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缓流机构的水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440713发布日期:2019-12-17 21:33阅读:513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专利针对传统水嘴水流飞溅易烫伤的问题,提出通过缓流接头与双倾斜挡板结构实现水流双向缓流。缓流接头外径为出水头两倍,形成包覆效果;内、外挡板斜面相对设置,形成双重阻隔,配合环形过流孔确保均匀出水,结构简单且实用性强。
关键词:缓流机构,水嘴设计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阀门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具有缓流机构的水嘴。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水嘴,它包括阀体,所述阀体包括进水端以及出水端,出水端上设有出水连接头。传统的水嘴,在使用的过程中,因为水压或者打开时幅度较大,会导致水流的飞溅,特别是高温流体,更容易发生使用者烫伤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缓流机构,结构简单以及实用性强的水嘴。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缓流机构的水嘴,包括阀体,所述阀体包括进水端以及出水端,出水端上设有出水连接头,所述出水连接头上设有缓流机构,该缓流机构包括设置于出水连接头上的缓流接头、设置于缓流接头和出水连接头之间的内缓流挡板以及设置于缓流接头出水口处的外缓流挡板,内缓流挡板和外缓流挡板均呈倾斜状设置,且内缓冲挡板的斜面倾斜方向朝向外缓流挡板一侧,外缓冲挡板的斜面倾斜方向朝向内缓流挡板一侧,缓流接头的外径为出水连接头外径的两倍。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设置的缓流接头,因为缓流接头的外径为出水连接头外径的两倍,则在出水连接头的周侧形成了对水流的包覆效果,从而确保了良好缓流效果,进一步的在缓流接头上的设置的内缓流挡板以及设置于缓流接头出水口处的外缓流挡板,内缓流挡板和外缓流挡板均呈倾斜状设置,且内缓冲挡板的斜面倾斜方向朝向外缓流挡板一侧,外缓冲挡板的斜面倾斜方向朝向内缓流挡板一侧,则可以形成双向双重的缓流效果,可以对飞溅的流体进行阻隔,实用性强,结构简单,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缓流机构还包括设置于缓流接头内的挡板、设置于缓流接头内壁上且与挡板相适配的安装环槽以及设置于挡板上的若干过流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缓流机构还包括设置于缓流接头内的挡板、设置于缓流接头内壁上且与挡板相适配的安装环槽以及设置于挡板上的若干过流孔,采用上述结构设置,为了保证对阀体出水端缓流的进一步保证,通过在缓流接头内的挡板,并且通过设置的安装环槽进行对挡板的安装,则安装的便捷程度高,而通过设置于挡板上的过流孔则保证了水流能够正常通过,实用性强度,结构简单。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各过流孔呈环形阵列状设置于挡板上。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各过流孔呈环形阵列状设置于挡板上,采用上述结构设置,通过将过滤孔呈环形阵列状设置于挡板上,出水量均匀,实用性强,结构简单,确保了水流的正常通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缓流机构的水嘴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缓流机构的水嘴实施例挡板的结构图。

图中附图标记,1-阀体,10-进水端,11-出水端,12-出水连接头,13-缓流接头,130-内缓流挡板,131-外缓流挡板,14-挡板,140-安装环槽,141-过流孔。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2对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缓流机构的水嘴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具有缓流机构的水嘴,包括阀体1,阀体1包括进水端10以及出水端11,出水端11上设有出水连接头12,出水连接头12上设有缓流机构,该缓流机构包括设置于出水连接头12上的缓流接头13,通过设置的缓流接头13,因为缓流接头1的外径为出水连接头12外径的两倍,则在出水连接头12的周侧形成了对水流的包覆效果,从而确保了良好缓流效果,进一步的在缓流接头13上的设置的内缓流挡板130以及设置于缓流接头13出水口处的外缓流挡板131,内缓流挡板130和外缓流挡板131均呈倾斜状设置,且内缓冲挡板130的斜面倾斜方向朝向外缓流挡板131一侧,外缓冲挡板131的斜面倾斜方向朝向内缓流挡板130一侧,则可以形成双向双重的缓流效果,可以对飞溅的流体进行阻隔,实用性强,结构简单,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缓流机构还包括设置于缓流接头13内的挡板14、设置于缓流接头13内壁上且与挡板14相适配的安装环槽140以及设置于挡板14上的若干过流孔141,采用上述结构设置,为了保证对阀体1出水端缓流的进一步保证,通过在缓流接头13内的挡板14,并且通过设置的安装环槽140进行对挡板14的安装,则安装的便捷程度高,而通过设置于挡板14上的过流孔141则保证了水流能够正常通过,实用性强度,结构简单。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各过流孔141呈环形阵列状设置于挡板14上,采用上述结构设置,通过将过滤孔141呈环形阵列状设置于挡板14上,出水量均匀,实用性强,结构简单,确保了水流的正常通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进行通常的变化和替换都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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