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雷击计数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8349阅读:483来源:国知局
一种雷击计数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雷击计数器。



背景技术:

人类在对雷电危害的预防上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自富兰克林以来,从未停止对雷电的研究。

随着人类科技文明的进步和发展,雷电除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外,对高科技领域的电子设备的危害也日益突出,人类对雷电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和广泛。与此同时,人类也越来越感到能够用于雷电研究和预防的设置明显不足。

雷击计数器用来记录建筑物等物体遭受雷击次数,可用于雷击统计及事故分析。雷击计数器能发挥作用的一个关键因数是必须有良好而可靠的接地,但是在实际应用当中,由于没有对接地与否做出很直观的检查并给出相应的信号,所以常常有雷击计数器因接地不好而导致损坏。

因而现有技术还有待改进和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雷击计数器,能够检测雷击计数器是否成功接地并发出相应的信号,从而起到保护雷击计数器的作用。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雷击计数器,包括计数电路,与计数电路连接的接地检测电路,交流市电经接地检测电路检测接地可靠后,给计数电路供电,所述计数电路进行计数并显示计数结果;所述接地检测电路包括电阻、发光二极管、光耦和继电器,所述电阻的一端连接电源火线,所述电阻的另一端连接所述发光二极管的正极,所述发光二极管的负极连接光耦初级的二极管的正极,光耦初级的二极管负极接地,所述光耦的三极管的发射极接地,所述光耦的三极管的集电极通过所述继电器连接所述计数电路。

进一步地,所述计数电路包括:

用于给所述雷击计数器供电的供电模块;

用于计数的计数模块;

用于显示计数结果的显示模块;

所述供电模块通过计数模块连接所述显示模块。

所述的雷击计数器中,所述继电器的型号为G5SB。

所述的雷击计数器中,所述电阻的阻值为470KΩ。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雷击计数器,通过在雷击计数器中设置接地检测电路,能够检测雷击计数器是否成功接地并发出相应的信号,从而起到保护雷击计数器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雷击计数器的结构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雷击计数器的电路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雷击计数器,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其为本实用新型雷击计数器的结构框图。所述雷击计数器包括计数电路11,还包括与计数电路连接的接地检测电路12,交流市电经接地检测电路12检测接地可靠后,给计数电路11供电,所述计数电路11进行计数并显示计数结果。

具体的,请参阅图2,所述接地检测电路12包括电阻R、发光二极管D、光耦OC和继电器K,所述电阻R为限流电阻,光耦OC起信号隔离的作用,继电器K用来控制供电的通断。

具体实施时,所述电阻R的一端连接电源火线L,所述电阻R的另一端连接所述发光二极管D的正极,所述发光二极管D的负极连接光耦OC初级的二极管的正极,光耦OC初级的二极管负极接地,所述光耦OC的三极管的发射极接地,所述光耦OC的三极管的集电极通过所述继电器K的线圈连接所述计数电路11,所述继电器K的开关用于接线,与外部电路连接。

其中,所述继电器的型号为G5SB,其灵敏度高,而且吸合可靠。所述电阻的阻值为470KΩ,所述光耦的型号为TLP521,在工作时,该光耦的性能稳定可靠。

为了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以下结合图1和图2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接地检测电路作进一步说明:

当雷击计数器可靠接地时,所述交流市电的火线L和地线PE之间通过限流电阻R、发光二极管D、光耦OC的初级形成回路,发光二极管D点亮,光耦OC导通,同时设置在光耦OC次级的继电器K吸合,给出一组干接点信号;当雷击计数器没有可靠接地时,发光二极管D不亮,光耦OC不导通,设置在光耦OC次级的继电器K不动作。

进一步地,请继续参阅图2,所述计数电路11包括:

用于给所述雷击计数器供电的供电模块111;

用于计数的计数模块112;

用于显示计数结果的显示模块113;

所述供电模块111通过计数模块112连接所述显示模块113。

所述供电模块111将电源进行转换后,给所述计数模块112供电,所述计数模块112计算雷电流冲击的次数,由所述显示模块113显示雷电流冲击的次数。由于计数电路可采用现有的计数器电路,此处不作详述。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雷击计数器,通过在雷击计数器中设置接地检测电路,能够检测雷击计数器是否成功接地,从而起到保护雷击计数器的作用。

可以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而所有这些改变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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