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行车记录系统及其信息显示方法、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78353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行车记录系统的信息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据请求内容确定电子地图数据中的节点数据或路段数据;

若直接进行路径显示,则直接基于所确定的节点数据或路段数据得到第一节点,沿所述第一节点指向的路段寻找下一个节点,并根据系统或用户约定的最大区域范围遍历第一节点在所述最大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路径作为确定路径;

若需要根据外部或内部的车辆数据进行路径显示,则根据车辆数据确定第二节点,确定所述第一节点及第二节点是否匹配,若是,则沿所述第一节点指向的路段寻找下一个节点,直到遍历所述第一节点至第二节点之间的所有路径作为确定路径;

在电子地图中所述显示所述确定路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获得电子地图数据中的节点数据和路段数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车辆为外部车辆数据,所述信息显示方法还包括:

本地行车记录仪向具有友好关系的外部车辆发送共同行车请求;

本地行车记录仪可以根据具备友好关系的行车记录仪发出的共同行车请求确定以确定所述第二节点,并基于所述第一节点与第二节点确定目前的行车路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电子地图中所述显示所述确定路径包括:

根据输入信息选择一条所述确定路径作为待行驶路径并显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息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基于行车状态将所述待行驶路径作为请求匹配的兴趣路径,所述兴趣路径的路径信息包括起始节点、结束节点及所述起始节点至结束节点的路段;

加载所述兴趣路径的至少一种路径信息;

获取事故信息,所述事故信息包括事故路径及其路径信息;

若所加载的事故路径与所述兴趣路径至少有一种路径信息匹配,则发出行车提示。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载所述兴趣路径的至少一种路径信息包括:加载所述兴趣路径的所有路径信息。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事故信息包括:外部设备提供的当前事故信息、历史事故信息和/或本地行车记录系统记录的历史事故信息。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事故信息为当前事故信息,所述行车提示为绕路提示;若所述事故信息为历史事故信息,则所述行车提示为警示信息。

9.一种行车记录仪的信息显示装置,包括:

确定单元,适于根据请求内容确定电子地图数据中的节点数据或路段数据;

第一搜索单元,适于若直接进行路径显示,则直接基于所确定的节点数据或路段数据得到第一节点,沿所述第一节点指向的路段寻找下一个节点,并根据系统或用户约定的最大区域范围遍历第一节点在所述最大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路径作为确定路径;

第二搜索单元,适于若需要根据外部或内部的车辆数据进行路径显示,则根据车辆数据确定第二节点,确定所述第一节点及第二节点是否匹配,若是,则沿所述第一节点指向的路段寻找下一个节点,直到遍历所述第一节点至第二节点之间的所有路径作为确定路径;

显示单元,适于在电子地图中所述显示所述确定路径。

10.一种行车记录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行车记录仪、服务器及行车数据库,所述行车记录仪包括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信息显示装置,所述行车数据库存储有各个行车记录仪上传的车辆数据;所述服务器适于根据行车记录仪发送的数据请求反馈车辆数据至所述行车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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