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2346阅读:631来源:国知局
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热能与动力领域,尤其涉及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



背景技术:

回转系统,例如:挖掘机的回转系统中的能量如果能够加以利用就能够大幅度提高系统的效率。因此需要发明一种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的一种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包括固定轮、回转体、行星轮和飞轮,所述回转体按所述固定轮的中心回转配合设置,所述行星轮配合设置在所述回转体上,所述行星轮和所述固定轮传动设置,所述飞轮经换向离合器与所述行星轮传动设置。

进一步选择性地,使所述行星轮和所述固定轮经齿轮机构传动设置。

进一步选择性地,使所述换向离合器设为包括离合器和齿轮的齿轮换向离合器,或所述换向离合器设为包括液压控制单元和离合器的液压换向离合器,或所述换向离合器设为包括电磁控制单元和离合器的电磁换向离合器。

进一步选择性地,使所述行星轮与所述回转体的驱动轮一体化设置,或所述行星轮设为所述回转体的驱动轮。

本发明的一种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包括固定轮、回转体、行星轮和飞轮,所述回转体按所述固定轮的中心回转配合设置,所述行星轮配合设置在所述回转体上,所述行星轮和所述固定轮传动设置,所述飞轮经换向流体容积型传动系统与所述行星轮传动设置。

本发明的一种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包括固定轮、回转体、行星轮和飞轮,所述回转体按所述固定轮的中心回转配合设置,所述行星轮配合设置在所述回转体上,所述行星轮和所述固定轮传动设置,所述飞轮经换向流体速度型传动系统与所述行星轮传动设置。

本发明中,所谓的“换向流体容积型传动系统”是指能够改变传动方向的容积型流体传动系统,例如能够改变传动方向的包括相互串联的两个柱塞泵流体机构的传动系统。

本发明中,所谓的“换向离合器”是指包括离合器的且能够使传动方向发生反转的单元。

本发明中,所谓的“换向流体速度型传动系统”是指能够改变传动方向的速度型流体传动系统,例如能够改变传动方向的包括泵轮、涡轮的传动系统。

本发明中,应根据热能和动力领域的公知技术,在必要的地方设置必要的部件、单元或系统等。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发明公开的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能够有效地回收回转动能,且具有系统效率高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所示的是本发明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图3、图4所示的是本发明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5所示的是本发明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固定轮、2回转体、3行星轮、4飞轮、5换向离合器、6换向流体速度型传动系统、7齿轮换向离合器、8液压换向离合器、9电磁换向离合器。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的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包括固定轮1、回转体2、行星轮3和飞轮4,所述回转体2按所述固定轮1的中心回转配合设置,所述行星轮3配合设置在所述回转体2上,所述行星轮3和所述固定轮1传动设置,所述飞轮4经换向离合器5与所述行星轮3传动设置。

实施例2

一种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进一步使所述行星轮3和所述固定轮1经齿轮机构传动设置。

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实施例1和实施例2及其可变换的实施方案均可进一步选择性地选择使所述换向离合器5设为包括离合器和齿轮的齿轮换向离合器7(如图2所示的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或使所述换向离合器5设为包括液压控制单元和离合器的液压换向离合器8(如图3所示的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或使所述换向离合器5设为包括电磁控制单元和离合器的电磁换向离合器9(如图4所示的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

实施例3

一种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进一步使所述行星轮3与所述回转体2的驱动轮一体化设置,或所述行星轮3设为所述回转体2的驱动轮。

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实施例1和实施例2及其可变换的实施方式均可进一步使所述行星轮3与所述回转体2的驱动轮一体化设置,或使所述行星轮3设为所述回转体2的驱动轮。

实施例4

一种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包括固定轮1、回转体2、行星轮3和飞轮4,所述回转体2按所述固定轮1的中心回转配合设置,所述行星轮3配合设置在所述回转体2上,所述行星轮3和所述固定轮1传动设置,所述飞轮4经换向流体容积型传动系统与所述行星轮3传动设置。

实施例5

如图5所示的回转机构能量回收系统,包括固定轮1、回转体2、行星轮3和飞轮4,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转体2按所述固定轮1的中心回转配合设置,所述行星轮3配合设置在所述回转体2上,所述行星轮3和所述固定轮1传动设置,所述飞轮4经换向流体速度型传动系统6与所述行星轮3传动设置。

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以上实施例,根据本领域的公知技术和本发明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可以推导出或联想出许多变型方案,所有这些变型方案,也应认为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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