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45895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云存储服务器收纳放置装置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是一种针对云存储服务器进行收纳放置的装置,其在相关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现有的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包括底架、顶架和中间架,底架和中间架之间通过下支架连接,中间架和顶架之间通过上支架连接;这种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使用时通过底架和中间架进行云存储服务器放置,如果需要更多服务器放置则放置在顶架顶端即可;但是这种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使用中发现,其顶架、中间架和底架之间的距离无法进行调节,从而无法适应不同高度的服务器,适应能力较差;并且其整体散热效果较差,而且其稳定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进行高度调节,从而提高适应能力;并且散热效果更好,稳定性更高的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

本实用新型的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包括底架、顶架和中间架,还包括上螺纹杆、上螺纹管、下螺纹杆和下螺纹管,所述底架的顶端设置有下放置槽,并在下放置槽内设置有下滚珠轴承,所述下螺纹管的底端插入至下滚珠轴承内,下螺纹杆的底端插入并螺装至下螺纹管内,下螺纹杆顶端与中间架底端连接,所述中间架的顶端设置有上放置槽,并在上放置槽内设置有上滚珠轴承,所述上螺纹管的底端插入至上滚珠轴承内,上螺纹杆的底端插入并螺装至上螺纹管内,上螺纹杆顶端与顶架底端连接;还包括左上固定板、左上弹簧、右上固定板、右上弹簧、左下固定板、左下弹簧、右下固定板和右下弹簧,所述左上固定板和右上固定板分别安装在中间架顶端左侧和右侧,左上弹簧左端与左上固定板连接,右上弹簧右端与右上固定板连接,所述左下固定板和右下固定板分别安装在底架顶端左侧和右侧,左下弹簧左端与左下固定板连接,右下弹簧右端与右下固定板连接;所述顶架、中间架和底架上均设置有通孔,并在通孔上设置有风机。

本实用新型的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还包括左上卡板、右上卡板、左下卡板和右下卡板,所述左上卡板安装在左上弹簧的右端,右上卡板安装在右上弹簧的左端,左下卡板安装在左下弹簧的右端,右下卡板安装在右下弹簧的左端。

本实用新型的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还包括四组万向轮,并且四组万向轮分别安装在底架底端左前侧、右前侧、左后侧和右后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上述设置,可以通过下螺纹管和上螺纹管的旋转进行与下螺纹杆和上螺纹杆的相对距离调节,从而达到整体的纵向高度调节,提高适应能力;并且通过风机的设置可以达到更好的散热效果;通过左上弹簧、右上弹簧、左下弹簧和右下弹簧进行服务器两侧的卡装固定,提高整体固定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包括底架1、顶架2和中间架3,还包括上螺纹杆4、上螺纹管5、下螺纹杆6和下螺纹管7,底架的顶端设置有下放置槽,并在下放置槽内设置有下滚珠轴承8,下螺纹管的底端插入至下滚珠轴承内,下螺纹杆的底端插入并螺装至下螺纹管内,下螺纹杆顶端与中间架底端连接,中间架的顶端设置有上放置槽,并在上放置槽内设置有上滚珠轴承9,上螺纹管的底端插入至上滚珠轴承内,上螺纹杆的底端插入并螺装至上螺纹管内,上螺纹杆顶端与顶架底端连接;还包括左上固定板10、左上弹簧11、右上固定板、右上弹簧、左下固定板、左下弹簧、右下固定板和右下弹簧,左上固定板和右上固定板分别安装在中间架顶端左侧和右侧,左上弹簧左端与左上固定板连接,右上弹簧右端与右上固定板连接,左下固定板和右下固定板分别安装在底架顶端左侧和右侧,左下弹簧左端与左下固定板连接,右下弹簧右端与右下固定板连接;顶架、中间架和底架上均设置有通孔,并在通孔上设置有风机;通过上述设置,可以通过下螺纹管和上螺纹管的旋转进行与下螺纹杆和上螺纹杆的相对距离调节,从而达到整体的纵向高度调节,提高适应能力;并且通过风机的设置可以达到更好的散热效果;通过左上弹簧、右上弹簧、左下弹簧和右下弹簧进行服务器两侧的卡装固定,提高整体固定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还包括左上卡板12、右上卡板、左下卡板和右下卡板,左上卡板安装在左上弹簧的右端,右上卡板安装在右上弹簧的左端,左下卡板安装在左下弹簧的右端,右下卡板安装在右下弹簧的左端;通过上述设置,可以通过卡板进行更好的服务器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云存储服务器放置架,还包括四组万向轮13,并且四组万向轮分别安装在底架底端左前侧、右前侧、左后侧和右后侧。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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