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66668发布日期:2019-12-31 16:47阅读:519来源:国知局
一种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执法仪数据采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



背景技术:

执法仪是针对执法部门的实际需求,研发的一款高科技警用单兵电子产品。执法执法仪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它重量轻,体积小,佩带灵活方便,具备防水、防震、抗摔能力,同时内置红外灯在全黑的夜晚条件下依然能够保证图像的清晰拍摄,内置16g存储10小时的视频资料,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种环境中全班制执法使用。

现有技术中的执法仪数据采集站,结构复杂,体积比较庞大,导致运输难,携带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所述执法仪包括整机本体,所述数据采集站包括用于容置整机本体的基座及第一卡接部;所述整机本体的与数据采集站连接的一端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接部连接的第二卡接部;所述基座通过所述第一卡接部与所述第二卡接部的卡接配合而固定连接所述整机本体。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接部为卡凸,所述第二卡接部为卡槽;或者,所述第一卡接部为卡槽,所述第二卡接部为卡凸。

进一步地,所述基座设有用于容置所述整机本体的容置槽,所述第一卡接部装设于所述容置槽的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接部与容置槽底部之间设有设有弹性臂。

进一步地,所述容置槽底部设有第一顶针部,所述第一顶针部设有多根第一顶针,所述整机本体底部设有第二顶针部,所述第二顶针部设有与所述第一顶针配合使用以传输数据的第二顶针。

进一步地,所述执法仪还包括与整机本体连接的背夹机构,所述容置槽侧壁设有固定部,所述固定部设有用于容置背夹机构的避位凹口。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部朝向容置槽开口端的一侧设有导向面,所述固定部朝向容置槽中心位置的一侧设有缓冲层。

进一步地,所述缓冲层采用塑料或橡胶材料。

进一步地,所述容置槽的槽底沿第一顶针部长度方向的两侧设有散热槽。

进一步地,所述整体本体底端两侧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接部配合使用的滑轨,所述第二卡接部设于所述滑轨的末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当要将执法仪连接于数据采集站时,只要使第一卡接部与第二卡接部卡接配合即可,而要将执法仪从数据采集站上取下时,只要直接将第一卡接部与第二卡接部分离即可,简单方便。而且,由于第二卡接部设于执法仪的整机本体的底端上,这样,执法仪便可通过第一卡接部与第二卡接部的卡接配合连接在数据采集站内,能够有效的固定保护执法仪;此外,本数据采集站结构简单,便于携带,方便用户使用,可靠性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一个实施例的基座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另一个实施例的基座的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再一个实施例的基座的立体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一个实施例的基座的部分立体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另一个实施例的基座的部分立体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一个实施例的执法仪的整机本体的立体图。

图7为图6中a部分的放大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一个实施例的执法仪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图8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执法仪的数据采集站,所述执法仪包括整机本体2,所述数据采集站包括用于容置整机本体2的基座1及第一卡接部11;所述整机本体2的与数据采集站连接的一端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接部11连接的第二卡接部21;所述基座1通过所述第一卡接部11与所述第二卡接部21的卡接配合而固定连接所述整机本体2。

本实用新型当要将执法仪连接于数据采集站时,只要使第一卡接部11与第二卡接部21卡接配合即可,而要将执法仪从数据采集站上取下时,只要直接将第一卡接部11与第二卡接部21分离即可,简单方便。而且,由于第二卡接部21设于执法仪的整机本体2的底端上,这样,执法仪便可通过第一卡接部11与第二卡接部21的卡接配合连接在数据采集站内,能够有效的固定保护执法仪;此外,本数据采集站结构简单,便于携带,方便用户使用,可靠性高。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卡接部11为卡凸,所述第二卡接部21为卡槽;或者,所述第一卡接部11为卡槽,所述第二卡接部21为卡凸。采用卡凸和卡槽的设置,不但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而且加工方便,有利于降低加工成本。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基座1设有用于容置所述整机本体2的容置槽,所述第一卡接部11装设于所述容置槽的底部。所述第一卡接部11与容置槽底部之间设有设有弹性臂111。所述整体本体底端两侧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接部11配合使用的滑轨22,所述第二卡接部21设于所述滑轨22的末端。所述容置槽的槽底沿第一顶针121部12长度方向的两侧设有散热槽14。具体的,所述第一卡接11部上下两侧均设有卡接导向面,便于与第二卡接部21连接,而设置弹性臂111,能够使得第一卡接部11和第二卡接部21的连接和分离更加方面。

本实施例中,将第二卡接部21设置于整机本体2的底端,能够有效的将执法仪固定在容置槽内,通过容置槽和第一卡接部11、第二卡接部21的配合使用,有效增加执法仪在数据采集站内的稳定性,有利于进行数据传输;设置滑轨22,便于第一卡接部11与第二卡接部21的连接;另外,设置散热槽14,便于数据采集站进行通风,能够有效降低工作时的温度,提高数据传输的稳定性。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容置槽底部设有第一顶针部12,所述第一顶针部12设有多根第一顶针121,所述整机本体2底部设有第二顶针部24,所述第二顶针部24设有与所述第一顶针121配合使用以传输数据的第二顶针23。设置第一顶针部12和第二顶针部24,通过两者的直接面对面接触,能够将使得第一顶针121和第二顶针23接触连接,从而进行数据传输;此外,第一卡接部11和第二卡接部21的连接,还可以起到定位的作用,使得第一顶针121和第二顶针23可以精准的连接,简单便捷。具体的,所述第一顶针部12设有凸出的接触面板,所述第二顶针部24设有用于容置所述接触面板的接触槽,所述接触面板的四周呈倾斜状,便于与接触槽连接。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执法仪还包括与整机本体2连接的背夹机构3,所述容置槽侧壁设有固定部13,所述固定部13设有用于容置背夹机构3的避位凹口131。所述固定部13朝向容置槽开口端的一侧设有导向面132,所述固定部13朝向容置槽中心位置的一侧设有缓冲层133。所述缓冲层133采用塑料或橡胶材料。

本实施例中,设置固定部13,可以通过固定部13对整机本体2进行抵接,进一步增加执法仪在数据采集站内的稳定性;而设置避位凹口131,可以使得执法仪不需要取下背夹机构3,直接可以插进容置槽内,有利于节约时间;同时,设置导向面132,便于整体本体沿所述导向面132移动插进容置槽内;此外,设置缓冲层133,能够避免对整机本体2的屏幕造成刮花,简单便捷。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方式”、“一些实施方式”、“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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