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大臂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大臂(100)、展放伸缩筒(200)、锁紧机构(300)和塔筒(400);
所述展放伸缩筒(200)一端与所述大臂(100)连接,所述展放伸缩筒(200)的另一端与所述塔筒(400)枢接,所述展放伸缩筒(200)沿海平面平行方向上进行伸缩运动,驱动所述大臂(100)以所述塔筒(400)为轴心进行收合或展开;
所述锁紧机构(300)设置在所述大臂(100)和所述塔筒(400)之间,所述锁紧机构(300)用于将处于收合或展开状态的所述大臂(100)与所述塔筒(400)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臂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展放伸缩筒(200)包括:第一伸缩筒(210)、第二伸缩筒(220)、第三伸缩筒(230);
所述第二伸缩筒(220)推动所述第一伸缩筒(210)和所述第三伸缩筒(230)伸缩运动,所述第一伸缩筒(210)与所述第三伸缩筒(230)沿所述第二伸缩筒(220)的轴向方向伸缩运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大臂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伸缩筒(210)和所述第三伸缩筒(230)均套设在所述第二伸缩筒(220)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大臂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伸缩筒(220)包括:油缸(221);
所述油缸(221)驱动所述第一伸缩筒(210)和所述第三伸缩筒 (230)运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大臂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展放伸缩筒(200)还包括:斜齿锁定机构(240);
所述斜齿锁定机构(240)用于锁定所述第二伸缩筒(220)与所述第一伸缩筒(210)和所述第三伸缩筒(230)的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大臂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齿锁定机构(240)包括:第一齿形部(241)、第二齿形部(242)和推动部(243);
所述第一齿形部(241)设置在所述第一伸缩筒(210)上;
所述推动部(243)一端与所述第二伸缩筒(220)枢接,所述推动部(243)另外一端与所述第二齿形部(242)连接;
所述推动部(243)推动所述第二齿形部(242)与所述第一齿形部(241)啮合卡死。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臂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机构(300)包括:搭扣(310)和锁紧件(320);
所述锁紧件(320)设置在所述塔筒(400)外壁上,所述搭扣(310)设置在所述大臂(100)上,所述搭扣(310)和所述锁紧件(320)配合使所述大臂(100)位置固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大臂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件(320)沿所述塔筒(400)的轴向方向上进行设置,且至少有两个不同的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臂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大臂收合机构包括:轮毂(500);
所述轮毂(500)的中心处设置有与所述塔筒(400)插接的插接孔(510),沿所述轮毂(500)的周向方向上均匀设置有用于插接所述大臂(100)的定位孔(520)。
10.一种海上风力发电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大臂收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