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热水器的混水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3364阅读:549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热水器的混水阀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混水阀,特别是一种应用于热水器的混水阀。



背景技术:

热水器在使用时,使用者需要连接混水阀才能根据需要调节输出的水温,现有混水阀常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在使用中一旦发生热水器漏电,回水阀因其本身材料具有良好的导电性,也会对用户本身的安全造成威胁,在中国专利CN201410241316.X中公开了一种混水阀,包括阀体,手柄开关设置在阀体的正前方,阀体后部设有安装座,阀体两侧有进水腔及外螺纹接口,阀体的下部上出水腔,阀体、外螺纹接口、安装座为由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的整体式结构,手柄是塑料的, 通过利用塑料材料本身的绝缘性来起到防漏电的,但塑料材质的使用寿命短,抗压性差,不能长时间使用,需经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装简单,结构简单,绝缘性强、使用寿命长的防漏电混水阀。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应用于热水器的混水阀,包括阀体、阀芯,所述阀体设有热水输入管、热水输出管、冷水输入管、冷水输出管、混水输出管,其中所述热水输入管与热水输出管之间设有热水通道,所述冷水输入管与冷水输出管之间设有冷水通道,所述热水通道与冷水通道仅在下端口设有相通口,所述相通口处设有阀芯,通过所述冷水输出管上联有冷水防电墙,所述热水输出管上联有热水防电墙,所述冷水通道和热水通道的通路为“S”型,如水中带电,防电墙失效时,也可在通过“S”型通路时被水本身的电阻衰减掉而达到将电隔离的目的,所述冷水输入管管内置有内排压单向止回安全阀,起到保压和防止冷水流倒流的作用,所述热水输出管管内设有外排压单向止回安全阀,起到保压和防止热水渗漏。

作为一个优选项,所述阀芯采用摇杆式陶瓷混水阀芯,可调节冷热水比例,还可调节混合水流大小。

作为一个优选项,所述阀体一侧连接有泄压阀防止阀体中压力过大,造成阀体损害。

作为一个优选项,所述阀芯内设有可摆动的混水板,所述混水板上设有通水孔,使冷、热水混合更加均匀。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混水阀在使用时,当冷、热水防电墙失效时,热水通道、冷水通道内的“S”形通路也可形成一防电墙,通过两组防电装置来降低单一防电措施的风险性,更好的保护使用者的安全,同时阀芯采用摇杆式陶瓷也可起到防电的效果,使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简单、合理,可大规模生产推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混水阀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为透彻的理解本发明,在接下来的描述中会涉及一些特定细节。而在没有这些特定细节时,本发明则可能仍可实现,即所属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使用此处的这些描述和陈述向所属领域内的其他技术人员有效的介绍他们的工作本质。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侧”、“后侧”、“左侧”、“右侧”、“上侧”、“下侧”等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相关技术人员在对上述方向作简单、不需要创造性的调整不应理解为本申请保护范围以外的技术。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申请,并不用于限定实际保护范围。而为避免混淆本发明的目的,由于熟知的制造方法、控制程序、部件尺寸、材料成分、电路布局等的技术已经很容易理解,因此它们并未被详细描述。参照图1和图2,一种应用于热水器的混水阀,包括塑料阀体1、阀芯2,所述塑料阀体1设有热水输入管3、热水输出管4、冷水输入管5、冷水输出管6、混水输出管7,其中所述热水输入管3与热水输出管4之间设有热水通道8,所述冷水输入管5与冷水输出管6之间设有冷水通道9,所述热水通道8与冷水通道9仅在下端口设有相通口10,所述相通口10处设有阀芯2,所述冷水输出管6上联有冷水防电墙11,所述热水输出管4上联有热水防电墙12,所述冷水通道9和热水通道8的通路为“S”型,形成防电墙,在冷、热水防电墙12失效时,辅助起到防电作用;所述冷水输入管5管内置有内排压单向止回安全阀13,防止冷水回流;所述热水输出管4管内设有外排压单向止回安全阀14,防止热水泄露,提高密封性。所述阀芯2采用摇杆式陶瓷混水阀芯2,不仅可以调节冷热水比例,还可调节水流的大小,并具有良好的绝缘性。所述阀体一侧连接有泄压阀,防止阀体内压过大,造成阀体损坏,所述阀芯2内设有可摆动的混水板16,所述混水板16上设有通水孔161,使冷、热水混合更稳定。

根据上述原理,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适当的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修改和变更也应当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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