力系统的周侧均设有所述第二扶手走台,所述第一扶手走台与所述第二扶手走台对接。
11、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上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照明报警系统,所述照明报警系统安装于所述尾部,所述照明报警系统包括报警器和照明灯。
12、本实用新型的移动鄂式破碎站的重心居于履带总成重心,结构布局合理,无需拆解运输,便于进行快速转移与短时间交付使用,具有实用性、经济性、功能性以及可靠性。
1.一种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履带总成、给料系统、颚破总成、动力系统和皮带输送总成,所述机架包括头部、尾部以及位于所述头部与所述尾部之间的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部,所述履带总成安装于所述第一安装部的相对两侧,所述给料系统安装于所述头部,所述颚破总成安装于所述第一安装部,所述动力系统安装于所述第二安装部,所述机架内设有物料通道,所述物料通道从所述头部延伸至所述尾部,所述皮带输送总成安装在所述物料通道内,所述给料系统和所述颚破总成的出料口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对应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给料系统包括给料机、主料斗和分料斗,所述给料机设置在所述主料斗内,所述分料斗安装于所述头部靠近所述第一安装部的一侧,所述给料机的预筛口与所述分料斗的进料口相连,所述分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对应设置,所述主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颚破总成的进料口相连。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给料系统还包括折叠油缸,所述折叠油缸连接于所述头部,所述折叠油缸用于驱使所述主料斗翻转折叠。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液压系统,所述液压系统安装于所述头部,所述液压系统连接所述履带总成以及所述折叠油缸。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包括主输送机构和出土输送机构,所述主输送机构从所述头部延伸至所述尾部,所述颚破总成和所述分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主输送机构对应设置,所述出土输送机构安装于所述头部的侧面,所述分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出土输送机构对应设置。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电气系统,所述电气系统安装于所述第二安装部的侧面,所述电气系统通过所述机架内部设置的电线连接所述给料系统、所述颚破总成、所述动力系统和所述皮带输送总成。
7.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喷淋系统,所述喷淋系统安装在所述机架上,所述喷淋系统包括水泵总成、第一喷淋管路和第二喷淋管路,所述水泵总成与所述第一喷淋管路、所述第二喷淋管路连接,所述第一喷淋管路的出水口设置于所述颚破总成的进料口上方,所述第二喷淋管路的出水口设置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的出料端上方。
8.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磁选系统,所述磁选系统安装于所述尾部,所述磁选系统设置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的上方,所述磁选系统用于磁力吸附铁件。
9.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部设有第一扶手走台,所述颚破总成的两侧均设有所述第一扶手走台;所述第二安装部设有第二扶手走台,所述动力系统的周侧均设有所述第二扶手走台,所述第一扶手走台与所述第二扶手走台对接。
10.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照明报警系统,所述照明报警系统安装于所述尾部,所述照明报警系统包括报警器和照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