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是一种汽车尾喉消声器,属于汽车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汽车消音器尾管装饰排气管尾喉,它除了能够防止汽车尾气管变形外,同时起到增压以及扰流作用,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排气管声音变得略微柔和好听,减少噪音,但很多车主购买原因还是因为其具有极强装饰作用。
现有技术当中的消声器,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噪声较大,同时外观也较为简单,因此亟需研发一种汽车尾喉消声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一种汽车尾喉消声器,包括消声器本体、右消声器、消声器孔、左消声器、分道口、垫片、螺母,所述消声器本体上设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上设有垫片,所述垫片与连接管相固定连接,所述垫片上设有螺母,所述螺母上设有螺杆,所述螺母与螺杆相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管前设有分道口,所述分道口与连接管相固定连接,所述分道口前设有左消声器,所述左消声器与分道口相固定连接,所述左消声器右侧设有右消声器,所述右消声器与分道口相固定连接,所述消声器上设有消声器孔,所述消声器孔与消声器相固定连接,所述消声器孔上设有限位圈,所述限位圈与消声器孔相固定连接,所述限位圈上设有隔网,所述隔网与限位圈相固定连接,所述消声器底部设有漏水孔,所述漏水孔与消声器相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消声器的尾部采用的是向下倾斜45度设计。
进一步地,所述消声器采用的是双消声器设计。
进一步地,所述消声器采用的是不锈钢材质所制。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管上采用的是防盗紧固螺丝。
本发明的一种汽车尾喉消声器,有益效果如下:
1、该种汽车尾喉消声器采用的是双消声器设计,减噪效果明显。
2、该种汽车尾喉消声器外侧采用的是烤漆,具有一定的美观性,精致美观,彰显个人品味。
3、该种汽车尾喉消声器连接管上采用的是防盗紧固螺丝,能有效防止脱落或被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汽车尾喉消声器的整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汽车尾喉消声器隔网的结构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汽车尾喉消声期漏水孔的的结构图;
图中:消声器本体-1、右消声器-2、消声器孔-3、左消声器-4、分道口-5、垫片-6、螺母-7、螺杆-8、连接管-9、消声器-10、限位圈-11、隔网-12、漏水孔-13、外壳-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3,本发明提供一种汽车尾喉消声器,包括消声器本体1、右消声器2、消声器孔3、左消声器4、分道口5、垫片6、螺母7,所述消声器本体1上设有连接管9,所述连接管9上设有垫片6,所述垫片6与连接管9相固定连接,所述垫片6上设有螺母7,所述螺母7上设有螺杆8,所述螺母7与螺杆8相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管9前设有分道口5,所述分道口5与连接管9相固定连接,所述分道口5前设有左消声器4,所述左消声器4与分道口5相固定连接,所述左消声器4右侧设有右消声器2,所述右消声器2与分道口5相固定连接,所述消声器10上设有消声器孔3,所述消声器孔3与消声器10相固定连接,所述消声器孔3上设有限位圈11,所述限位圈11与消声器孔3相固定连接,所述限位圈11上设有隔网12,所述隔网12与限位圈11相固定连接,所述消声器10底部设有漏水孔13,所述漏水孔13与消声器10相固定连接。
所述消声器10的尾部采用的是向下倾斜45度设计,防止雨水的进入。
所述消声器10采用的是双消声器10设计,减噪效果明显。
所述消声器10采用的是不锈钢材质所制,不易上锈,不易腐蚀。
所述连接管9上采用的是防盗紧固螺丝,能有效防止脱落或被盗。
工作原理:该种汽车尾喉消声器10采用的是双消声器10设计,减噪效果明显,种汽车尾喉消声器10外侧采用的是烤漆,消声器10采用的是不锈钢材质所制,不易上锈,不易腐蚀,具有一定的美观性,精致美观,彰显个人品味,连接管9上采用的是防盗紧固螺丝,能有效防止脱落或被盗,消声器10的尾部采用的是向下倾斜45度设计,防止雨水的进入。
本发明的消声器本体1、右消声器2、消声器孔3、左消声器4、分道口5、垫片6、螺母7、螺杆8、连接管9、消声器10、限位圈11、隔网12、漏水孔13、外壳14,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发明解决的问题是噪声较大,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同时外观也较为简单。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