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集料分料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1446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集料分料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公路工程分料设备,具体涉及一种新型集料分料设备。



背景技术:

集料又称骨料。骨料分为粗骨料和细骨料。混凝土的主要组成材料之一。主要起骨架作用和减小由于胶凝材料在凝结硬化过程中干缩湿胀所引起的体积变化,同时还作为胶凝材料的廉价填充料。有天然集料和人造集料之分,前者如碎石、卵石、浮石、天然砂等;后者如煤渣、矿渣、陶粒、膨胀珍珠岩等。颗粒视密度小于1700公斤/立方米的集料称轻集料,用以制造普通混凝土;特别重的集料,用以制造重混凝土,如防辐射混凝土。集料按颗粒大小分为粗集料和细集料,一般规定粒径大于4.75毫米者为粗集料,如碎石和卵石,粒径自小于4.75毫米者为细集料,如天然砂。

集料的质量对所制成混凝土的性能影响很大。其中如粗、细集料的级配不良会使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下降,水泥用量显著增加;粗集料中针、片状颗粒含量过多同样会影响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并导致高标号混凝土强度降低;集料含泥过高会使混凝土的强度、抗冻及抗渗性能明显下降;海砂中的氯盐含量过多会引起混凝土中钢筋锈蚀。使用前除要求对上述指标检验外,其他如碱-集料反应、坚固性、有机质及有害物质含量、强度等也应按需要进行检验。

公路工程中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路面基层所用集料均需进行试验。在《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中集料的缩样方法采用四分法,四分法的操作要点是:将试样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混均匀,大致摊平,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把试样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

此法人为影响因素较大,主要是拌和不均匀,堆料、摊平过程粒料易离析,四等份不易分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新型集料分料设备,以解决传统集料的四分法效率低,分料不均匀,分离后难于处理的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新型集料分料设备,包括安装支架,以及自上而下安装在该安装支架上的装料斗、阀板和接料槽;其中,装料斗的顶部为进料口,底部为出料口。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装料斗呈倒置等腰三角形状,其顶部设置有接料喇叭口边。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装料斗为手控装料斗,在该集料分料设备侧面设置有接料斗手柄,用于通过安装在装料斗上的手柄芯轴控制装料斗的开和关。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阀板由间隔可调的若干钢齿组成,钢齿通过轴固定安装在装料斗下方,以及接料槽上方。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接料槽包括第一料槽和第二料槽,两个料槽在阀板下方分别与分料槽的两排出料口对应连接。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该集料分料设备的底部还安装有橡胶轮,用于该集料分料设备的移动操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设备能够保证缩分时的连续性,使整个试样在缩分的过程中整体性不被破坏,并能够大大提高缩分的效率。

2、本实用新型的装料斗呈倒置等腰三角形状,因此当通过接料斗手柄打开接料斗底时,在重力和装料斗的作用下,所有集料都向集料斗的底部聚集,保证缩分的集料具有代表性。

3、本实用新型设备相比于其他分料设备,分料量大且能够保证分料的均匀性。

4、本实用新型的阀板为可调间距的钢齿,设置在在装料斗下方,能够与装料斗得出料口无缝斜街。

5、本实用新型的接料口下方设置有两个接料槽,分别是第一料槽和第二料槽,可以高效的分离不同类型的集料,便于处理。

6、本实用新型设备底端安装有两个橡胶轮,方便技术人员移动操作,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阀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接料斗手柄,2-接料喇叭口边,3-装料斗,4-出料口,5-手柄芯轴,6-阀板,7-第一料槽,8-第二料槽,9-橡胶轮,10-钢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出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新型集料分料设备,包括上部的装料斗3、中部的阀板6和下部的第一接料槽7和第二接料槽8,上述装料斗3的顶部为进料口,底部为出料口4,所述装料斗3呈倒置等腰三角形状,所述装料斗3的顶部为进料口,上述装料斗为手控装料斗,在分料设备左边安装有接料斗手柄1,接料斗手柄1通过安装于装料斗3上的手柄芯轴5控制装料斗3的开和关,上述装料斗3下面安装有阀板6,阀板6下面为接料口,上述阀板6由间隔可调的钢齿10组成,钢齿10通过轴固定安装在装料斗3下方,以及第一接料槽7和第二接料槽8上方,第一接料槽7和第二接料槽8在装料斗下方分别与分料槽的两排出料口对应连接。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