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排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99465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排渣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排渣装置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新型排渣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排渣一般采用截止阀、闸阀、球阀等通用阀门,对于水剂的液体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对于浓度较高的、而且容易沉淀的电石渣来说,这些阀门在排渣时容易造成排不出,一般生产时不排渣,五、六个小时停车后,需要进行排渣,在阀门的上端发生器的椎体部分已经造成沉淀,堵死在阀门的上端,排不出了,造成堵塞,影响排渣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便捷,这种装置在排渣的时,可以打破原来椎体下部沉淀的格局,使不好排出的废渣在外力的作用下,顺畅的排查的新型排渣装置。

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新型排渣装置,包括锥形斗,锥形斗底端通过法兰连接有弯头传输管;

锥形斗内设有第一压板与第二压板,且第一压板与第二压板的直径大于法兰的直径,第一压板与第二压板之间对夹有橡胶板,橡胶板一端设有密封条,第一压板、第二压板与橡胶板中间位置处开有贯穿孔,贯穿孔处贯穿有铁元件,铁元件上端设有螺纹,铁元件螺纹处对夹有两只螺母,两只螺母分别设于第一压板上侧与第二压板下侧,铁元件上套有钢管,钢管上端设于法兰口的中心位置处,钢管下端与弯头传输管相焊接,且钢管的下端部贯穿于弯头传输管的管壁,钢管两端均设有直径为28mm的可夹式轴封,可夹式轴封内圈设有石棉层;

铁元件下端设有斜铁元件,铁元件与斜铁元件之间通过螺丝连接。

进一步的,第一压板与第二压板的厚度均为10mm。

进一步的,贯穿孔的直径为26mm。

进一步的,橡胶板的厚度为10mm,且橡胶板的直径分别大于第一压板直径与第二压板直径4mm。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具有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便捷,这种装置在排渣的时,可以打破原来椎体下部沉淀的格局,使不好排出的废渣在外力的作用下,顺畅的排查的新型排渣装置;

3、本实用新型中钢管下端部贯穿于弯头传输管的管壁,便于为斜铁元件与铁元件的运作提供操作空间;

2、本实用新型中铁元件的下端与斜铁元件用螺丝连接好,形成一个撬杠的作用使得底部向上运动的装置,斜铁元件被施力下压时带动铁元件将上升,铁元件的上升将带动第一压板、橡胶板、第二压板整体的上升,便可对锥形斗内的废渣进行排出,使废渣顺利从弯头传输管内排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状态示意图。

图中标号:1-锥形斗、2-法兰、3-弯头传输管、4-第一压板、5-第二压板、6-橡胶板、7-密封条、8-贯穿孔、9-铁元件、10-螺母、11-钢管、12-可夹式轴封、13-斜铁元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本实用新型的理解,下面我们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

如图1-3所示一种新型排渣装置,包括锥形斗1,所述锥形斗1底端通过法兰2连接有弯头传输管3;

所述锥形斗1内设有第一压板4与第二压板5,且所述第一压板4与第二压板5的直径大于法兰2的直径,所述第一压板4与第二压板5的厚度均为10mm,所述第一压板4与第二压板5之间对夹有橡胶板6,所述橡胶板6的厚度为10mm,且所述橡胶板6的直径分别大于第一压板4直径与第二压板5直径4mm,所述橡胶板6一端设有密封条7,所述第一压板4、第二压板5与橡胶板6中间位置处开有贯穿孔8,所述贯穿孔8的直径为26mm,所述贯穿孔8处贯穿有铁元件9,所述铁元件9上端设有螺纹,所述铁元件9螺纹处对夹有两只螺母10,两只所述螺母10分别设于第一压板4上侧与第二压板5下侧,所述铁元件9上套有钢管11,所述钢管11上端设于法兰口2的中心位置处,所述钢管11下端与弯头传输管3相焊接,且所述钢管11的下端部贯穿于所述弯头传输管3的管壁,所述钢管11两端均设有直径为28mm的可夹式轴封12,所述可夹式轴封12内圈设有石棉层;

所述铁元件9下端设有斜铁元件13,所述铁元件9与斜铁元件13之间通过螺丝连接。

使用本实用新型具有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便捷,这种装置在排渣的时,可以打破原来椎体下部沉淀的格局,使不好排出的废渣在外力的作用下,顺畅的排查的新型排渣装置;本实用新型中钢管11下端部贯穿于弯头传输管3的管壁,便于为斜铁元件13与铁元件9的运作提供操作空间;本实用新型中铁元件9的下端与斜铁元件13用螺丝连接好,形成一个撬杠的作用使得底部向上运动的装置,斜铁元件13被施力下压时带动铁元件9将上升,铁元件9的上升将带动第一压板4、橡胶板6、第二压板5整体的上升,便可对锥形斗1内的废渣进行排出,使废渣顺利从弯头传输管3内排出。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和结构特征,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相关人士能够据以实施,但以上内容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所作的任何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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