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处理地面的采矿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2960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处理地面的采矿机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处理地面的采矿机器,属于采矿机器领域。



背景技术:

采矿机械是直接开采有用矿物和开采准备工作所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开采金属矿石和非金属矿石的采掘机械;开采煤炭用的采煤机械;开采石油用的石油钻采机械等从装备水平看,我国露天矿山装备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小型矿山装备单一、小型,不配套,一些工序至今采用手工体力劳动;中型及个别大型矿山机械化程度较高,但设备陈旧落后,效率不高;少数大型矿山采用进口或国产的现代装备,如牙轮钻机、电动轮汽车、大斗容挖掘机、大功率推土机等。

现有采矿机器大部分都是单轮截割头,在工作时不好截割,截割时容易造成力量的忽大忽小,造成物料有的过大,有的过于破碎,而且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容易散落,造成空运的现象,耗费了极大的人力和物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处理地面的采矿机器,以解决在工作时不好截割,截割时容易造成力量的忽大忽小,造成物料有的过大,有的过于破碎,而且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容易散落,造成空运的现象,耗费了极大的人力和物力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于处理地面的采矿机器,其结构包括:履带、滚轮、输送控制室、输送带、固定栏、发动室、观察平台、楼梯、固定架、皮带装置、截割装置、支撑杆、截割控制室、圆盘、支座;所述履带与滚轮固定连接,所述输送控制室与输送带活动连接,所述输送带活动设有固定栏,所述发动室与圆盘固定连接,所述观察平台固定设有楼梯,所述皮带装置与截割装置活动连接,所述支撑杆与截割装置固定连接,所述截割控制室与发动室活动连接,所述圆盘与支座固定连接,所述截割装置包括:轴承、物料箱、双轮截割头,所述轴承与双轮截割头活动连接,所述物料箱与轴承通过皮带装置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输送控制室与发动室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支座与固定架通过圆盘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观察平台与固定架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输送带与皮带装置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支座固定设有履带和滚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机器在工作的时候,会使截割的物体更好,而且是采用双轮截割头的,解决了力量的忽大忽小的问题,使物体受力均匀,不会造成物料的破碎,还有物料箱,使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散落,避免造成空运的问题,大大节省了人力和物力,大大提高了效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处理地面的采矿机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截割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履带、2-滚轮、3-输送控制室、4-输送带、5-固定栏、6-发动室、7-观察平台、8-楼梯、9-固定架、10-皮带装置、11-截割装置、12-支撑杆、13-截割控制室、14-圆盘、15-支座;1101-轴承、1102-物料箱、1103-截割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处理地面的采矿机器,其结构包括:履带1、滚轮2、输送控制室3、输送带4、固定栏5、发动室6、观察平台7、楼梯8、固定架9、皮带装置10、截割装置11、支撑杆12、截割控制室13、圆盘14、支座15;所述履带1与滚轮2固定连接,所述输送控制室3与输送带4活动连接,所述输送带4活动设有固定栏5,所述发动室6与圆盘14固定连接,所述观察平台7固定设有楼梯8,所述皮带装置10与截割装置11活动连接,所述支撑杆12与截割装置11固定连接,所述截割控制室13与发动室6活动连接,所述圆盘14与支座15固定连接,所述截割装置11包括:轴承1101、物料箱1102、双轮截割头1103,所述轴承1101与双轮截割头1103活动连接,所述物料箱1102与轴承1101通过皮带装置10活动连接,所述输送控制室13与发动室6活动连接,所述支座15与固定架9通过圆盘14固定连接,所述观察平台7与固定架9固定连接,所述输送带4与皮带装置10活动连接,所述支座15固定设有履带1和滚轮2。

在进行使用时,本实用新型设有截割装置11,使机器在工作的时候,截割的物体更好,而且采用双轮截割头1103使物体受力均匀,不会造成物料的破碎;还设有物料箱1102,使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散落,避免造成空运的问题,大大节省了人力和物力。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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