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筝形横截面的低RCS金属支架,所述低RCS金属支架在高度方向上朝一侧倾斜,其横截面面积从上而下均匀增加;其特征在于:
所述低RCS金属支架的横截面为筝形,所述筝形关于所述低RCS金属支架的倾斜方向对称。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RCS金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筝形的边长满足如下关系:
式中,A为位于低RCS金属支架后缘的筝形的边长,B为位于低RCS金属支架前缘的筝形的边长,L为低RCS金属支架底面长对角线的长度,H为筝形所在平面的高度,单位为m;λ1为后缘角,即位于低RCS金属支架后缘的筝形的两条边之间的夹角,λ2为前缘角,即位于低RCS金属支架前缘的筝形的两条边之间的夹角,单位为°;α为低RCS金属支架的前缘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β为低RCS金属支架的后缘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单位为°;其中,前缘是指低RCS金属支架的朝向倾斜方向的一侧,后缘是指低RCS金属支架的背对倾斜方向的一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低RCS金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筝形的后缘角采用曲率过度;或者,
所述筝形的除了所述前缘角和所述后缘角之外的其他两个内角采用曲率过度;或者,
所述筝形的除了所述前缘角之外的其他三个内角全部采用曲率过度。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低RCS金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低RCS金属支架的顶面与水平面之间不平行。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低RCS金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面与水平面之间呈锐角夹角,位于前缘的所述顶面的一侧高于位于后缘的一侧。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低RCS金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面与水平面之间的锐角夹角为0~30°。
7.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低RCS金属支架,其特征在于,α为55°±2°,和/或β为65°±2°。
8.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低RCS金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缘角为30.2°~100.2°,和/或,所述后缘角为100.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