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翻转液晶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61457发布日期:2018-10-26 19:21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翻转液晶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电动翻转液晶显示器。



背景技术:

液晶显示器,为平面超薄的显示设备,它由一定数量的彩色或黑白像素组成,放置于光源或者反射面前方。液晶显示器功耗很低,因此倍受工程师青睐,适用于使用电池的电子设备。它的主要原理是以电流刺激液晶分子产生点、线、面配合背部灯管构成画面。

现有的液晶显示器一般通过手动进行翻转和角度调节,但对于质量较大的显示器无法通过手动调节比较困难,而且无法调节到合适的角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翻转液晶显示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翻转液晶显示器,包括固定底座、转动支架、转动板和显示屏,所述固定底座上设有转动支架,固定底座的上方设有转动板,转动板的左下侧与转动支架之间连接有连接件,从而使转动板可在转动支架上翻转,所述转动板的上表面中心位置嵌入安装有显示屏,所述固定底座的上表面还对称设有连接板,位于左侧的连接板上固定安装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的输出轴水平向右并通过联轴器固定连接有滚珠丝杆,,位于左右两侧的连接板之间还固定焊接有导向杆,所述滚珠丝杆上还螺纹安装有平移滑块,平移滑块还滑动安装在导向杆上,平移滑块的前侧还铰接有连动杆,连动杆的另一端铰接在转动板的下侧;通过驱动电机带动滚珠丝杆开始转动,通过控制驱动电机的转向从而使滚珠丝杆正反转转动,滚珠丝杆与平移滑块之间螺纹配合,从而实现平移滑块在滚珠丝杆上左右滑动,当平移滑块向左滑动时,从而使连动杆将转动板向上顶起,实现转动板上的显示屏翻转,简单方便,同时还能调节显示屏的角度,从而避免在观看时出现反光的情况,保护观看人的视力。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动支架与固定底座之间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驱动电机为伺服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滚珠丝杆的另一端也通过轴承转动安装在位于右侧的连接板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导向杆与滚珠丝杆保持平行且导向杆位于滚珠丝杆的下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实现平移滑块在滚珠丝杆上左右滑动,当平移滑块向左滑动时,从而使连动杆将转动板向上顶起,实现转动板上的显示屏翻转,简单方便,同时还能调节显示屏的角度,从而避免在观看时出现反光的情况,保护观看人的视力。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电动翻转液晶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电动翻转液晶显示器中A-A部俯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底座、2-转动支架、3-转动板、4-连接件、5-显示屏、6-连接板、7-驱动电机、8-滚珠丝杆、9-导向杆、10-平移滑块、11-连动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一种电动翻转液晶显示器,包括固定底座1、转动支架2、转动板3和显示屏5,所述固定底座1上设有转动支架2,转动支架2与固定底座1之间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固定底座1的上方设有转动板3,转动板3的左下侧与转动支架2之间连接有连接件4,从而使转动板3可在转动支架2上翻转,所述转动板3的上表面中心位置嵌入安装有显示屏5,所述固定底座1的上表面还对称设有连接板6,位于左侧的连接板6上固定安装有驱动电机7,驱动电机7为伺服电机,驱动电机7的输出轴水平向右并通过联轴器固定连接有滚珠丝杆8,滚珠丝杆8的另一端也通过轴承转动安装在位于右侧的连接板6上,位于左右两侧的连接板6之间还固定焊接有导向杆9,导向杆9与滚珠丝杆8保持平行且导向杆9位于滚珠丝杆8的下方,所述滚珠丝杆8上还螺纹安装有平移滑块10,平移滑块10还滑动安装在导向杆9上,平移滑块10的前侧还铰接有连动杆11,连动杆11的另一端铰接在转动板3的下侧;通过驱动电机7带动滚珠丝杆8开始转动,通过控制驱动电机7的转向从而使滚珠丝杆8正反转转动,滚珠丝杆8与平移滑块10之间螺纹配合,从而实现平移滑块10在滚珠丝杆8上左右滑动,当平移滑块10向左滑动时,从而使连动杆11将转动板3向上顶起,实现转动板3上的显示屏5翻转,简单方便,同时还能调节显示屏5的角度,从而避免在观看时出现反光的情况,保护观看人的视力。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