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静音导流排水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51210发布日期:2019-10-13 00:56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用静音导流排水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排水管,尤其涉及一种建筑用静音导流排水管。



背景技术:

现有建筑用排水管,种类繁多,但是常规的排水管存在噪音大,排污难、冬季无法保温的问题,特别是管道内壁光滑,水流无控制的自由下落,无法有序控制导流,对下部管壁产生极大压力,导致排水管易破损,特别是高层建筑排水管道更易破坏,且更换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静音、保温防冻、控制导流、有效减缓自由下落水流冲击力的建筑用静音导流排水管。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建筑用静音导流排水管,包括内管和外管,内管同轴设在外管内部,内管和外管之间通过加固螺旋横条固定,所述加固螺旋横条沿内管径向并垂直于内管轴向,内管和外管之间形成真空层,所述真空层内设有减震加固层,所述内管内部设有螺旋导流凸起以及若干交错布置的减冲击板。

优选的,所述的减冲击板倾斜向下设置于内管内壁上,减冲击板与内管内壁的夹角大于45度且小于90度,减冲击板的长度大于内管半径且小于内管直径,所述减冲击板设置在内管不同高度,上下相邻的减冲击板位于内管的不同径向。

优选的,所述的外管外壁上粘接有保温毡。

优选的,所述的保温毡通过环氧树脂胶粘剂与外管外壁粘接。

优选的,所述的内管和外管均为双层管。

优选的,所述的内管和外管均为高密度聚乙烯管。

优选的,所述的减震加固层为粘弹性高阻尼橡胶层。

优选的,所述的减冲击板为弧形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达到了中空空气隔音,保暖的效果,加固螺旋横条连接内管和外管,实现管壁加固。

(2)螺旋导流凸起增大了管壁与水接触的表面积,降噪的同时,引导水流在管壁有序螺旋式下降,加速旋转实现排污功能。

(3)减冲击板阶梯状的布置,逐步减缓了自由下落的水流带来的冲击,解决了一部分自由下落水流对下部管壁产生极大压力,导致排水管易破损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减冲击板结构示意图;

图2为内管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排水管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内管,2-外管,3-减震加固层,4-保温毡,5-加固螺旋横条,6-减冲击板,7-螺旋导流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用静音导流排水管,包括内管1和外管2,内管1同轴设在外管2内部,内管1和外管2之间通过加固螺旋横条5固定,所述加固螺旋横条5沿内管1径向并垂直于内管1轴向,加固螺旋横条5使内管1和外管2相对固定,并且增加了稳固性,内管1和外管2之间形成真空层,真空层有效减少了热传递,达到保温的作用,所述真空层内设有减震加固层3,优选的,所述的减震加固层3为粘弹性高阻尼橡胶层,不但加强了内管1和外管2之间的稳固性,而且起到了缓震的作用,防止排水管爆裂,进而提高了排水管的安全性及使用寿命。

进一步的,所述内管1内部设有螺旋导流凸起7,螺旋导流凸起7增大了管壁与水接触的表面积,降噪的同时,让水流在管壁有序螺旋式下降,加速旋转实现排污功能。

所述内管1内部设有若干交错布置的减冲击板6,所述的减冲击板6为弧形板,弧形板使水流更容易汇聚流出。所述的减冲击板6倾斜向下设置于内管1内壁上,减冲击板6与内管1内壁的夹角大于45度且小于90度,使得减冲击板6既不会因为夹角过小而无法拦截自由下落的水流,又不会因为夹角过大而使拦截后的水流停留在减冲击板6上无法流出,减冲击板6的长度大于内管1半径且小于内管1直径,同样防止减冲击板6因长度过小无法拦截自由下落的水流,或者减冲击板6因长度过长堵住内管使水流无法流下,所述减冲击板6设置在内管1不同高度,形成阶梯状,上下相邻的减冲击板6位于内管1的不同径向,使得从上减冲击板6流下的水可以流到下减冲击板6,阶梯状的布置逐渐减缓了自由下落的水流带来的冲击。

进一步的,所述的外管2外壁上粘接有保温毡4,所述的保温毡4通过环氧树脂胶粘剂与外管2外壁粘接,保温毡4对排水管起到保护与保温的双重作用。

优选的,所述的内管1和外管2均为高密度聚乙烯双层管。高密度聚乙烯耐酸碱、耐有机溶剂、电绝缘性优良,具有很高的韧性、表面硬度、拉伸强度、刚性等机械强度。内管1和外管2均为双层管再次增加了排水管的静音保温效果。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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