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旋转LCD控制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86419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旋转LCD控制屏。



背景技术:

现如今,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为了最求产品的速度而在产品的机械上均安装了LCD控制屏,但是现在的LCD控制屏均为固定式,不能做到旋转或者位移,这就造成工人只能在一个固定的方位才能看到LCD控制屏上的内容,一旦走出这个角度后,在查看机械的同时还要走过去观看LCD控制屏,不能做到同步进行,且现在的LCD控制屏需要工人时刻的观察,不能走开,增加了工人的工作负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通过旋转的方式使其在多个角度都能看到LCD控制屏上的内容,且能通过物联网控制的基于物联网的旋转LCD控制屏。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旋转LCD控制屏,包括设置于墙壁上的安装槽与设置于该安装槽内的LCD控制屏,所述安装槽底面设有一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左侧开口,所述LCD控制屏下端固定安装一旋转块,该旋转块下端固定安装一滑块,所述滑块一半设置于安装槽底面的第一滑槽内,所述滑块位于第一滑槽内的一端上活动安装一滚轮,所述LCD控制屏由左侧面设有一显示屏,所述LCD控制屏位于显示屏下端处设有一开关键,所述LCD控制屏内设有一电路板,该电路板上分别安装一单片机和无线信号接收装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安装槽下端处通过一个以上的合页活动安装一挡板,所述挡板上端设有一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槽右侧开口,所述第二滑槽与安装槽底面的第一滑槽相通,所述挡板下端设有一定位槽,该定位槽内设有一第一磁铁。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挡板下端处通过铰接件活动安装一伸缩杆,该伸缩杆顶端设置于挡板下端的定位槽内,所述伸缩杆位于定位槽内的一端上设有一第二磁铁,该第二磁铁与第一磁铁异性相吸。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单片机通过数据线与显示屏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经济成本低,适用范围广,通过旋转的方式使其在多个角度都能看到LCD控制屏上的内容,且能通过物联网控制。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旋转LCD控制屏,包括设置于墙壁上的安装槽3与设置于该安装槽3内的LCD控制屏1,所述安装槽3底面设有一第一滑槽9,所述第一滑槽9左侧开口,所述LCD控制屏1下端固定安装一旋转块8,该旋转块8下端固定安装一滑块10,所述滑块10一半设置于安装槽3底面的第一滑槽9内,所述滑块10位于第一滑槽9内的一端上活动安装一滚轮11,所述LCD控制屏1由左侧面设有一显示屏2,所述LCD控制屏1位于显示屏下端处设有一开关键7,所述LCD控制屏1内设有一电路板4,该电路板4上分别安装一单片机5和无线信号接收装置6。

本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槽3下端处通过一个以上的合页活动安装一挡板17,所述挡板17上端设有一第二滑槽12,所述第二滑槽12右侧开口,所述第二滑槽12与安装槽3底面的第一滑槽9相通,所述挡板17下端设有一定位槽13,该定位槽13内设有一第一磁铁14。

本实施例中,所述挡板17下端处通过铰接件活动安装一伸缩杆16,该伸缩杆16顶端设置于挡板17下端的定位槽13内,所述伸缩杆16位于定位槽13内的一端上设有一第二磁铁15,该第二磁铁15与第一磁铁14异性相吸;所述单片机5通过数据线与显示屏2相连。

工作原理:当需要选择LCD控制屏时,先将挡板拿起,再将伸缩杆插入挡板下端的定位槽内,通过磁铁吸住,这时挡板上的第二滑槽就与安装槽上的第一滑槽相通了,就能将LCD控制屏顺着第一滑槽滑进第二滑槽内,在移至外界后,通过LCD控制屏下端的旋转块就能改变LCD控制屏上显示屏所对的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经济成本低,适用范围广,通过旋转的方式使其在多个角度都能看到LCD控制屏上的内容,且能通过物联网控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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