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弹簧预载的减震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206568发布日期:2022-05-31 09:34阅读:40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弹簧预载的减震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减震器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可调弹簧预载的减震器。


背景技术:

2.为了行车的舒适性,在摩托车上均安装有减震器,而每一种摩托车根据不同的行驶路况,为了达到较佳的舒适性,所需要的减震器的弹性性能是不一样的,而弹簧的预载通俗来说就是弹簧事先被压缩了多少量,这将决定弹簧是较硬还是较软的,减震器太软,车身就会上下跳跃,减震器太硬就会带来太大的阻力,妨碍弹簧正常工作,所以驾驶员可以根据路况以及自身舒适程度对弹簧预载进行调节,然而现有减震器其上弹簧的预载一般都是固定的,不能够进行调节。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可调弹簧预载的减震器,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
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可调弹簧预载的减震器,包括筒体,所述筒体内设有油腔,所述筒体的下端设有套脚,所述筒体的上端设有油封导向器,所述油腔内配合设置有活塞阀,所述活塞阀上连接有主轴,所述主轴向上穿过油封导向器,所述主轴的上端连接有上弹簧抵持帽,所述筒体的外侧壁上连接有下弹簧抵持套,所述筒体上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上下两端分别抵持在上弹簧抵持帽与下弹簧抵持套之间,所述上弹簧抵持帽与主轴的上端之间设有用于对上弹簧抵持帽进行上下移动调节的上调节机构,所述筒体上设有用于对下弹簧抵持套进行上下移动调节的下调节机构。
5.所述下调节机构包括有第一锁紧螺母、第二锁紧螺母、筒体外螺纹段以及内活动套,所述筒体外螺纹段设置在筒体的下侧外侧壁上,所述下弹簧抵持套固定套设在内活动套上,所述内活动套可上下活动的套设在筒体外螺纹段上,所述第一锁紧螺母与第二锁紧螺母均螺纹连接在筒体外螺纹段上,所述第一锁紧螺母设置在内活动套的下端,所述第二锁紧螺母设置在第一锁紧螺母的下端。
6.所述上调节机构包括有调节螺母座与主轴外螺纹段,所述上弹簧抵持帽固定连接在调节螺母座上,所述主轴外螺纹段设置在主轴的上端位置上,所述调节螺母座螺纹连接在主轴外螺纹段上。
7.所述上弹簧抵持帽的下端开有供筒体的上端进入的容纳腔,所述容纳腔的上端设有橡胶垫块。
8.所述主轴内开有贯穿主轴的中心孔,所述中心孔内设有回弹轴心,所述回弹轴心的上端穿透出主轴,所述主轴的上端设有固定帽,所述固定帽上螺纹连接有连接座,所述连接座内设有压板,所述压板位于回弹轴心的上端,所述中心孔的下端上固定连接有阀座,所述阀座上开有油液通道,所述回弹轴心与阀座之间设有弹簧,所述回弹轴心向下时能够对油液通道进行密封,所述主轴的侧壁上开有与中心孔相通的流通孔,所述流通孔位于活塞
阀的上侧位置上。
9.所述套脚上的侧面上一体成型有阻尼调节筒,所述阻尼调节筒与筒体为相平行,所述阻尼调节筒内开有筒内腔,所述套脚内开有从油腔通向筒内腔的油液流道,所述筒内腔设有可上下活动的筒内活塞。
10.所述阻尼调节筒上开有从筒内腔通向油液流道的调节流道,所述套脚上设有用于对调节流道进行启闭的可调节针阀。
11.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2.1、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调节机构可以对上弹簧抵持帽进行上下移动的调节,而通过下调节机构可以对下弹簧抵持套进行上下移动的调节,通过上弹簧抵持帽与下弹簧抵持套的上下移动,可以对弹簧的起始压缩量进行改变,因此驾驶员可以根据路况以及自身舒适程度对弹簧预载进行调节。
13.2、上弹簧抵持帽在容纳腔内设有橡胶垫,这样当上弹簧抵持帽过于向下时,可以防止上弹簧抵持帽与筒体的上端直接发生碰撞,保护了产品结构。
附图说明
1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17.图3为图1中b处的局部放大图;
18.图4为图1 中c处的局部放大图。
19.图中:1、筒体;2、油腔;3、套脚;4、油封导向器;5、活塞阀;6、主轴;7、上弹簧抵持帽;8、下弹簧抵持套;9、弹簧;10、第一锁紧螺母;11、第二锁紧螺母;12、筒体外螺纹段;13、内活动套;14、调节螺母座;15、主轴外螺纹段;16、容纳腔;17、橡胶垫块;18、中心孔;19、回弹轴心;20、固定帽;21、连接座;22、压板;23、阀座;24、油液通道;25、第二弹簧;26、流通孔;27、阻尼调节筒;28、筒内腔;29、油液流道;30、筒内活塞;31、调节流道;32、可调节针阀。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1-4,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1.实施例:
