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煤气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3569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处理煤气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洗涤塔,所述洗涤塔包括:

洗涤塔本体,所述洗涤塔本体内限定出洗涤空间,所述洗涤空间中设置有筛板;

洗涤水入口,所述洗涤水入口设置在所述洗涤塔本体的侧壁上;

煤气入口,所述煤气入口设置在所述洗涤塔本体的侧壁上,并且在所述洗涤塔本体的高度方向上,所述洗涤水入口位于所述煤气入口的上方;

洗涤后气出口,所述洗涤后气出口设置在所述洗涤塔本体的顶端;

洗涤后水出口,所述洗涤后水出口设置在所述洗涤塔本体的底端;

格栅,所述格栅设置在所述洗涤空间的底部且靠近所述洗涤后水出口;

闪蒸塔,所述闪蒸塔具有洗涤后水入口、闪蒸气出口和闪蒸水出口,所述洗涤后水入口与所述洗涤后水出口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净化装置,所述净化装置具有闪蒸水入口和净化水出口,所述闪蒸水入口与所述闪蒸水出口相连,所述净化水出口与所述洗涤水入口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煤气脱硫装置,所述煤气脱硫装置具有洗涤后气入口和净化煤气出口,所述洗涤后气入口与所述洗涤后气出口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闪蒸气脱硫装置,所述闪蒸气脱硫装置具有闪蒸气入口与净化气出口,所述闪蒸气入口与所述闪蒸气出口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栅的下端设置有脚架,并且所述脚架从所述洗涤空间底部伸入到所述洗涤后水出口的管道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脚架的长度不低于1000m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栅为钢制圆柱形格栅,并且所述格栅的直径比所述洗涤后水出口内径大至少50mm。

8.根据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栅的网孔的长为100~200mm,所述格栅的网孔的宽为20~80mm。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栅的高度为400~8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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