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型高吸程式干式双吸泵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75344阅读:649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型高吸程式干式双吸泵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双吸泵,具体说是一种高吸程式干式双吸泵,用来输送轻度污水和雨水,尤其适用于抗旱排涝场合,可安装在牵引式拖车或自带动力的机车上并配套柴油发(电/动)机组,实现抗旱排涝的灵活性、及时性。



背景技术:

传统双吸式自吸泵,进口处设计的是环形吸水室,因结构简单对称,不能保证叶轮进口具有轴对称均匀的速度场,液体以急剧扩大的形式进入环形空间,之后又以急剧收缩的形式转为轴向进入叶轮,液体在此过程中的损失很大,且流动不均匀,造成水泵的效率低;另外,泵进口方式为背入、侧入式,两进口同时进水在腔体内碰撞以及侧入式进水口与环形吸水室成90度夹角,容易形成紊流,造成气蚀破坏水泵,影响使用寿命的同时降低水泵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型高吸程式干式双吸泵,能实现自吸的同时,达到高吸程、多角度进水、运行性能高效平稳。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高效型高吸程式干式双吸泵,包括底座、电机、壳体和叶轮,电机和壳体安装于底座上,叶轮设置于壳体内且受电机驱动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上端面设有进、出水口,叶轮位于壳体内腔中间且与壳体两侧壳体形成两半螺旋形吸水室,叶轮与壳体中间壳体形成一螺旋压水室,进水口依次经半螺旋形吸水室、叶轮、螺旋压水室连通处水口;所述进、出水口法兰连接蜗壳型进、出水通道。

进一步地,螺旋压水室和壳体一体浇铸而成。

进一步地,壳体的两侧分别经左、右闷盖封装,电机的电机轴穿过任一闷盖连接叶轮。

进一步地,左、右闷盖分别经左、右端盖定位封装叶轮在壳体内。

进一步地,任一半螺旋形吸水室的螺旋形结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壳体上,另一部分在上述半螺旋形吸水室一侧对应的端盖上。

进一步地,蜗壳型进、出水通道为直管。

进一步地,蜗壳型进、出水通道为弯管,进、出水通道的弯管夹角通过法兰连接调节。

进一步地,电机经连接端盖连接在壳体任意一侧,电机的电机轴经机械密封密封穿接连接端盖。

进一步地,出水通道内设包胶止回阀。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过程:由电机带动叶轮旋转,排出壳体跟管路中的空气,使壳体与管路中形成真空,在大气压的作用下,将介质压入管路,经过进水通道进入半螺旋形吸水室,改善流动条件,保证在叶轮进口处的速度场为均匀的,再通过叶轮将介质从螺旋压水室中打出,从而提高水泵效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水泵的进口采用半螺旋形吸水室,改善流态,能确保叶轮进口处的速度场是均匀的,提高效率25%以上,降低气蚀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延长使用寿命;进、出水口均布置在壳体的上方,通过法兰调节进、出水通道的安装角度,能满足多角度调节管路的需求,突破了以往使用不便的格局,适用于因台风、暴雨、洪水等引起的积水及抗旱时引水灌溉,消防取水等。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高效型高吸程式干式双吸泵结构图。

图2是一种高效型高吸程式干式双吸泵侧视图。

图3是一种高效型高吸程式干式双吸泵俯视图。

图4是一种高效型高吸程式干式双吸泵吸水室、压水室剖面图。

图中:闷盖1、左端盖2、排水阀3、壳体4、橡胶密封圈5、螺旋压水室6、双吸式叶轮7、轴套8、橡胶密封圈9、半螺旋形吸水室10、右端盖11、电机轴12、机械密封13、联接端盖14、电机15、支撑座16、进水通道17、出水通道18、包胶止回阀19。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

图1-4所示高效型高吸程式干式双吸泵包括闷盖1、左端盖2、排水阀3、壳体4、橡胶密封圈5、螺旋压水室6、双吸式叶轮7、轴套8、橡胶密封圈9、半螺旋形吸水室10、右端盖11、电机轴12、机械密封13、联接端盖14、电机15、支撑座16、进水通道17、出水通道18、包胶止回阀19。

壳体4支撑在底座上,电机15经支撑座16支撑在底座上,壳体4的右侧经联接端盖 14联接电机15,电机15的电机轴12经机械密封13密封穿接联接端盖14伸入壳体4内,电机轴12经键连接置于壳体4中间内腔的双吸式叶轮7,双吸式叶轮7与壳体4中间内腔形成一螺旋压水室6,螺旋压水室6;电机轴12经轴套8穿接右端盖11,右端盖11经螺栓连接壳体4且经橡胶密封圈密封连接处,右端盖11与壳体4右侧共同形成半螺旋形吸水室10;壳体4的左侧经闷盖1封装左端盖2,左端盖2经螺栓连接壳体且经橡胶密封圈5密封连接处,左端盖与壳体4左侧共同形成半螺旋形吸水室;壳体4上方设有进水口和出水口,进水口进两半螺旋形吸水室连通螺旋压水室,螺旋压水室连通处水口,进、出水口上分别经法兰可调角度连接进水通道17、出水通道18,出水通道18内设包胶止回阀19;壳体4的下部侧壁上设有排水阀3,排水阀连通半螺旋形吸水室。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内容应当理解为这些实施例仅用于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实用新型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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