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及挖掘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5304296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及挖掘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及挖掘机,属于机械制造领域,包括前箱体1、后箱体3、上耳板组件4、第一可拆中箱体2和第二可拆中箱体2ˊ,上耳板组件4与后箱体3可拆连接,第一可拆中箱体2的长度大于第二可拆中箱体2ˊ,当需使用长斗杆时,前箱体1与第一可拆中箱体2可拆连接,第一可拆中箱体2与后箱体3可拆连接;当需使用短斗杆时,前箱体1与第二可拆中箱体2ˊ可拆连接,第二可拆中箱体2ˊ与后箱体3可拆连接。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利用可拆卸式的中箱体结构实现斗杆长短的变化,具有操作简单、设计精巧、结构紧凑、成本低和效率高等特点。
【专利说明】—种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及挖掘机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机械设备制造领域,涉及一种斗杆,尤其涉及一种挖掘机用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
【背景技术】
[0002]在已知的挖掘机斗杆中,斗杆长度基本为固定长度,无法实现长度的自由变化。在使用过程中,随着工况条件的改变的时候,往往需要定制短斗杆或加长臂来实现对其的适应性,造成了客户使用成本和维修成本的增加。另外,在特殊工况条件下,目前的斗杆在使用过程中无法调整挖掘力,同样也限制了挖机对工况的适应性。
[0003]现有技术中的可伸缩挖掘机斗杆,存在以下缺点:
[0004]I)只能改变斗杆长度而不能改变所述铲斗挖掘机构的传动比。即只能实现挖掘范围和斗杆挖掘力的调整,而不能实现对铲斗挖掘力及其分布的改变;
[0005]2)不能实现斗杆重量的改变,从而在斗杆缩短时导致其重量冗余,从而降使工作装置的工作效率降低,造成能量的浪费;
[0006]3)问题针对性不足,实用性差,油缸驱动,使用和维修成本较高。

【发明内容】

[0007]有鉴于此,本发明利用可拆卸式的中箱体结构实现斗杆长短的变化;利用安装在斗杆后箱体上的可活动的上耳板实现铲斗机构的传动比的可调性。
[0008]为达到上述目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0009]一方面,提供一种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适用于挖掘机,包括前箱体、后箱体、上耳板组件、第一可拆中箱体和第二可拆中箱体,所述上耳板组件与所述后箱体可拆连接,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可拆中箱体,当需使用长斗杆时,所述前箱体与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可拆连接,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与所述后箱体可拆连接;当需使用短斗杆时,所述前箱体与所述第二可拆中箱体可拆连接,所述第二可拆中箱体与所述后箱体可拆连接。
[0010]优选的,所述前箱体包括左前侧板、右前侧板、前顶板和前底板,所述前箱体通过所述左前侧板、右前侧板、前顶板和前底板与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或第二可拆中箱体相连。
[0011]优选的,所述前箱体还包括前支承、中支承和黄油管。
[0012]优选的,所述后箱体包括左后侧板、右后侧板、后顶板和后底板,所述后箱体通过所述左后侧板、右后侧板、后顶板和后底板与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或第二可拆中箱体相连。
[0013]优选的,所述后箱体还包括中心支座、弯板和后耳板组件。
[0014]优选的,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包括第一中底板、第二中顶板、第一左中侧板和第一右中侧板,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通过所述第一中底板、第二中顶板、第一左中侧板和第一右中侧板与所述前箱体或后箱体相连。
[0015]优选的,所述第二可拆中箱体包括第二中顶板、第二左中侧板和第二右中侧板,所述第二可拆中箱体通过所述第二中顶板、第二左中侧板和第二右中侧板与所述前箱体或后箱体相连。
[0016]优选的,所述上耳板组件包括上耳板底座、左上耳板组件和右上耳板组件。
[0017]另一方面,提供一种挖掘机,包括如上所述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
[0018]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优点有:
[0019]1、斗杆长度和重量可变;
[0020]2、铲斗挖掘机构的传动比可调节;
[0021]3、具有操作简单、设计精巧、结构紧凑、成本低和效率高等特点。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2]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23]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长斗杆的结构示意图;
[0024]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短斗杆的结构示意图;
[0025]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的前箱体结构示意图;
[0026]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中箱体结构示意图;
[0027]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中箱体结构示意图;
[0028]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的后箱体结构示意图;
[0029]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上耳板组件结构示意图。
[0030]其中,I为前箱体、2为第一可拆中箱体、2 '为第二可拆中箱体、3为后箱体、4为上耳板组件、5为前支承、6为中支承、7为左前侧板、8为右前侧板、9为黄油管、10为前顶板、11为前底板、12为第一中底板、13为第一中顶板、14为第一左中侧板、15为第一右中侧板、16为第二中顶板、17为第二左中侧板、18为第二右中侧板、19为左后侧板、20为右后侧板、21为后顶板、22为后底板、23为中心支座、24为弯板、25为后耳板组件、26为上耳板底座、27为左上耳板组件、28为右上耳板组件。
【具体实施方式】
[0031]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32]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
互组合。
[0033]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做具体阐释。
