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便携激光定位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03727研发日期:2016年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专利针对传统手工测量效率低、误差大及现有定位仪单角度或结构复杂的问题,提出一种多角度便携激光定位仪。通过底座、切面旋转基座、水平旋转基座与激光源的组合结构,利用旋转基座和刻度环实现多角度定位,结构紧凑便于携带,提升定位精度与操作便捷性。
关键词:多角度定位仪,便携激光定位

本实用新型属于定位仪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多角度便携激光定位仪。



背景技术:

激光定位准直仪是针对大型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测而研究设计的专用高精度基准测量仪器。针对目前矿井的开拓及巷道中心为基准的一种定位仪器,现有技术中使用手工测量的方式,即使用卷尺测量探头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和水平中心的位置,然后使用卷尺在探头所投射的墙上,按照相同的距离地面的高度和水平中心的位置,确定探头所投射到墙上的位置,将该位置作为点源放置的位置。这种手工测量的方式效率低,而且误差较大,不利于点源放置位置的精确定位。

现有的定位仪单角度定位,涉及多点定位时使用不便,而使用多功能的定位仪往往比较复杂,或者携带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角度便携激光定位仪。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多角度便携激光定位仪,包括底座,切面旋转基座,水平旋转基座和激光源,底座为正方体,切面旋转基座位于底座顶面,切面旋转基座为截面为半圆形的柱状,切面旋转基座弧面向下,切面旋转基座两半圆形侧面圆心处设有固定凹槽,底座上表面设有连接柱,连接柱与固定凹槽相匹配,水平旋转基座设于切面旋转基座上,水平旋转基座为圆柱状,水平旋转基座顶面中央设有切面定位孔,水平旋转基座中部设有刻度环,刻度环上设有水平定位孔,在刻度环内侧设有反射镜,底座内设有激光源。

优选的,激光源位于切面旋转基座轴线与水平旋转基座轴线的交界处。

优选的,切面旋转基座弧面上设有切面刻度,刻度环上设有水平刻度。

优选的,切面旋转基座上表面与底座上表面平齐。

优选的,激光源连接有蓄电池,蓄电池设于底座内。

优选的,反射镜位于水平定位孔的对面,反射镜与刻度环内壁呈45°角向下,刻度环不少于两个。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定位仪结构简单,体积小巧,能够很方便的携带;定位仪定位准确,效果直接,操作简单,尤其适合恶劣环境的多角度定位需要,能够适用于多种需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切面旋转基座,3、水平旋转基座,31、切面定位孔,32、刻度环,32、刻度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做出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涉及多角度便携激光定位仪,包括底座1,切面旋转基座2,水平旋转基座3和激光源,底座1为正方体,底面和各个侧面完全一致,可以根据需要将定位仪正置或侧放,底座1顶面设有调平气泡,用于判断定位仪的水平状况;切面旋转基座2位于底座1顶面,切面旋转基座2为截面为半圆形的柱状,切面旋转基座2弧面向下,切面旋转基座2上表面与底座1上表面平齐,底座1顶面设有与切面旋转基座2相匹配的凹槽,切面旋转基座2弧面上设有切面刻度,切面旋转基座2两半圆形侧面圆心处设有固定凹槽,底座1上表面设有连接柱,连接柱与固定凹槽相匹配,使得切面旋转基座2能够以连接柱为轴线转动,漏出的弧面上的刻度反应了切面方向的角度;水平旋转基座3设于切面旋转基座2顶面上,水平旋转基座3为圆柱状,水平旋转基座3顶面中央设有切面定位孔31,内部的光线通过切面定位孔31发射出来,水平旋转基座3中部设有刻度环32,刻度环32上设有水平刻度,刻度环32上设有水平定位孔33,在刻度环32内侧设有反射镜,反射镜位于所述水平定位孔33的对面,反射镜与刻度环32内壁呈45°角向下,刻度环32不少于两个,可以为多个,用于不同角度的需要,可以同时满足多个角度需求。

底座1内设有激光源,激光源位于切面旋转基座2轴线与水平旋转基座3轴线的交界处,激光源能够通过切面定位孔31透出,从切面定位孔31透出的激光束的角度通过切面旋转基座2改变,具体数值通过切面刻度来体现;激光源通过弧面的反射镜从水平定位孔33透出,具有水平定位的作用,具体数值通过水平刻度体现;多个刻度环32满足了多角度的需求,可以根据需要对不同的刻度环32调整不同的角度,达到多角度定位的作用;激光源连接有蓄电池,蓄电池设于底座1内,蓄电池可以为激光源提供电力,通过开关控制,使得定位仪能够在任何环境下使用。

本实例的工作过程:将底座正置在地面上,通过调平气泡调整底座到水平,打开开关,当需要在切面方向上定位,旋转切面旋转基座到固定角度;当需要在水平方向上定位,以下方的刻度环为基准,调整上方的刻度环到固定外置,实现水平方向的角度定位。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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