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调节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控单元(100),包括倾斜设置的监控机体(101)、设置于所述监控机体(101)顶部的第一圆柱(102),以及设置于所述监控机体(101)底部的摄像头(103);
调节单元(200),与所述监控单元(100)配合连接,包括设置于所述监控单元(100)上方的电机固定座(201)、与所述电机固定座(201)底部固定连接的电机(202)、与所述电机(202)连接的旋转臂(203)、与所述电机(202)侧面固定连接的固定臂(204),以及与所述固定臂(204)铰接的框架(205),所述旋转臂(203)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圆柱(102)配合的第一圆筒(203a),所述监控机体(101)设置于所述框架(205)内并与其铰接;以及,
减震单元(300),设置于所述调节单元(200)顶部,包括固定壳体(301)和减震件(302),所述电机固定座(201)设置于所述固定壳体(301)内,所述减震件(302)设置于所述电机固定座(201)顶部并与所述固定壳体(301)内底面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单元(100)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监控机体(101)底部的补光装置(104)。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调节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单元(100)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监控机体(101)顶部的视频处理器(105)、视频存储器(106)和控制器(107)。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可调节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机体(101)侧面设置有第二圆柱(101a),所述框架(205)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圆柱(101a)配合的第一孔(205a)。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调节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205)还设置有第三圆柱(205b),所述固定臂(204)设置有与所述第三圆柱(205b)配合的第二孔(204a)。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调节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孔(205a)与所述第二孔(204a)垂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调节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件(302)包括与所述电机固定座(201)顶部固定连接的凸台(302a)、连接两个所述凸台(302a)的横杆(302b)、固定在所述固定壳体(301)内的第一铰接座(302c)、与所述横杆(302b)滑动配合的第二铰接座(302d)、固定于所述第二铰接座(302d)与凸台(302a)之间的弹簧(302e),以及与所述第一铰接座(302c)和第二铰接座(302d)进行铰接的阻尼减震器(302f)。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调节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件(302)设置有至少一组;
当其设置有两组及以上时,多组所述减震件(302)均平行设置。
9.如权利要求8任一所述的可调节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一组所述减震件(302)对称设置有两个所述阻尼减震器(302f)。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调节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尼减震器(302f)倾斜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