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旋出式电视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03355阅读:490来源:国知局
一种旋出式电视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视架,具体涉及一种旋出式电视架。



背景技术:

现有电视架多是固定式的,使用现有电视架将液晶电视固定在墙面上后,电视不能移动,灵活性较差,同时,电视安装后电源线、信号线等线材暴露在外部,杂乱无章影响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旋出式电视架。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旋出式电视架,包括墙板,所述墙板用于与墙面固定连接,所述墙板上设有镂空处;

摆臂,所述摆臂一端端部通过枢轴与所述墙板连接,所述摆臂由中空的方管制成且侧壁上开设有过线孔;

第一盖板,所述第一盖板通过锁紧螺丝与所述墙板连接,所述第一盖板上开设有限位口,以限定所述摆臂的摆动角度;

第二盖板,所述第二盖板与所述墙板的镂空处对应设置并与墙面和所述墙板合围形成一容置空间,所述第二盖板一端插接固定于所述第一盖板与所述墙板的配合缝隙中,所述第二盖板相对的另一端设有锁具,所述墙板上设有与所述锁具配合的条形口;

挂钩,所述挂钩挂设于所述摆臂上,以连接电视。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挂钩包括主体部和设置于所述主体部背面的固定钩体和活动钩体,所述固定钩体和所述活动钩体相对设置,所述主体部上设有滑槽,所述活动钩体可沿所述滑槽在靠近或远离所述固定钩体的方向上滑动,所述活动钩体上设有限位螺孔,所述限位螺孔与限位螺丝配合,以固定所述活动钩体与所述主体部的相对位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过线孔为两个。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墙板设有镂空处,可以在镂空处的墙面上设置电源、信号插座,电源线、信号线等线材至少部分收纳于第二盖板和墙板、墙面形成的容置空间中,线材端部经过摆臂内部,由过线孔伸出与电视连接,外露线材少,更加整洁美观,同时,摆臂与墙板通过枢轴连接,安装电视后角度可调,便于获取最佳观看角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一种旋出式电视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一种旋出式电视架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3是线材在本实用新型中的走线示意图;

图4是第二面板的安装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安装电视的示意图;

图6是挂钩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以下提供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

请参见图1至6,一种旋出式电视架,包括墙板1,所述墙板1用于与墙面固定连接,所述墙板1上设有镂空处11;

摆臂2,所述摆臂2一端端部通过枢轴与所述墙板1连接,所述摆臂2由中空的方管制成且侧壁上开设有过线孔21;

第一盖板3,所述第一盖板3通过锁紧螺丝与所述墙板1连接,所述第一盖板3上开设有限位口31,以限定所述摆臂2的摆动角度;

第二盖板4,所述第二盖板4与所述墙板1的镂空处11对应设置并与墙面和所述墙板1合围形成一容置空间,所述第二盖板4一端插接固定于所述第一盖板3与所述墙板1的配合缝隙中,所述第二盖板4相对的另一端设有锁具5,所述墙板1上设有与所述锁具5配合的条形口12;

挂钩6,所述挂钩6挂设于所述摆臂2上,以连接电视。

需要说明的是,墙板1中部镂空露出墙面,电源插座、信号插座(未图示)可以设置于该墙面上。

安装时,首先使用钥匙将锁具5打开,锁具5打开后将第二盖板4端部从第一盖板3与所述墙板1的配合缝隙中抽出,即可将第二盖板4取下;然后松开锁紧螺丝,将第一盖板3与墙板1分离;将墙板1固定在墙面上,线材走线后装回第一盖板3;将挂钩6安装在电视背面,然后挂在摆臂2上;最后将第二盖板4装回锁上锁具5即可。

进一步的,所述挂钩6包括主体部61和设置于所述主体部61背面的固定钩体62和活动钩体63,所述固定钩体62和所述活动钩体63相对设置,所述主体部61上设有滑槽64,所述活动钩体63可沿所述滑槽64在靠近或远离所述固定钩体62的方向上滑动,所述活动钩体63上设有限位螺孔,所述限位螺孔与限位螺丝65配合,以固定所述活动钩体63与所述主体部61的相对位置。

进一步的,所述过线孔21为两个。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墙板1设有镂空处11,可以在镂空处11的墙面上设置电源、信号插座,电源线、信号线等线材至少部分收纳于第二盖板4和墙板1、墙面形成的容置空间中,线材端部经过摆臂2内部,由过线孔21伸出与电视连接,外露线材少,更加整洁美观,同时,摆臂2与墙板1通过枢轴连接,安装电视后角度可调,便于获取最佳观看角度。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方式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方式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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