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3245发布日期:2019-01-13 16:06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一种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铝型材表面处理行业中的电镀、电泳、氧化喷涂和刨光领域。

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夹具。



背景技术:

现在铝型材在进行电镀电泳、氧化处理工艺时,为了方便铝型材的固定,常常使用夹具对铝型材进行夹装固定在电镀或电泳架上,铝型材固定后,夹具及铝型材一起进入电镀或电泳槽进行电镀或电泳、氧化处理等。

现有的夹具结构复杂,操作过程繁琐,强度较低,使用寿命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传统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夹具,用于在铝型材电镀、电泳、氧化处理过程中,对铝型材进行快速固定,结构简单,使用寿命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措施来达到的:

一种夹具,包括两件夹体,两件夹体铰接在一起,所述夹体包括手柄和夹嘴,所述夹嘴设置于手柄端部,两件手柄之间设有弹簧,所述夹嘴靠近另外一件夹嘴的一侧设有凸挡部,所述手柄内设有手柄内嵌件,所述夹嘴内设有夹嘴内嵌件。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手柄靠近另外一件手柄的一侧设有铰接板,所述铰接板上设有轴枢孔,所述轴枢孔内设有轴枢。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铰接板设置于手柄内嵌件靠近夹嘴内嵌件的一端。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铰接板的形状为U形,所述铰接板底部与手柄内嵌件连接。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手柄内嵌件尾端设有柄尾锯齿部,所述柄尾锯齿部上设有若干第一锯齿。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凸挡部内设有凸挡部内嵌件,所述凸挡部内嵌件上设有若干第二锯齿。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手柄内嵌件或夹嘴内嵌件截面的形状为U形。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夹嘴内嵌件远离手柄内嵌件的一端设有通孔。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夹嘴靠近另外一件夹嘴的一侧设有若干突齿部。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弹簧为扭簧。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夹体由金属造型内嵌件与包覆于该金属造型内嵌件上的耐高温塑料包覆层构成,结构简单,机械强度高,使用寿命长;

使用时,操作人员握持手柄,即可将夹嘴张开,操作人员手松开后,手柄在弹簧的作用下复位,夹嘴将待加工的工件夹住。结构简单,操作过程简便。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夹具中内嵌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3是图2中截面A-A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4是图3中截面B-B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手柄;2-轴枢;3-铰接板;4-凸挡部;5-突齿部;6-夹嘴;7-弹簧;8-柄尾锯齿部;9-手柄内嵌件;10-凸挡部内嵌件;11-夹嘴内嵌件;12-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如附图1到4所示,一种夹具,包括两件夹体。

所述夹体包括手柄1和夹嘴6,所述夹嘴6设置于手柄1端部,两件手柄1之间设有弹簧7,选优的,所述弹簧7为扭簧。所述夹嘴6靠近另外一件夹嘴6的一侧设有若干突齿部5。

所述夹嘴6靠近另外一件夹嘴6的一侧设有凸挡部4。

所述手柄1靠近另外一件手柄1的一侧设有铰接板3,所述铰接板3上设有轴枢孔,所述轴枢孔内设有轴枢2,两件夹体通过铰接板3及轴枢2相互铰接在一起。

所述夹体由金属造型内嵌件与包覆于该金属造型内嵌件上的耐高温塑料包覆层构成。

具体的,所述手柄1内设有手柄内嵌件9,所述夹嘴6内设有夹嘴内嵌件11。手柄内嵌件9和夹嘴内嵌件11采用钢板一体冲压成型,所述手柄内嵌件9或夹嘴内嵌件11截面的形状为U形。

所述铰接板3设置于手柄内嵌件9靠近夹嘴内嵌件11的一端。所述铰接板3的形状为U形,所述手柄内嵌件9位于铰接板3的内侧。所述铰接板3底部内侧与手柄内嵌件9外侧焊接。

所述手柄内嵌件9尾端设有柄尾锯齿部8,所述柄尾锯齿部8上设有若干第一锯齿,所述柄尾锯齿部8与手柄内嵌件9采用钢板一体冲压成型。第一锯齿将手柄内嵌件9和塑料包覆层固定在一起,塑料包覆层不易从手柄内嵌件9上滑脱,塑料包覆层与手柄内嵌件9的连接稳固,使用寿命长。

所述凸挡部4内设有凸挡部内嵌件10,所述凸挡部内嵌件10上设有若干第二锯齿,所述凸挡部内嵌件10与手柄内嵌件9焊接。第二锯齿将夹嘴内嵌件11和塑料包覆层固定在一起,塑料包覆层不易从凸挡部内嵌件10上滑脱,塑料包覆层与凸挡部内嵌件10的连接稳固,使用寿命长。

所述夹嘴内嵌件11远离手柄内嵌件9的一端开有通孔12,所述通孔12的形状为椭圆形或矩形。通孔12将夹嘴内嵌件11和塑料包覆层固定在一起,塑料包覆层不易从夹嘴内嵌件11上滑脱,塑料包覆层与夹嘴内嵌件11的连接稳固,使用寿命长。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操作人员握持手柄1,即可将夹嘴6张开,操作人员手松开后,手柄1在弹簧7的作用下复位,夹嘴6将待加工的工件夹住。结构简单,操作过程简便。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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