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水利工程的水利管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36121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管道,具体是一种用于水利工程的水利管道。



背景技术:

水利工程是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称为水工程。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但其自然存在的状态并不完全符合人类的需要。只有修建水利工程,才能控制水流,防止洪涝灾害,并进行水量的调节和分配,以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对水资源的需要。水利工程需要修建坝、堤、溢洪道、水闸、进水口、渠道、渡漕、筏道、鱼道等不同类型的水工建筑物,以实现其目标。

现在在水里工程建设中,需要用到多种不同类型的管道,但是这类管道一般结构较为简单,这类管道在用于淤泥较多的场所内,容易堵塞管道,时间长以后容易在管道内壁上结构,清理及其不便,导致报废,无法满足现在的使用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水利工程的水利管道,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水利工程的水利管道,包括主管道,所述主管道前端装有驱动管道,主管道尾端连接副管道,主管道内设置有无轴螺旋叶,无轴螺旋叶前端通过连接轴连接设置在驱动管道内的换向器,换向器通过传动轴连接驱动箱。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驱动箱设置在驱动管道外侧,驱动箱上装有驱动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副管道内设置有插接式轴承座,插接式轴承座内设置有无轴螺旋叶末端的转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主管道、驱动管道和副管道上均设置有连接板,连接板上设置有连接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主管道、驱动管道和副管道之间通过螺栓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稳定,运行稳定,通过无轴螺旋叶的设计,能够保证流量和保持管道不会有淤泥堆积结垢,满足了现在水利工程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用于水利工程的水利管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驱动管道、2-传动轴、3-驱动电机、4-驱动箱、5-无轴螺旋叶、6-主管道、7-转轴、8-连接板、9-螺栓、10-副管道、11-连接孔、12-插接式轴承座、13-连接轴、14-换向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水利工程的水利管道,包括主管道6,所述主管道6前端装有驱动管道1,主管道6尾端连接副管道10,主管道6内设置有无轴螺旋叶5,无轴螺旋叶5前端通过连接轴13连接设置在驱动 管道1内的换向器14,换向器14通过传动轴2连接驱动箱4,驱动箱4设置在驱动管道1外侧,驱动箱4上装有驱动电机3,副管道10内设置有插接式轴承座12,插接式轴承座12内设置有无轴螺旋叶5末端的转轴7,主管道6、驱动管道1和副管道10上均设置有连接板8,连接板8上设置有连接孔11,主管道6、驱动管道1和副管道10之间通过螺栓9连接。

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运行稳定,通过无轴螺旋叶的设计,在正常排水使用的时候,没有转轴的影响,能够保证主管道6内的流量,同时也不需要驱动无轴螺旋叶5转动,即可完成排液处理,节省电能,在排污泥时,通过驱动电机3、驱动箱4和换向器14驱动无轴螺旋叶5转动,实现快速排污泥的功能,同时能够避免污泥在主管道6内壁堆积结垢,本实用新型能够保证流量和保持管道不会有淤泥堆积结垢,满足了现在水利工程要求。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 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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