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可变翼安全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15291阅读:36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隐形可变翼安全船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船舶上的可变翼安全结构。
当前在江河湖海上作业的中小型机动与非机动船只,包括铁、木结构的客船、货船和渔船,在船舶阻力、稳定性、强度及结构等方面,均有一套成熟的计算设计方法,并为船舶制造厂成功地使用。然而风浪、触礁、碰撞等意外事故或人为因素导致的翻船、沉没事故屡有发生,造成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这些船虽备有救生衣、救生圈、救生艇,也可通过无线电呼救或发射遇难信号,等待附近或过往船只救摇动,但以上种种均系被动,而船舶本身无相应的安全结构。因此,为船舶提供一种可靠的安全设施,使其具有自救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船舶提供一种主动式安全设施,以减少事故的发生或为修复、救援工作赢得时间,或在附加浮力支持下,依靠自身动力回港或靠岸。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在不改变船形和结构的基础上,在船身两侧分别附加两扇可张缩船翼护板,采用适当材料,将船身外壁与可变翼护板之间的扇形截面空间,用手风琴式折叠结构,构成一个可张缩封闭气柜,成为护卫在船身两侧的密封船翼。在正常情况下,船翼隐缩紧贴船身两侧,不影响正常作业。遇险时,通过机械,气动或电动结构,将两侧船翼迅速张开,同时向其中充入1kg/cm2的压力。侧翼张角可根据船只损失的排水量变化。由附加的可变翼气柜所产生的附加浮力,可达原船浮力的1/2,同时由于船翼向两侧水面各伸展约甲板宽度的1/2,因此可变翼结构既增加了船的浮力,又增大了船只的稳定性。
遇大风时,可张开附加船翼,以提高船的稳定性,避免船只倾覆事故发生。附加船翼的另一用途是,当两侧船翼收笼后,仍可使气柜保持一定量的气体,如果两船从侧面相撞,因由刚性碰撞变为弹性碰撞,而可避免船身两侧的破损。
在船底破损情况下,由两侧附加船翼气柜提供的附加浮力,可在船只进水不大于1/2排水量的情况下,保持原吃水线不变,为现场修复赢得了时间,万一本船无力修复,只要气柜保持相应气压,亦可在附加浮力的支持下,提供一段时间进行检修,或等待救援,或依靠自身动力回港或靠岸等。
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以下详细说明
图1隐形可变翼安全船正视图。(1)船身侧面,(2)隐形可变翼船翼外护板(3)船翼保护与船身的机械转动联接。
图2隐形可变翼安全船顶视图。
图3隐形可变翼安全船,可变船翼全开时三度空间前视图。(4),(5),(6),(7)均为支撑顶杆。
图4隐形可变翼安全船之可变翼气柜手风琴式折叠结构图。(8)可变翼气柜。
图5最大船宽处,气柜半张与全张时剖面图。(9)气柜折叠橡皮结构,(10)金属提耳。
隐形船可变翼船翼外护板(2),通过机械转动机构(3)与船身侧面(1)相联接,可变翼外护板与船身侧面之间可张缩的扇形截面空间,采用玻璃纤维增强的聚酯树脂作加强筋的橡皮,以手风琴式的折叠结构构成一封闭气柜(8),该橡皮手风琴式折叠结构(9),通过密封在橡皮中的金属提耳(10),分别与船身外壁及可变翼外护板内部相连固定,顶部全张后,由支撑顶杆(4)、(5)、(6)、(7)支持。可变翼护板通过机械、气动或电动结构,将两侧船翼迅速张开,同时向气柜中充入1kg/cm2的压力。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1.不改变原船的船形和结构,其附加之可变翼安全设施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任何船厂均可实施,特别适于100吨以下的海上渔船,江河中作业的铁、木结构客、货船。
对100-1000吨的机动客货船,船身较长,可采用分段式实施方案。
3.对1000吨以上大船,可局部实施。
权利要求1.一种可变翼安全船,其特征在于附加的可变翼外护板,通过机械转动机构分别与船身两侧面相联接,可变翼外护板与船身侧面之间可张缩的扇形截面空间,采用玻璃纤维增强的聚酯树脂作加强筋的橡皮,以手风琴式折叠结构,构成一封闭气柜,该材料制成的折叠结构,通过密封在其中的金属提耳,分别与船身外壁及可变翼外护板内部相连固定,顶部全张后,由支撑顶杆支持。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翼安全船,其特征在于,可变翼外护板通过机械,气动或电动结构,将其向两侧迅速张开,同时向气柜中充入1kg/cm2的压力。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变翼安全船,在不改变船形和结构的基础上,于船身两侧分别附加两扇可张缩船翼护板。采用适当材料,将船身外壁与可变翼护板之间的扇形截面空间,用手风琴式折叠结构,构成一个可张缩封闭气柜,成为护卫在船身两侧的密封船翼。遇险时,将船翼张开,充入1kg/cm
文档编号B63B43/00GK2051214SQ8821417
公开日1990年1月17日 申请日期1988年9月20日 优先权日1988年9月20日
发明者李玉明, 黄志强 申请人:李玉明, 邹强, 黄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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