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土地测绘用塔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4175阅读:504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土地测绘用塔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测绘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多功能土地测绘用塔尺。



背景技术:

塔尺为水准尺的一种,早期的水准尺大都采用木材制成,很重且长度有限,测量时携带不方便。后逐渐采用铝合金等轻质高强材料制成,采用塔式收缩形式,在使用时方便抽出,单次高程测量范围大大提高,携带时将其收缩即可,其便捷性使得塔尺成为工程测量、地形测量的必用工具之一,它一般与水准仪或经纬仪配合使用,用于对某地点乃至多个地点的地形进行高程测量,以便于为工程施工提供可靠数据。在使用时,经常会因为地面不平导致塔尺倾斜,读出的数据也不准确,同时,在光线不足的条件下无法准确读取数据,对测量精度带来很大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土地测绘用塔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土地测绘用塔尺,包括第一节透明塔尺、第二节透明塔尺、水平仪、底座和支脚,所述底座的上方固定有第三节透明塔尺,所述第三节透明塔尺的内部滑动连接有第二节透明塔尺,第二节透明塔尺的内部滑动连接有第一节透明塔尺,所述第三节透明塔尺内部的底座上安装有照明灯,所述第三节透明塔尺一侧的底座上安装有角度尺,所述角度尺一侧的底座上安装有参照标尺,所述第三节透明塔尺一侧的底座上固定有杂物箱,所述底座的一侧安装有开关,所述底座的内部安装有电池,所述底座底部的中间位置安装有水平仪,所述底座的底部铰接有三个上支架,上支架的底端与下支架的上端螺纹连接,所述下支架的底端铰接有支脚。

优选的,所述角度尺与参照标尺位于同一水平线上。

优选的,所述下支架表面涂覆有一层防氧化层。

优选的,所述上支架的外表面刻画有刻度尺。

优选的,所述电池通过导线与开关连接,开关通过导线与照明灯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通过三节透明塔尺的滑动连接,极大的提高了测量范围,通过在塔尺的内部安装照明灯,便于在夜间进行测量,当地面不平导致塔尺倾斜时,可以通过刻度尺微调支架,然后通过水平仪进行水平检测,该设备还安装有角度尺和参照标尺,通过相似三角形的方法可以测量物体的高度,在下支架上还涂覆有一层防氧化层,防止长期在土地上测量时导致支架氧化损坏,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底座的俯视图。

图中:1-第一节透明塔尺;2-第二节透明塔尺;3-第三节透明塔尺;4-角度尺;5-杂物箱;6-电池;7-上支架;8-刻度尺;9-防氧化层;10-支脚;11-照明灯;12-参照标尺;13-开关;14-底座;15-水平仪;16-下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多功能土地测绘用塔尺,包括第一节透明塔尺1、第二节透明塔尺2、水平仪15、底座14和支脚10,底座14的上方固定有第三节透明塔尺3,第三节透明塔尺3的内部滑动连接有第二节透明塔尺2,第二节透明塔尺2的内部滑动连接有第一节透明塔尺1,第三节透明塔尺3内部的底座14上安装有照明灯11,第三节透明塔尺3一侧的底座14上安装有角度尺4,角度尺4一侧的底座14上安装有参照标尺12,角度尺4与参照标尺12位于同一水平线上,第三节透明塔尺3一侧的底座14上固定有杂物箱5,底座14的一侧安装有开关13,底座14的内部安装有电池6,电池6通过导线与开关13连接,开关13通过导线与照明灯11连接,底座14底部的中间位置安装有水平仪15,底座14的底部铰接有三个上支架7,上支架7的外表面刻画有刻度尺8,上支架7的底端与下支架16的上端螺纹连接,下支架16表面涂覆有一层防氧化层9,下支架16的底端铰接有支脚10。

工作原理:当需要测量时,将装置放在地上,首先通过调节上支架7与下支架16调节塔尺的水平度,然后打开水平仪15检测塔尺是否水平,当不水平时,通过旋转下支架16使其处于水平状态,测量时,将第一节透明塔尺1和第二节透明塔尺2抽出,然后进行测量,当光线过暗导致看不清塔尺上的刻度时,可以通过开关13,打开照明灯11,由于塔尺是透明的,灯光透过塔尺,便于测量,当需要测量物体的高度时,使被测物的顶端、参照标尺12的顶端和角度尺4上的刻度处于同一条线上,然后通过相似三角形的原理计算出被测物体的高度,同时在下支架16上涂覆防氧化层9,避免下支架受潮氧化,延长了使用寿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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