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固定把手型直线轴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2739阅读:592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固定把手型直线轴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一种在直线运动方向进行位置固定的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了一种带固定把手型直线轴承,适用于需要频繁调整位置的场合。



背景技术:

直线轴承是一种以低成本生产的直线运动系统,用于无限行程与圆柱轴配合使用。由于承载球与轴呈点接触,故使用载荷小。钢球以极小的磨擦阻力旋转,从而能获得高精度的平稳运动。传统的直线轴承只能进行直线导向,没有位置固定的功能。当直线运动平台需要进行位置固定时,直线平台需要增加一个位置固定的装置,才能实现位置固定的要求,这样会增加整个直线平台的机构复杂度。

因此,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特提供了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种带固定把手型直线轴承,由位置固定装置和法兰直线轴承两部分组成,两者组合成为一个紧凑的一体化产品,既能实现直线导向功能,又能方便快捷的进行位置的调整固定。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技术缺陷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带固定把手型直线轴承,包括位置固定装置和法兰直线轴承,所述位置固定装置通过联接螺栓安装在法兰直线轴承的法兰端,其中位置固定装置由固定环座、固定环主体、楔块型螺母、把手连接杆、把手和螺母组成,所述把手通过螺母连接把手连接杆的一端,所述把手连接杆的另一端内设有固定环主体,且通过固定环主体连接法兰直线轴承,所述固定环主体安装在固定环座上,且固定环主体与设置在法兰直线轴承轴部的导向轴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位置固定装置和法兰直线轴承同轴设置形成一体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环主体上设置有楔形块螺母。

进一步地,所述把手连接杆上设置有螺纹,且通过把手连接杆的螺纹旋转,传动楔形块螺母对导向轴进行夹紧或松懈动作。

进一步地,所述法兰直线轴承调整位置后通过旋转把手形成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将位置固定装置与法兰直线轴承实现产品一体化,其结构紧凑简单,可以简化直线运动平台的机构复杂度,减少机构的设计时间和安装调试时间,有利于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而且能在直线运动方向上快速的进行位置固定,操作简单快捷,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固定环座和固定环主体的安装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固定环主体和楔形块螺母的安装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其中: 1、位置固定装置,2、法兰直线轴承,3、联接螺栓,4、导向轴,11、固定环座,12、固定环主体,13、楔块型螺母,14、把手连接杆,15、把手,16、螺母,21、法兰端,22、轴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限定。

如图1至图5所示的一种带固定把手型直线轴承,包括位置固定装置1和法兰直线轴承2,位置固定装置1通过联接螺栓3安装在法兰直线轴承2的法兰端21,其中位置固定装置1由固定环座11、固定环主体12、楔块型螺母13、把手连接杆14、把手15和螺母16组成,把手15通过螺母16连接把手连接杆14的一端,把手连接杆14的另一端内设有固定环主体12,且通过固定环主体12连接法兰直线轴承2,固定环主体12安装在固定环座11上,且固定环主体12与设置在法兰直线轴承2轴部22的导向轴相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位置固定装置1和法兰直线轴承2同轴设置形成一体结构,将位置固定装置1与法兰直线轴承2实现产品一体化,结构紧凑简单,可以简化直线运动平台的机构复杂度,减少机构的设计时间和安装调试时间,有利于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

在本实施例中,固定环主体12上设置有楔形块螺母13,用于对直线轴承进行夹紧或松懈操作实现直线轴承的位置调整。

在本实施例中,把手连接杆14上设置有螺纹,且通过把手连接杆14的螺纹旋转,传动楔形块螺母13对导向轴4进行夹紧或松懈动作,具体操作如下:固定时,旋转把手15,通过把手连接杆14的螺纹旋转,传动楔形块螺母13夹紧导向轴4;放松时,反向旋转把手15,使楔形块螺母13往反方向移动从而松开导向轴4。

在本实施例中,法兰直线轴承2调整位置后通过旋转把手15形成固定,在需要进行位置调整时,先使把手15处于放松状态,然后将直线轴承移动到所需要的位置,再旋紧把手15将直线轴承固定在此位置处,能够在直线运动方向上快速的进行位置固定,操作简单快捷,方便实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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