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厨房龙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10811发布日期:2018-06-30 04:52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龙头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厨房龙头。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用水的需求越来越高,然而目前一般的水龙头只连接有自来水管路,无法提供更多类型的水,当人们需要使用水质比较好的净水时,不能直接从水龙头接水,只能另外安装净水机等设备,增加了用水的成本,同时使用也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厨房龙头。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厨房龙头,包括龙头主体,所述龙头主体上端连接有中空的出水弯管,所述出水弯管内设置有中空的内管,所述内管内部通道形成净水出水通道,内管与出水弯管之间的通道形成混水出水通道,出水弯管末端设置有出水口,所述出水口侧端设置有用于切换净水出水通道和混水出水通道与出水口连通的切换开关,龙头主体下端连接有净水进水管、冷水进水管和热水进水管,龙头主体中部设置有连通净水出水通道和净水进水管的净水进水通道,龙头主体中部还安装有混水阀,所述混水阀的进水口分别与冷水进水管和热水进水管连通,混水阀的出水口与混水出水通道连通。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出水弯管下端侧壁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形成混水出水通道的进水口,所述通孔上方安装有防水胶圈。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出水弯管下端连接有旋转芯接头,所述出水弯管通过旋转芯接头可周向转动连接于龙头主体上端。

进一步,所述旋转芯接头外壁内凹形成有多个环形的凹槽,所述凹槽内安装有防水胶圈。

进一步,所述出水弯管末端设置有出水嘴,所述出水嘴可相对出水弯管周向转动。

进一步,所述出水嘴与出水弯管之间连接有旋转芯接头,所述出水嘴通过旋转芯接头与出水弯管可转动连接。

进一步,所述净水进水管连接有快接接头。

进一步,所述混水阀安装有控制手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厨房龙头,通过在出水弯管内设置有内管,内管内部通道形成净水出水通道,内管与出水弯管之间的通道形成混水出水通道,出水弯管末端设置有出水口,出水口侧端设置有用于切换净水出水通道和混水出水通道与出水口连通的切换开关,同时龙头连接有冷水进水管、热水进水管和净水进水管,从而可以在一个水龙头上实现普通水出水和净水出水两种出水模式,而且净水出水采用的是出水弯管内置的内管,使得两种出水模式各有自己的出水通道,从而使得用水更加安全卫生,具有很高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一种厨房龙头,包括龙头主体1,所述龙头主体1上端连接有中空的出水弯管2,所述出水弯管2内设置有中空的内管3,所述内管3内部通道形成净水出水通道,内管3与出水弯管2之间的通道形成混水出水通道,出水弯管3末端设置有出水口41,所述出水口41侧端设置有用于切换净水出水通道和混水出水通道与出水口41连通的切换开关42,龙头主体1下端连接有净水进水管6、冷水进水管7和热水进水管8,龙头主体1中部设置有连通净水出水通道和净水进水管6的净水进水通道,龙头主体1中部还安装有混水阀5,所述混水阀5的进水口分别与冷水进水管7和热水进水管8连通,混水阀5的出水口与混水出水通道连通。该厨房龙头可以在一个水龙头上实现普通水出水和净水出水两种出水模式,而且净水出水采用的是出水弯管2内置的内管3,使得两种出水模式各有自己的出水通道,从而使得用水更加安全卫生,具有很高的实用性。

具体的,所述出水弯管2下端侧壁设置有通孔21,所述通孔21形成混水出水通道的进水口,通孔上方安装有防水胶圈,混水阀5出水口与上述通孔21连通,同时设置有防水胶圈可以实现密封防止漏水。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出水弯管2下端连接有旋转芯接头43,所述出水弯管2通过旋转芯接头43可周向转动连接于龙头主体1上端,从而可以方便的旋转出水弯管2的方向,提高使用的便利性。

具体的,所述旋转芯接头43外壁内凹形成有多个环形的凹槽,所述凹槽内安装有防水胶圈,从而使得在旋转出水弯管2时不会发生漏水的现象。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出水弯管2末端设置有出水嘴4,出水弯管2的出水口41位于出水嘴4下端,所述切换开关42位于出水嘴末端,所述出水嘴4可相对出水弯管2周向转动,从而可以方便的调整出水方向,使用更方便。

具体的,所述出水嘴4与出水弯管2之间连接有旋转芯接头43,所述出水嘴4通过旋转芯接头43与出水弯管2可转动连接,旋转芯接头43的结构与上述技术方案的相同,只是大小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为了方便连接安装,所述净水进水管6连接有快接接头61。

为了方便操作,所述混水阀5安装有控制手柄51,通过控制手柄51可以快速的操作混水阀。

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只要其以任何相同或相似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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