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轻型楔式制动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31309发布日期:2018-09-04 20:54阅读:4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制动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轻型卡车和中小型客车的轻型楔式制动器。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采用气制动系统的载重车、客车大多使用传统的鼓式制动器:由制动气室提供制动力,再通过调整臂、凸轮轴传递到制动蹄产生制动力。除大部分客车和少量载重车采用自动调整臂外,多采用手动调整臂,即由人工不定期地调整制动间隙。由此带来的问题是:1、存在间隙过大导致制动力减小甚至丧失的风险;2、导致各车轮的制动间隙不一致,紧急制动时会出现刹偏、掉头、甩尾等严重危险;3、对装有ABS的车辆,会导致信号采集错误和执行偏差,影响ABS系统的正常工作,给车辆安全带来隐患。

由于国内摩擦材料、成本等因素的限制,盘式制动器的制动力还不能完全满足车辆的制动要求。目前,仅有部分重型车前桥采用国产盘式制动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自动调整制动间隙的轻型制动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轻型楔式制动器,包括底板、固定于所述底板上的自调器和蹄铁、设置于所述蹄铁的外侧并与所述蹄铁刚性连接的不等厚摩擦片;所述自调器包括顶杆和对称设置的、构成所述自调器内独立设置的间隙自调机构的两个楔块;所述自调器的顶杆与所述底板的轴向夹角为12-20度。

进一步地,所述自调器通过螺栓固定于所述底板,所述蹄铁通过销轴固定于所述底板。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采用冲压焊接铸造成型;所述蹄铁采用冲焊结构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轻型制动器还包括回位弹簧。

进一步地,所述轻型制动器还包括挡尘板。

进一步地,所述轻型制动器用于轻型卡车或中小型客车。

进一步地,所述轻型制动器的规格为直径310-320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所述轻型制动器通过制动间隙自动调制器把气室推力转化为制动力,制动效率高,反应更加迅速。所需气室规格比传统的鼓式制动器的小,耗气量小,节约油耗。2、所述轻型制动器的制动间隙自动调制器设有两套间隙自动调整机构,且自调器的顶杆与底板的轴向夹角为12-20度,在制动回位过程中,分别自动消除两蹄铁摩擦片和制动鼓之间的过量间隙,始终保持整车恒定的设定间隙,提高制动安全性。3、采用不等厚摩擦片,提高磨损储备量和材料利用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轻型楔式制动器,用于轻型卡车或中小型客车;包括底板1、通过螺栓固定于所述底板1上的自调器2、通过销轴4固定于所述底板1上的蹄铁3、不等厚摩擦片8;所述不等厚摩擦片 8设置于所述蹄铁3的外侧并与所述蹄铁3刚性连接;所述自调器2包括顶杆7 和对称设置的两个楔块9,所述两个楔块9构成所述自调器2内独立设置的间隙自调机构;所述自调器2的顶杆7与所述底板1的轴向夹角为12-17度,有效控制制动间隙在设定的范围内,提高轻型制动器制动的安全性。

所述底板1采用冲压焊接铸造成型;所述蹄铁3采用冲焊结构制成。

所述轻型制动器还包括回位弹簧6,所述回位弹簧6用于蹄铁制动回位。

所述轻型制动器还包括挡尘板5,有效的保护异物不进入轻型制动器,提高轻型制动器的使用寿命。

所述轻型制动器的规格为直径310-320mm。

所述轻型制动器的工作原理为:楔式气室推动所述自调器2的所述顶杆7,所述顶杆7推动两个楔块9移动,从而通过所述自调器2将楔式气室的推力转换为对所述蹄铁3的垂直方向的推力,实现对车辆实施制动;所述回位弹簧6 用于制动回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所述轻型制动器通过制动间隙自动调制器把气室推力转化为制动力,制动效率高,反应更加迅速。所需气室规格比传统的鼓式制动器的小,耗气量小,节约油耗。2、所述轻型制动器的制动间隙自动调制器设有两套间隙自动调整机构,且自调器的顶杆与底板的轴向夹角为12-20度,在制动回位过程中,分别自动消除两蹄铁摩擦片和制动鼓之间的过量间隙,始终保持整车恒定的设定间隙,提高制动安全性。3、采用不等厚摩擦片,提高磨损储备量和材料利用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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