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叠脚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84808发布日期:2019-09-03 19:39阅读:524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专利针对现有脚架无法折叠导致空间占用大、运输成本高的问题,提出一种带弹性插梢锁紧功能的折叠脚架。通过支架转轴实现折叠,配合插梢固定片与限位孔锁定结构确保使用稳定性,同时在底板和支架顶部增设滚轮扣环,提升移动便捷性,实现空间节省与功能平衡。
关键词:折叠脚架,弹性插梢

本实用新型涉及烫发器,护发器承重平衡脚架,是一种灵活折叠,方便使用,包装,运输的平衡脚架,具体为一种折叠脚架。



背景技术:

脚架主要起到平衡支撑或进行运输时使用,目前市面上较多使用三脚架,主要用于拍摄照相时使用。

然而目前市场上使用的脚架无折叠功能,存放占用空间大,包装,运输成本较高,或许有折叠功能的脚架在使用中无法达到平稳状态。为了满足存放,包装,运输节省空间,使用方便,现在发明折叠功能脚架加弹性插梢锁紧脚架,因此在这里我们提出一种折叠脚架。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折叠脚架,解决了然而目前市场上使用的脚架无折叠功能,存放占用空间大,包装,运输成本较高,或许有折叠功能的脚架在使用中无法达到平稳状态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折叠脚架,包括钢板底板,所述钢板底板整体呈方形,所述钢板底板的底部左右两侧均设有支架转轴,所述支架转轴与所述钢板底板固定连接,所述支架转轴固定连接支架,所述支架与所述钢板底板转动连接,所述钢板底板的右下侧设有插梢固定片,所述插梢固定片的左侧连接活动拉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式,所述钢板底板的顶部左右两侧对称设有滚轮扣环,所述滚轮扣环通过可拆卸的方式连接滚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式,所述支架的顶部左右两侧对称设有滚轮扣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式,所述支架的右侧设有支架限位孔,所述支架限位孔与所述插梢固定片位置相对应。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折叠脚架。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该种设备通过设计了可以进行折叠转动的支架,并且可以配合进行锁定紧固,便于进行摆放道具,功能性较强。

该种设备在支架和钢板底板上均添加了滚轮扣环,可以选择进行安装滚轮,便于进行携带移动道具,灵活性较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折叠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打开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安装滚轮结构示意图。

图中,钢板底板-1、支架转轴-2、支架-3、插梢固定片-4、活动拉环-5、滚轮扣环-6、滚轮-7、支架限位孔-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折叠脚架,包括钢板底板1,所述钢板底板1整体呈方形,所述钢板底板1的底部左右两侧均设有支架转轴2,所述支架转轴2与所述钢板底板1固定连接,所述支架转轴2固定连接支架3,所述支架3与所述钢板底板1转动连接,所述钢板底板1的右下侧设有插梢固定片4,所述插梢固定片4的左侧连接活动拉环5。

所述钢板底板1的顶部左右两侧对称设有滚轮扣环6,所述滚轮扣环6通过可拆卸的方式连接滚轮7。通过这样的设计可以利用滚轮扣环6进行选择安装滚轮,便于进行手持支架3带动钢板底板1进行移动。

所述支架3的顶部左右两侧对称设有滚轮扣环6。通过这样的设计可以利用支架3和钢板底板1整体保持水平进行移动。

所述支架3的右侧设有支架限位孔8,所述支架限位孔8与所述插梢固定片4位置相对应。通过这样的设计可以利用支架限位孔8进行配合插梢固定片4进行锁死支架3,使其支架3保持水平状态。

工作原理:该种设备在使用时,首先可以通过使用支架转轴2进行带动整个支架3进行转动,然后可以通过手动拉动活动拉环5,利用插梢固定片4进行插入至支架限位孔8进行固定住整个支架3,然后可以选择性在滚轮扣环6上安装滚轮7,在钢板底板1上摆放道具,然后进行移动,整体灵活性较好,且使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钢板底板-1、支架转轴-2、支架-3、插梢固定片-4、活动拉环-5、滚轮扣环-6、滚轮-7、支架限位孔-8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实用新型解决的问题是目前市场上使用的脚架无折叠功能,存放占用空间大,包装,运输成本较高,或许有折叠功能的脚架在使用中无法达到平稳状态。该种设备运输更加灵活,并且拆卸安装较为便捷,整体结构简单,实用性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留言:0条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