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连接稳固的夹耳螺丝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1191阅读:477来源:国知局
一种连接稳固的夹耳螺丝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夹耳螺丝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连接稳固的夹耳螺丝。



背景技术:

螺丝是利用物体的斜面圆形旋转和摩擦力的物理学和数学原理,循序渐进地紧固器物机件的工具,螺丝是紧固件的通用说法,螺丝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业必需品:如照相机、眼镜、钟表、电子等使用的极小的螺丝;电视、电气制品、乐器、家具等的一般螺丝;螺丝也有人叫它螺钉(螺丝钉)、螺杆(螺丝杆),其实螺丝是通称,而螺丝钉、螺丝杆都是互有区别的,螺丝钉一般叫木螺丝;是前端有尖头的那种,螺距较大,一般用于紧固木制件、塑料件,螺丝杆是机螺丝(机械螺丝),是前端平头的那种,螺距较小,均匀,一般用于紧固金属、机器部件。

传统的螺丝结构简单,通过外力将螺丝的螺头钉入连接件的内部,容易使螺丝倾斜,使得螺丝与连接件连接的不够紧密,从而降低了螺丝与连接件连接的稳固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连接稳固的夹耳螺丝,具备与连接件连接紧固的优点,解决了螺丝与连接件连接不紧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连接稳固的夹耳螺丝,包括螺帽,所述螺帽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螺杆,所述螺帽的顶部开设有十字凹槽,所述螺杆的表面设置有螺纹,所述螺杆的正面和背面均开设有夹耳槽,所述夹耳槽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夹耳,所述夹耳远离夹耳槽内壁的一端延伸至夹耳槽的外部,所述螺杆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螺头,所述螺头的表面开设有斜槽。

优选的,所述螺帽的形状为圆台形,所述螺帽顶部圆形的直径大于螺杆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螺帽的表面开设有纹路槽,所述纹路槽的数量不少于三个,且纹路槽之间等距离排列。

优选的,所述斜槽的数量为两个,所述斜槽分别位于螺头的正面和背面。

优选的,所述夹耳的顶部和底部均与夹耳槽内腔的顶部和底部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螺杆的表面开设有夹耳槽,方便在夹耳槽内设置夹耳,夹耳的设置能够使螺头更平面的埋进连接件中,同时能够增宽钻孔的直径,使螺丝与连接件连接后保证竖直状态,增强了螺丝与连接件连接的紧密性,增强了连接的稳固性。

2、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螺帽的表面开设有十字凹槽,方便用专用工具对螺丝施加作用力,便于的螺丝拆卸和安装,螺帽设置为圆台形,能够更好的与连接件表面接触,增强螺丝与连接件连接的紧密性,螺头的设置便于对连接件进行钻孔,斜槽具有排屑的作用,使螺头钻孔更加省力和快捷,便于人们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右视图。

图中:1螺帽、2螺杆、3十字凹槽、4螺纹、5夹耳槽、6夹耳、7螺头、8斜槽、9纹路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连接稳固的夹耳螺丝,包括螺帽1,螺帽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螺杆2,螺帽1的形状为圆台形,螺帽1顶部圆形的直径大于螺杆2的直径,螺帽1的表面开设有纹路槽9,纹路槽9的数量不少于三个,且纹路槽9之间等距离排列,螺帽1设置为圆台形,能够更好的与连接件表面接触,增强螺丝与连接件连接的紧密性,螺帽1的顶部开设有十字凹槽3,通过在螺头7的表面开设有十字凹槽3,方便用专用工具对螺丝施加作用力,便于螺丝的拆卸和安装,螺杆2的表面设置有螺纹4,螺杆2的正面和背面均开设有夹耳槽5,夹耳槽5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夹耳6,夹耳6远离夹耳槽5内壁的一端延伸至夹耳槽5的外部,夹耳6的顶部和底部均与夹耳槽5内腔的顶部和底部固定连接,螺杆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螺头7,螺头7的设置便于对连接件进行钻孔,螺头7的表面开设有斜槽8,斜槽8具有排屑的作用,使螺头7钻孔更加省力和快捷,便于人们的使用,斜槽8的数量为两个,斜槽8分别位于螺头7的正面和背面,通过在螺杆2的表面开设有夹耳槽5,方便在夹耳槽5内设置夹耳6,夹耳6的设置能够使螺头7更平面的埋进连接件中,同时能够增宽钻孔的直径,使螺丝与连接件连接后保证竖直状态,增强了螺丝与连接件连接的紧密性,增强了连接的稳固性。

使用时,通过专用工具与十字凹槽3进行卡接,对螺丝进行拆卸和安装,螺头7用来对连接件进行钻孔,斜槽8用于排屑,夹耳6能够保证螺丝位于连接件中处于竖直状态。

综上所述:该连接稳固的夹耳螺丝,通过螺帽1、螺杆2、十字凹槽3、夹耳槽5、夹耳6、螺头7和斜槽8的配合,解决了螺丝与连接件连接不紧固的问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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