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执行机构防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03030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盗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动执行机构防盗装置。



背景技术:

电动执行机构的主要优点就是高度的稳定和用户可应用的恒定的推力,最大执行器产生的推力可高达225000kgf,能达到这么大推力的只有液动执行器,但液动执行器造价要比电动高很多。

电动执行器的抗偏离能力是很好的,输出的推力或力矩基本上是恒定的,可以很好的克服介质的不平衡力,达到对工艺参数的准确控制,所以控制精度比气动执行器要高。如果配用伺服放大器,可以很容易地实现正反作用的互换,也可以轻松设定断信号阀位状态(保持/全开/全关),而故障时,一定停留在原位,这是气动执行器所作不到,气动执行器必须借助于一套组合保护系统来实现保位。

现有的电动执行机构一般都是置于管道表面,没有任何的防护,防盗措施,因此,往往会发生偷盗事件。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电动执行机构防盗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执行机构防盗装置,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电动执行机构防盗装置,包括水管件和电动执行机构,所述水管件上端设有防护罩,所述防护罩上端设有报警器,所述水管件表面设有滑轨,所述滑轨上端设有滑座,所述滑座上端设有锁件,所述锁件上端设有电动执行机构,所述电动执行机构下端设有传感器,所述传感器下端设有漏水孔,所述电动执行机构内部设有阀门杆,所述阀门杆中段表面设有卡槽,所述阀门杆上端设有锁杆,所述锁杆上端表面设有防滑螺纹,所述锁杆上端设有旋转螺母。

进一步地,所述水管件和锁件通过滑轨和滑座滑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锁件和阀门杆的卡槽相对应。

进一步地,所述阀门杆和锁杆为一体式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传感器和报警器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该种电动执行机构防盗装置通过设有的防护罩,可以将电动执行机构置于防护罩内部,防止偷盗,并且通过锁件和阀门杆中段的卡槽相互配合,使得电动执行机构与水管件固定连接,不易被偷盗,通过设有的传感器和报警器,可以在漏水的时候进行报警提醒,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简单,易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动执行机构防盗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水管件;2、滑轨;3、防护罩;4、报警器;5、锁杆;6、旋转螺母;7、防滑螺纹;8、卡槽;9、电动执行机构;10、锁件;11、滑座;12、漏水孔;13、传感器;14、阀门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电动执行机构防盗装置,包括水管件1和电动执行机构9,所述水管件1上端设有防护罩3,所述防护罩3上端设有报警器4,所述水管件1表面设有滑轨2,所述滑轨2上端设有滑座11,所述滑座11上端设有锁件10,所述锁件10上端设有电动执行机构9,所述电动执行机构9下端设有传感器13,所述传感器13下端设有漏水孔12,所述电动执行机构9内部设有阀门杆14,所述阀门杆14中段表面设有卡槽8,所述阀门杆14上端设有锁杆5,所述锁杆5上端表面设有防滑螺纹7,所述锁杆5上端设有旋转螺母6。

本实用新型一种电动执行机构防盗装置,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的防护罩,可以将电动执行机构置于防护罩内部,防止偷盗,并且通过锁件和阀门杆中段的卡槽相互配合,使得电动执行机构与水管件固定连接,不易被偷盗,通过设有的传感器和报警器,可以在漏水的时候进行报警提醒,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简单,易于推广使用。

其中,所述水管件1和锁件10通过滑轨2和滑座11滑动连接。

其中,所述锁件10和阀门杆14的卡槽8相对应。

其中,所述阀门杆14和锁杆5为一体式结构。

其中,所述传感器13和报警器4电性连接。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电动执行机构防盗装置,工作时,电动执行机构9放置于防护罩3,并且防护罩3焊接在水管件1表面,由于锁件10和阀门杆14的卡槽8相对应,因此锁件10将电动执行机构9与水管件1进行固定连接,在使用时,通过旋转螺母6旋转锁杆5,并带动阀门杆14,使得阀门杆14的卡槽8脱离锁件10,使得电动执行机构9可以进行工作,在有人对电动执行机构9进行暴力拆除的时候,会对水管件1造成损坏,使得水管件1内部的液体喷出,传感器13通过漏水孔12接收到漏水情况,并由报警器4进行报警,此方法不仅可以避免偷盗,也可检测漏水情况,结构简单,使用简单,易于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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