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台区计量装置接线测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7294阅读:664来源:国知局
低压台区计量装置接线测试仪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设计一种低压台区计量装置接线测试仪,属于变压器测量仪器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组合式电流互感器在公用台区中的应用,分公司异常台区的数量增加,近15%的台区出现负损失,其原因是:组合式电流互感器存在方向性,施工人员在安装过程中未能正确接线,造成台区考核表电压与电流不同步,使台区考核表计量异常。在异常排查与治理过程中,需要检查变压器与电流互感器的相位关系,由于变压器二次接线柱至考核表电压三相电压线色标长期受阳光、气候等影响退色,无法直接用肉眼判断。需要申请停电进行测试、排查,由于时间跨度大,使异常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影响台区损失的统计与分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低压台区计量装置接线测试仪,根据电流电压同步原理,利用绝缘杆与电子式测量仪,解决了可以在不停电的状态下测量变压器及电流互感器的相位关系、判断考核表接线方式正误的问题,为现场调查人员提供处理依据。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低压台区计量装置接线测试仪,包括测试杆、测试仪表和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测试杆的底部设有手柄,测试杆的顶端设有测试接头,测试接头的一端与变压器二次单刀开关带电部份连接,测试接头的另一端与测试仪表连接,所述的测试仪表设置在测试杆靠近手柄的一端,测量仪表的底部设有测量表笔,测量表笔用于连接被测变压器。

其中,所述的测量仪表包括电压档位、电流档位和显示屏,电压档位用于测量电压,电流档位用于测量电流,显示屏用于显示测量的数据。

其中,所述的测试杆为绝缘杆。

其中,所述的测试接头为金属接头。

其中,所述的手柄为绝缘手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低压台区计量装置接线测试仪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操作简便,现场应用性强;成本低,普及容易;安全性能好,保证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本实用新型可在不停电的状态下对台区考核表接线方式正误进行快速、准确地测量与判断,大大减少了异常排查的时间,有效提高线损合格率指标;同时减少了停电次数,避免了作业人员攀登变压器进行接线检查的危险性,有效保证了人生安全及供电可靠性指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低压台区计量装置接线测试仪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低压台区计量装置接线测试仪的侧视图。

其中:1-测试接头,2-测试杆,3-测试仪表,4-手柄,5-测量表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

如图1和2所示,低压台区计量装置接线测试仪,包括测试杆2、测试仪表3和手柄4,测试杆2的底部设有手柄4,测试杆2的顶端设有测试接头1,测试接头1的一端与变压器二次单刀开关带电部份连接,测试接头1的另一端与测试仪表3连接,测试仪表3设置在测试杆2靠近手柄4的一端,测量仪表1的底部设有测量表笔,测量表笔用于连接被测变压器。

其中,测量仪表3包括电压档位、电流档位和显示屏,电压档位用于测量电压,电流档位用于测量电流,显示屏用于显示测量的数据;测试杆2为绝缘杆,测试接头1为金属接头,手柄4为绝缘手柄。

低压台区计量装置接线测试仪的测量方法:一名工作人员将连接好的测试仪一端(绝缘杆金属接头端)与变压器A相二次单刀开关带电部份接触,另一个工作人员将测量仪置于电压测量档位上,用测量仪的表笔与考核表A相电压接线端子接触,如果测量仪显示电压值为0伏,则说明从变压器单刀开关引下的电压线与该相电压导线是同相,如果不是0伏是380伏左右,说明不同相,利用这个方法,可对确认电压线的相别与相序。

再根据电流互感器正穿或反穿确定电流的接线,通过这个方法即可确定该台区接线是否正确。

1)电流互感器的正穿时的接线方法

面向变压器二次,从右至左分别为变压器的0、A、B、C相,变压器ABC三相至单刀开关的电源线,分别从电流互器的ABC相穿过,此时电流互感器极性为反极性。如果A相电压线为黄色,B相电压线为绿色,C相电压线为红色,则该方式正确的接线为黄色电压线找黄色的电流线,绿色电压线找绿色的电流线,红色电压线找红色的电流线,但需要将电流互感器的电流的K2当作K1使用,保持电压电流同步。

2)电流互感器的反穿时的接线方法

面向变压器二次,从右至左分别为变压器的0、A、B、C相,变压器ABC三相至单刀开关的电源线,分别从电流互器的CBA相穿过,此时电流互感器极性为正极性。如果A相电压线为黄色,B相电压线为绿色,C相电压线为红色,则该方式正确的接线为黄色电压线找红色的电流线,绿色电压线找绿色的电流线,红色电压线找黄红色的电流线,电流方向保持不变,保持电压电流同步。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举例,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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