22.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调弹簧预载的减震器,包括筒体1,所述筒体1内设有油腔2,所述筒体1的下端设有套脚3,所述筒体1的上端设有油封导向器4,所述油腔2内配合设置有活塞阀5,所述活塞阀5上连接有主轴6,所述主轴6向上穿过油封导向器4,所述主轴6的上端连接有上弹簧抵持帽7,所述筒体1的外侧壁上连接有下弹簧抵持套
8,所述筒体1上套设有弹簧9,所述弹簧9的上下两端分别抵持在上弹簧抵持帽7与下弹簧抵持套8之间,所述上弹簧抵持帽7与主轴6的上端之间设有用于对上弹簧抵持帽7进行上下移动调节的上调节机构,所述筒体1上设有用于对下弹簧抵持套8进行上下移动调节的下调节机构。
23.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调节机构可以对上弹簧抵持帽7进行上下移动的调节,而通过下调节机构可以对下弹簧抵持套8进行上下移动的调节,通过上弹簧抵持帽7与下弹簧抵持套8的上下移动,可以对弹簧9的起始压缩量进行改变,因此驾驶员可以根据路况以及自身舒适程度对弹簧预载进行调节。
24.具体的,所述下调节机构包括有第一锁紧螺母10、第二锁紧螺母11、筒体外螺纹段12以及内活动套13,所述筒体外螺纹段12设置在筒体1的下侧外侧壁上,所述下弹簧抵持套8固定套设在内活动套13上,所述内活动套13可上下活动的套设在筒体外螺纹段12上,所述第一锁紧螺母10与第二锁紧螺母11均螺纹连接在筒体外螺纹段12上,所述第一锁紧螺母10设置在内活动套13的下端,所述第二锁紧螺母11设置在第一锁紧螺母10的下端,通过第一锁紧螺母10的转动可以进行上下移动,第一锁紧螺母10对活动套13的下侧进行抵持,由于活动套13的上侧会被弹簧9压持,所述活动套13的位置是稳定的,另外第二锁紧螺母11可以防止第一锁紧螺母10产生松动位移。
25.具体的,所述上调节机构包括有调节螺母座14与主轴外螺纹段15,所述上弹簧抵持帽7固定连接在调节螺母座14上,所述主轴外螺纹段15设置在主轴6的上端位置上,所述调节螺母座14螺纹连接在主轴外螺纹段15上,通过调节螺母座14在主轴外螺纹段15上的转动,便可以实现上弹簧抵持帽7的上下移动。
26.另外,所述上弹簧抵持帽7的下端开有供筒体1的上端进入的容纳腔16,所述容纳腔16的上端设有橡胶垫块17,这样当上弹簧抵持帽7过于向下时,可以防止上弹簧抵持帽4与筒体1的上端直接发生碰撞,保护了产品结构。
27.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主轴6内开有贯穿主轴6的中心孔18,所述中心孔18内设有回弹轴心19,所述回弹轴心19的上端穿透出主轴6,所述主轴6的上端设有固定帽20,所述固定帽20上螺纹连接有连接座21,所述连接座21内设有压板22,所述压板22位于回弹轴心19的上端,所述中心孔18的下端上固定连接有阀座23,所述阀座23上开有油液通道24,所述回弹轴心19与阀座23之间设有第二弹簧25,所述回弹轴心19向下时能够对油液通道24进行密封,所述主轴6的侧壁上开有与中心孔18相通的流通孔26,所述流通孔26位于活塞阀5的上侧位置上,在活塞阀5向下移动的时候,会有一部分活塞阀5下方的油液从油液通道24流到中心孔18,再从流通孔26流出到活塞阀5上方,通过转动固定帽20上的连接座21,可以使连接座21上的压板22向下移动,从而让回弹轴心19向下移动,回弹轴心19会缩小油液通道24的上端出口,直至封闭油液通道24,因此回弹轴心19向下移动时会增大本实用新型的阻尼力。
28.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套脚3上的侧面上一体成型有阻尼调节筒27,所述阻尼调节筒27与筒体1为相平行,所述阻尼调节筒27内开有筒内腔28,所述套脚3内开有从油腔2通向筒内腔28的油液流道29,所述筒内腔28设有可上下活动的筒内活塞30,所述阻尼调节筒27上开有从筒内腔28通向油液流道29的调节流道31,所述套脚3上设有用于对调节流道31进行启闭的可调节针阀32,可调节针阀32为现有技术,在次不再进行赘述,在活塞阀5向下移
动的时候,油腔2内会有一部分油液进入到油液流道29,并从油液流道29以及调节流道31进入到筒内腔28,推动筒内腔28内的筒内活塞30向上进行移动,而通过可调节针阀32,可以对调节流道31进行启闭,从而便可以改变筒内腔28与油腔2之间油液的流动速度,因此该结构也可以起到对本实用新型的阻尼力进行调节的效果。
29.同时需要指出的本实用新型指出的术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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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竖直”、“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30.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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