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移动配重装置,应用于c型臂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传动机构,与c型臂设备的刹车结构连接;
配重块,与所述传动机构连接;
其中,在所述刹车结构由非制动状态切换至制动状态过程中,所述刹车结构中与传动机构连接的连接轴发生转动,带动所述传动机构发生运动,所述传动机构带动所述配重块远离所述c型臂设备的承重移动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配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为齿轮传动机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动配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传动机构包括:
主动齿轮、从动齿轮、从动轴、驱动齿轮和驱动齿条;其中,
所述连接轴与所述主动齿轮刚性连接,在所述连接轴转动带动所述主动齿轮转动时,所述主动齿轮转动带动所述从动齿轮,所述从动齿轮带动所述从动轴转动,所述从动轴带动所述驱动齿轮转动,所述驱动齿轮带动所述驱动齿条移动,所述驱动齿条与所述配重块固定连接,以带动所述配重块向远离所述承重移动轮的方向移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配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为链传动机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配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为连杆传动机构。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移动配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与所述配重块可拆卸方式连接。
7.一种c型臂设备,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
刹车结构和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可移动配重装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c型臂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刹车结构包括:
两个脚踏板,两个脚踏板之间设置的连接轴,用于使设置在底板下的承重移动轮制动的刹车片。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c型臂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承载有所述连接轴和所述可移动配重装置的底板,所述底板上设置有移动限位槽。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c型臂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限位槽上设置有滑动结构,所述滑动结构上用于放置配重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