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野外分层取土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72170阅读:878来源:国知局
一种野外分层取土工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野外分层取土工程领域,尤其是一种改良的野外分层取土工具。



背景技术:

现有普通取土样的工具,多为铁锹或传统的直筒或螺旋取土工具,铁锹取土对取样点破坏较大,无法做到长期对同一取样点的取样,且取出的土各层之间容易混合,破换土质结构。传统直筒状的取土工具,由于土壤的粘结性和粘着性,无法简单的从直筒中取出土样,也很难准确将各层土样分开,因此现有的取土工具很难达到取土容易又精准的目的,无法达到实验取土的高标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野外分层取土工具,此工具能够达到精准野外取土的目的,提高取土精度,同时降低了取土作业强度。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以下技术方案:一种野外分层取土工具,它包括握把,所述握把通过顶部螺纹配合安装在直筒的顶部,所述直筒采用两半剖分式结构,在直筒的外壁上套装有固件,所述固件上通过铆钉固定安装有脚踏板,所述直筒的底部通过底部螺纹安装有可拆卸式的开槽刀口,所述直筒的剖分面上加工有刻度线;所述直筒组合之后形成中空结构。

所述剖分式的直筒采用钢管制成。

所述握把采用耐磨硬度高的塑料制品。

所述脚踏板采用钢板材料制成,在其中部加工有一个直径略大于直筒的孔,能够套入直筒,在脚踏板两侧还加工有接口,所述接口用于将脚踏板固定在固件上,固定在直筒上的固件位置在直筒靠近下端的三分之一处。

所述开槽刀口采用不同的开口程度,能够根据土质情况,现场更换。

本实用新型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改良的野外分层取土工具,是在直筒取土器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让取土端可以根据土质来更换开槽刀口,这样在取土时可以旋转切入土壤内部,既可以减少工具与土壤之间的阻力,又可以在保持土壤原始状态下将土壤装进取土端的中空部位中。从直筒中取土时,可以拿掉一半直筒,直接按照筒壁上的刻度线进行取土,使取土效率提高,又能按照实验要求精准取各层土样,这样将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 一种改良的取土工具的主视图。

图2 一种改良的取土工具结构立体图。

图3 一种改良的取土工具直筒剖面图。

图中:握把1、直筒2、脚踏板3、固件4、开槽刀口5、铆钉6、刻度线7、顶部螺纹8、底部螺纹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做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3,一种野外分层取土工具,它包括握把1,所述握把1通过顶部螺纹8配合安装在直筒2的顶部,所述直筒2采用两半剖分式结构,在直筒2的外壁上套装有固件4,所述固件4上通过铆钉6固定安装有脚踏板3,所述直筒2的底部通过底部螺纹9安装有可拆卸式的开槽刀口5,所述直筒2的剖分面上加工有刻度线7;所述直筒2组合之后形成中空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剖分式的直筒2采用钢管制成。采用剖分式的结构方便在取土之后将直筒2进行分开,进而方便进一步的取土作业,同时,通过采用中空结构能够容纳土壤。

进一步的,所述握把1采用耐磨硬度高的塑料制品,减轻了整个工具的重量。

进一步的,所述脚踏板3采用钢板材料制成,在其中部加工有一个直径略大于直筒2的孔,能够套入直筒,在脚踏板3两侧还加工有接口,所述接口用于将脚踏板3固定在固件4上,固定在直筒上的固件4位置在直筒靠近下端的三分之一处。通过采用脚踏板3能够对直筒2施加压力,进而使直筒2能够顺利的插入到土中进行取土作业。

进一步的,所述开槽刀口5采用不同的开口程度,能够根据土质情况,现场更换。通过采用可拆卸式的结构保证了开槽刀口5能够适应不同土质,进而提高了取土效率。

实施例2:

进一步的,所述一分为二的直筒2,用高度×外直径×壁厚为1200mm×57mm×3mm的钢管制成。

进一步的,脚踏板3采用长×宽×厚为250mm×80mm×10mm的钢板,中部有一个直径59mm略大于直筒2的外直径的孔。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和工作原理为: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一种改良的野外分层取土工具,是在原有传统的直筒取土器的基础上进行改进,把原有的直筒从竖向中间一分为二,在直筒上套有可安装式脚踏板,起到既能闭合直筒又能脚踏取土的作用,在直筒上端设置螺纹,可以与握杆螺纹链接,在直筒下端设置螺纹,可根据土质来更换开槽刀口,这样在取土时既可深入土质内部,又省事时省力。

取出土后,去掉直筒上握杆、脚踏板、开槽刀口,拿掉其中一半直筒且筒壁上标有刻度尺,这样就可以很方便的在保持土壤原始状态下将土壤分层取出。本实用新型可采土深40cm,安装拆卸方便,便于野外携带和操作,不仅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保证野外取土试验的精准性。

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未尽事宜,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