[0034]如图1至7中所示的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一种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及挖掘机。
[0035]如图1和2中所示,包括前箱体1、第一可拆中箱体2(或第二可拆中箱体2 ')、后箱体3以及上耳板组件4。第一可拆中箱体2 (或第二可拆中箱体2 ')分别与前箱体I和后箱体3通过螺栓可拆连接。上耳板组件4通过螺栓连接在位后箱体3上部。
[0036]如图3中所示,前箱体I包括前支承5、中支承6、左前侧板7、右前侧板8、黄油管9、前顶板10和前底板11。
[0037]如图4中所示,第一可拆中箱体2由第一中底板12、第一中顶板13、第一左中侧板14和第一右中侧板15。
[0038]如图5中所示,第二可拆中箱体2 z由第二中顶板16、第二左中侧板17和第二右中侧板18。
[0039]如图6中所示,后箱体3包括左后侧板19、右后侧板20、后顶板21、后底板22、中心支座23、弯板24以及后耳板组件25,各部件间通过焊缝连接。
[0040]如图7中所示,上耳板组件4包括上耳板底座26、左上耳板组件27和右上耳板组件28。
[0041]具体应用时,如图1所示,当其作为标准长度使用时,斗杆由前箱体1、可拆中箱体
2、后箱体3以及上耳板组件4组合而成,其中,第一可拆中箱体2分别与前箱体I和后箱体3通过螺栓连接,上耳板组件4通过螺栓连接在位后箱体3上部;当因工况条件改变而需要其作为短斗杆使用时,如图2所示,斗杆则由前箱体1、可拆中箱体2 y、后箱体3以及上耳板组件4组合而成,其中,第二可拆中箱体2 '分别与前箱体I和后箱体3通过螺栓连接。
[0042]当需要调整铲斗机构的传动比时,通过调整所述上耳板组件4与后箱体3中的后顶板21的相对位置并用螺栓连接。优选左上耳板组件27和右上耳板组件28中耳板结构也包括多个接孔。
[0043]本发明的实施例利用可拆卸式的中侧板、中顶板和中底板结构实现斗杆长短的变化;利用安装在斗杆后顶板上的可活动的上耳板实现铲斗机构的传动比的可调性;利用可拆卸式的中侧板、中顶板和中底板结构实现斗杆的伸缩性以及机构的运行效率。当使用短斗杆是,其重量可比标准长度时要轻,从而降低了整个工作装置的重量,在相同的发动机功率输出的前提下获得更高的工作效率,为客户争取更多的利益,避免了能量的浪费。将可拆卸式的中侧板、中顶板和中底板结构与斗杆其它部分的连接方式用螺栓连接取代焊接结构,使其在拥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的同时,拥有更好的抗冲击能力,在结构损坏时维修更加便捷。
[0044]本发明的实施例中还包括一种挖掘机,设有如上述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由于上述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具有上述技术效果,因此,设有该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的挖掘机也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效果,其具体实施过程与上述实施例类似,兹不赘述。
[0045]以上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其只是作为范例,本发明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对本发明进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发明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适用于挖掘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前箱体(I)、后箱体(3)、上耳板组件(4)、第一可拆中箱体(2)和第二可拆中箱体(2 '),所述上耳板组件(4)与所述后箱体(3)可拆连接,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2)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可拆中箱体(2 '),当需使用长斗杆时,所述前箱体(I)与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2)可拆连接,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2)与所述后箱体(3)可拆连接;当需使用短斗杆时,所述前箱体(I)与所述第二可拆中箱体(2 ')可拆连接,所述第二可拆中箱体(2 ')与所述后箱体(3)可拆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箱体(I)包括左前侧板(7)、右前侧板(8)、前顶板(10)和前底板(11),所述前箱体(I)通过所述左前侧板(7 )、右前侧板(8 )、前顶板(IO )和前底板(11)与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2 )或第二可拆中箱体(2 ')相连。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箱体(I)还包括前支承(5)、中支承(6)和黄油管(9)。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箱体(3)包括左后侧板(19 )、右后侧板(20 )、后顶板(21)和后底板(22 ),所述后箱体(3 )通过所述左后侧板(19)、右后侧板(20)、后顶板(21)和后底板(22)与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2)或第二可拆中箱体(2 ')相连。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箱体(3)还包括中心支座(23)、弯板(24)和后耳板组件(25)。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2)包括第一中底板(12)、第二中顶板(13)、第一左中侧板(14)和第一右中侧板(15),所述第一可拆中箱体(2)通过所述第一中底板(12)、第二中顶板(13)、第一左中侧板(14)和第一右中侧板(15 )与所述前箱体(I)或后箱体(3 )相连。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拆中箱体(2 ')包括第二中顶板(16)、第二左中侧板(17)和第二右中侧板(18),所述第二可拆中箱体(2 ')通过所述第二中顶板(16)、第二左中侧板(17)和第二右中侧板(18)与所述前箱体(I)或后箱体(3)相连。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耳板组件(4)包括上耳板底座(26 )、左上耳板组件(27 )和右上耳板组件(28 )。
9.一种挖掘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可变长短和重量的斗杆。
【文档编号】E02F3/38GK103850278SQ201410096010
【公开日】2014年6月11日 申请日期:2014年3月14日 优先权日:2014年3月14日
【发明者】闵文锦, 姚克新, 李志辉 申请人:上海三一重机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